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遺書中的《維摩詰所說經》及其註疏
[蘭州]敦煌研究,1994年第4期
145-151頁--------------------------------------------------------------------------------
一
《維摩詰所說經》,又名《維摩經》《維摩詰經》、《不可思議解脫經》、《淨名經》。印度大乘佛教主要經典之一。
維摩詰是大乘佛教所塑造的在家菩薩的典型,他「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雖服寶飾,而以相好嚴身;雖復飲食,而以禪悅為味;若至博弈戲處,輒以度人。……雖獲俗利,不以喜悅;……入講論處,導以大乘;入諸學堂,開誘童蒙;入諸淫舍,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①由於這種形象為魏晉名士提供了一個理想的樣板,所以受到魏晉門閥士族,特別是其中玄學人士的熱烈歡迎。
據說有一次維摩詰為了顯示「無常」這一佛教的理法,便生起病來。釋迦牟尼聽到訊息,就派遣弟子們前去探視,可舍利弗等弟子都不敢前往,因維摩詰聰明善辯,以前舍利弗等人都曾在辯論中輸給他,所以怕去。最後,文殊菩薩2等受命前往。接下來經中敘述維摩詰與文殊等人共論佛法精義,最終又一起來到釋迦牟尼處論說佛法等論議經過。經中從「般若性空」的基本立場出發,通過維摩詰與佛弟子們的往來辯論,論述了大乘佛教的許多基本理論問題,主題在於宣傳大乘般若思想,批評小乘片面性。故此傳統稱它是「彈偏斥小」,「嘆大褒圓」。經中出現的舍利弗等小乘聲聞弟子,都比不上大乘菩薩們法力高強,深悟佛法。如經中敘述當維摩詰說法時,房中出現天女散花。這些花落在菩薩們身上便紛紛墜落在地,而落到舍利弗等大弟子身上便粘住了,無論弟子們使出什麼神通,花都掉不下來。原來這是由於大乘菩薩們對萬事萬物沒有「分別想」,即對萬事萬物都能一視同仁,把香花與大糞等同視之,所以香花不粘在他們身上。而聲聞弟子們卻未能做到這一點。經中還提出,只要「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即是具足。」也就是說,「出家」、「不出家」不是能否得道的必要條件,只要發願求取佛智,就能成為得道佛教徒。從而頌揚了大乘菩薩行,批評了小乘必須出家才能解脫的觀點。
《維摩詰經》特別提倡「入不二法門」,所謂「入不二法門」就是強調泯滅矛盾雙方的差別性,將它們等同視之。比如世間與出世間、生死與涅槃、垢與淨,在小乘佛教看來都是對立的。小乘佛教的目的就是要從污垢世間的生死輪迴中解脫出來,抵達清淨的出世間——涅槃。但《維摩詰經》認為「世間性空,即是出世間」;「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見垢實相,則無淨相,順於滅相」;要求從思想上取消「分別想」。既然根本沒有「分別想」,自然也就不會產生有「分別」的感覺。《維摩詰經》進而把「無有文字語言」作為「入不二法門」的最高境界,亦即認為最深的佛法真理是無法用語言、概念來表達的,要求人們去努力體認它。僧肇在《注維摩詰經序》中這樣概括該經的內容:「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樹德本則以六度為根;濟蒙或則以慈悲為首;諸宗極則以不二為門。凡此眾說,皆不思議之本也。」並稱「《維摩詰不思議經》者,蓋窮微盡化,絕妙之稱也。其旨淵玄,非言象所測;道越三空,非二乘所議。超群數之表,絕有心之境。眇莽無為而無不為,罔知所以然而能然者,不思議也。」②
《維摩詰經》在我國影響很大。南北朝時,我國門閥士族占據統治地位,《維摩詰經》所塑造的維摩詰形象,正好成為門閥士族掩蓋自己窮奢極欲生活的庇護傘。《維摩詰經》想像富麗,優美流暢,本身又是一部優秀的文學作品,因此受到歷代文人學士的喜愛。唐代著名詩人王維,取字為摩詰,即來源於本經。
根據歷代經錄,此經先後被譯出七次,為:
一、《古維摩經》,二卷,後漢臨淮沙門嚴佛調譯。已佚。
二、《維摩詰經》,二卷,吳月支優婆塞支謙譯。現存。
三、《異毗摩羅詰經》,三卷,西晉西域優婆塞竺叔蘭譯。已佚。
四、《維摩詰所說法門經》,一卷,西晉三藏竺法護譯。已佚。
