我們再來看這一段經文的第二層意義,代眾生苦。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眾生自無始以來,由於貪嗔痴煩惱的驅動,造作惡業,惡業越積越多,到了業力成熟之時,就會感得極重的苦果。或墮入畜生道,或者墮入餓鬼道,或者墮入地獄,甚至是無間地獄,受無量苦。菩薩慈悲,悲憫眾生,不僅將自己所修功德回向眾生,而且還發心代眾生受苦,令眾生因菩薩功德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之樂。
可能有人就會心生疑惑,佛法常說自作自受這是因果的必然,眾生造了惡業當然要受苦,而菩薩沒有造業,怎麼會代眾生苦呢?清涼國師從七個方面來解釋。
第一是起大悲心。菩薩見眾生造諸惡業,受種種苦,生大悲心,願處惡道,代眾生苦。比如《八大人覺經》中說「願代眾生受無量苦」,這是發大悲心代受。我們現在是處在凡夫地,在事上我們沒有能力來代,雖然在事上我們還做不到處惡道中來代眾生受苦,但是發起來這個大慈悲心,這樣能夠增上成佛的資糧,來伏斷我執。也就是現在我們雖然不能用神通變化,處惡道中去幫助眾生,但是只要我們有了這個心了,有了這個慈悲的心了,有了這個心量了,我們就能作為我們成佛的資糧,能夠伏斷我執。
第二是修苦行。菩薩為利益眾生,修種種的苦行,而且菩薩因為修行,得勝妙三業,能為眾生作增上緣。我們看,修苦行的這些比丘們、法師們,在路上按照佛的戒律,日中一食,三步一拜,去托缽去拜山。這樣能夠受化種種的眾生,叫他們知道佛法的高貴、真理的存在,以菩薩種種的苦行,這樣來代眾生苦。
第三、留微惑。菩薩已經成就自利,斷惑證真,菩薩已經成就功德,但是為了救度眾生,故意保留煩惱而不斷除,在六道中受生,為眾生說法,使他們不造業,自然也不受苦,所以稱為代受,這是留微惑。留微惑的目的,不是自己不能斷證,立刻就可以斷證了,但是他們要生慈悲心,為了度化眾生,他們要作夢中佛事。
第四、自捨命。菩薩能知有人必作無間罪業,將會受大苦果,如果沒有其他辦法、沒有其他的方便來阻止此人的惡行,只有斷其性命,才能讓他不造惡因,免受地獄之苦。在這種情況下,菩薩寧可自己來承擔殺業,受墮落惡道之苦,這稱為代受。
《報恩經》中說:「菩薩知恩報恩,修大方便,利益眾生,應識隨宜,顯示方便。」經中也講了一個公案,在過去無畏王如來滅後,正法之中,還是無畏王正法的時候,有一個婆羅門子,聰明機智,受持五戒。他因為有事情,同五百人結伴遠行,當走到險路的時候,有五百群賊、土匪要來劫持他們。這五百土匪中,有一個人與這個婆羅門子曾經是好友,他知道這五百人將要被害的人中有他的好友,他就偷偷的來告訴這個婆羅門子。他說夜裡會有群賊,我們這些土匪會來打劫你們,會要你們的性命,你們趕緊離開這裡,別告訴你的同伴,你趕緊離開。婆羅門子心想,我要告訴了我的同伴,我的同伴肯定會害死這個土匪的,這樣就會造作殺業,他的這五百同伴就會墮落惡道;如果不說,他自己先走了,又怕這五百個土匪害死他的同伴,這些群賊、這五百土匪也是要受惡道苦報的。想到這裡,婆羅門子就把他昔日的同伴這個土匪給殺了,他寧可自己受三惡道的果報,然後他就告訴了他的同伴們。他的同伴們就問他,你為什麼要殺人?為什麼要作惡?婆羅門子就把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他的同伴們,他的同伴們聽了以後,知道他能為了發起菩提心,不讓他們墮落,非常的受感動,都發起了菩提心。這些土匪們知道了這個事情以後,也都發起了菩提心,這個就是自捨命。
第五是由於初願。菩薩從初發心時,就願為眾生受苦,所以到願力成熟時,常處於惡道救拔受苦眾生。比如地藏菩薩發願,他在無量劫前就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一直到現在,他所度化的眾生,成佛的,已經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經中看,文殊菩薩以神通智慧力都說不能盡,他所度化的眾生成佛。而地藏菩薩還在堅守著初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又比如世尊在因地行菩薩道時,受生為一條大魚,這個魚身長一里多。海邊有一個國家,遇到乾旱之年顆粒不收,人們飢餓難忍,互相殘食,人吃人。大魚見了非常的難過,他就想用自己的身體,來消除眾生的飢餓之苦,於是大魚就游到岸邊,擱淺在沙灘上。大家見了,就成群結夥的來割他的肉充飢,大魚身上的肉割了又長,長了又割,幾個月下來,這個大魚還是活著,魚肉還在不停的長來供給人們。天神見了於心不忍,他來到大魚跟前說,幾個月來,你忍受著割肉的痛苦,怎麼受得了呢,為什麼不早些結束痛苦,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呢?來擺脫割肉的劇苦呢?大魚說,我如果死了,人們還是要互相吞吃的,我不忍心看到人吃人的慘劇。天神聽了非常的感動,讚嘆說,菩薩的大慈大悲之心是別人難以企及的,你以後必定成佛來度化我等苦惱眾生。又比如,佛放光加被令眾生離苦,這些都屬於由於初願,代眾生苦。
第六是同一真如性。菩薩的大願和眾生所受的苦報,都是同一真如本性。菩薩以具真如本性,而生起的這個大願,潛入到真如性具的苦報當中悲心救苦,稱為代受。就是說,菩薩和一切眾生的真如本性都是同一的,都是平等的,所以代眾生受苦。
第七是法界身。菩薩證得實相理體,以法界為身,與一切的眾生自他無二,眾生受苦即是菩薩受苦,所以稱為代眾生苦。
以上我們講的菩薩代眾生苦的七種,第一種是起大悲,這個只是意樂,也就是菩薩發心代眾生苦;第二種修苦行和第三種留微惑是代眾生苦的助緣;自捨命代眾生苦,還有由於初願、初發心的時候就願代眾生苦,這個是真實代受;最後兩種同一真性,和平等法界身是稱合法界理體的觀照。由上論述可知,菩薩是決定可以代眾生苦的。
那講到這裡,可能就有人又要問了,既然菩薩能代眾生苦,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眾生在受苦呢?
清涼大師說:「然約,有緣方能代爾。」意思是說,你要與菩薩有緣,也就是說有緣的眾生,菩薩才能代其受苦。在《華嚴疏鈔》中還有另外兩種含義:第一是業有定業和不定業,就是不定業可以代,定業不可以代受;第二種如果受苦時,對眾生有益,菩薩就會讓眾生受一些有益的苦,這樣才能讓他真正的離苦得樂。
就像我們父母教育孩子,孩子犯了錯以後,必須要施以一定的懲罰的,讓他知道會有什麼惡果,這樣他也就不會再犯錯了。再比如父母疼愛孩子,但是父母為了孩子的茁壯健康成長,也會把孩子教給一些嚴厲的老師來管教,老師的嚴厲,這樣能幫助孩子將來可以健康成長。由此可知,雖然菩薩願以平等心代一切眾生受苦,但是因為由於眾生無緣,或者為了眾生能吃一些有益的苦,也就是說,能吃苦而能受益,所以現實世界仍有無量的受苦眾生。
--------摘自宏圓法師《普賢行願品》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