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竊盜就是不與取,凡是屬於他人的物品,沒有得到他人的允許,而自取成為己有,就是犯了偷盜罪了。《大智度論》中說:「不與取者,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就是有屬物,你生了盜心了,用盜法了,這個東西離開本處了,屬於你了,這就盜戒已經成立了。犯盜的這個戒已經成立了,盜物之罪,命終之後墮入三惡道受無量苦。業報受盡,縱然得到人身,也是貧窮下賤。世間有句話,「貧賤夫妻百事哀」,貧窮給人的身心帶來很多的痛苦。《燈指經》中說:「當知貧窮,比於地獄,貧窮苟生,與死無別」,在經中,還有數千言都是慨嘆貧窮的苦楚的。貧窮的人總是感嘆自己命苦,投錯了胎,沒有生到富貴人家。還有的呢,經自己怎麼樣的去努力,但是還是貧困,其實貧窮,這是前世犯盜竊之罪造成的。有的人因為貧窮而去偷盜,那麼又為自己的後世造下了惡因,造下了這個貧窮的因。
盜竊的形式有很多種,凡是非法所得的財物都屬於盜竊。不只是街上的小偷。比如現在偷稅漏稅、拿回扣,還有受賄貪污,都是屬於偷盜。說到偷盜,我們大家可能認為偷盜離自己比較遠,和我們沒有關係。其實不盡然,偷盜的現象在各行各業普遍存在。對普通的市民來說,上車不買票占小便宜,這些行為就是偷盜了。像我們上班,上班的職工遲到早退,但是你仍然領取完整的工資,這個也是偷盜的一種,因為你占國家的便宜了嘛。商人賣假冒偽劣商品牟取暴利,乾工程的包工偷工減料,或者是拿著單位的工資去乾私活等等這些都屬於偷盜。甚至於拿鬼神牲畜的物品都是偷盜。像祭祀的物品,有的人就沒經過同意就給拿走了。可能有的人對這些偷盜的行為不以為然,認為這些大家都習以為常了,又何必大驚小怪呢?但是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犯大罪的,像搶劫銀行的,往往都是因為開始偷雞摸狗,所以古人常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大家還是應該對照一下,及時的糾正,防微杜漸,既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和祥和,也避免以後自己造下惡因。你現在養成這種習慣了,你沒有能力去偷去造大惡,一旦以後你有這個因緣了,你養成的這些習氣就會帶著你,就會指引著你,這個種子它就會起現行,引著你去造大惡,到那個時候,後悔莫及。
摘自宏圓法師《地藏菩薩本願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