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是以斷疑生信為用。《法華經》共二十八品,前十四品是開權顯實,就是開除對聲聞緣覺菩薩這三乘權教的執著,顯示佛乘的真實,是以斷權疑生實信為用。就是斷權疑-開權,生實信-顯實,為用。這是前十四品;後十四品是開跡顯本,就是以斷近疑生遠信為用。
摘自 宏圓法師講《妙法蓮華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