五、《維摩詰經》,四卷,東晉西域三藏祗多蜜譯。已佚。
六、《維摩詰所說經》,三卷,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現存。
七、《說無垢稱經》,六卷,唐三藏玄奘譯。現存。
在現存的三種譯本中,以鳩摩羅什的譯本最為通行。
二
與傳世經本一樣,敦煌遺書中的《維摩詰經》也以鳩摩羅什的譯本為最多。據不完全統計,北圖藏有秋70號、新386號等五百號左右;英法等國所藏約有百號左右。另外有若干卷子散藏在各處。這些卷子,大抵為八、九世紀的抄本。與入藏本相比,文字基本相同,偶有差異,故可供校勘。
本經的敦煌寫本的寫經題記甚多。現知題記中年代最早的是上海博物館收藏的支謙譯《維摩詰經》卷上的:「麟嘉五年(393)六月九日,王相高寫竟。疏(書)拙,見者莫笑也。」次為敦煌研究院藏113號,題記為:「天安二年(467)八月二十三日,令狐□兒課。王三典、張演虎等三人,共作課也。」反映了當時已經有數人合作,共同做功德的活動。上海圖書館藏91號題記謂:「神龜元年(518)歲次戊戌七月十三日,經生張鳳鸞寫。用紙二十九張。」說明六世紀初,經生這一職業已經出現。特意在卷末註明紙數,除了反映當時寫經已有一定的規式外,應該是經生用以表示該經篇幅之大小,以便計價之意。
斯2838號題記謂:「經生令狐善歡寫。曹法師法慧校。法華齋主大僧平事沙門法煥定,延壽十四年(637)歲次丁酉五月三日,清信女③稽首歸命常往三寶。蓋聞剝皮析骨,記大士之半言;喪體捐軀,求般若之妙旨。是知金文玉牒,聖教真風,難見難聞,既尊且貴。弟子托生宗胤,長自深宮。賴父王之仁慈,蒙妃母之訓誨。重沾法潤,為斯寫經。冀以日近歸依,朝夕誦念。以斯微福,持奉父王。願聖體休和,所求如意。先亡久遠,同氣連枝,見佛聞法,往生淨土。增太妃之餘算;蓋王妃之光華。世子諸公,惟延惟壽。冠賊退散,疫厲消亡。百姓被熙育之慈;蒼生蒙榮潤之樂。含靈抱識,有氣之倫,等出苦源,同升妙果。」日本大谷探險隊在吐魯番吐峪溝地區得到一件《維摩詰經》殘卷,亦有題記,作:「延壽十四年(637)歲次丁本酉五月三日,清信女(下殘)」。與前述斯2838號顯系同時所書。「延壽」為麴氏高昌年號,故該做功德的清信女應為麴氏王室之某公主。這說明上述兩號本來都出於吐魯番,而後斯2838號因故傳入敦煌。這種輾轉流傳的卷子在敦煌遺書中頗為多見,它說明古代人們如何重視與保護這些經卷,絕不輕易損毀。這也是敦煌藏經洞保留這麼多古舊經卷的重要原因之一。從上述題記可知,當時吐魯番不但採用漢文,並深受中原王朝儒家文化模式的影響。吐魯番地區的寫經,除了經生外,有校有定,已經形成比較嚴密的制度。這與中原地區的寫經情況也是一致的。日本天理圖書館所藏《維摩詰經》卷下亦有同樣的題記,但研究者對它的可靠性尚有懷疑。④
與敦煌遺書中的其它寫經題記一樣,在《維摩詰經》的題記中,數量最多的是為消災招福、追薦亡魂餓作的功德題記。如北新1084號是為亡妻薦福:「鹹亨三年(672)六月上旬,弟子汜師僧為亡妻敬寫。」大谷大學圖書館藏本是為本人祛病:「大唐垂拱四年(688)歲次戊子十二月一日,清信優婆夷王伯美,為身染□疹,及為一切法界蒼生,敬寫《維摩經》一部。願使從今以去,三寶助□,疫癘消除。普願眾生,共成佛道。」北收52號也是因本人生病而寫:「比丘尼蓮花心,為染患得痊,發願寫。」斯1864號則是在更廣泛意義上做功德:「歲次甲戌(792)九月三十日,沙州行人部落百姓張玄逸,奉為過往父母及七世先亡、當家夫妻、男女親眷及法界眾生,敬寫小字《維摩經》一部。普願往西方淨土,一時成佛。」因本件寫於吐蕃統治敦煌時期,故知甲戌年應為792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冬62號《維摩詰經》卷背有這麼兩行文字:「大周廣順捌年(958)歲次七月十一日,西川善興大寺西院法主大師法宗,往於西天取經,流為郡主、太傅(下缺)」。對於盛唐及其以前中國僧人的西行求法,研究者一般熟而能詳,但對晚唐、五代乃至宋國中國僧人的西行求法,一般則不甚了了。上述文字則記載了五代時一次現在已經不為人知的求法活動。敦煌遺書中頗多五代、宋初從西川傳入之木刻印刷品,說明兩者之間存在著一條交通孔道。法宗之求法,應是順著這條路線走的。此次取經的結果如何?文載不詳。印原文有缺失,「流為郡主、太傅」云云的意義也不甚清楚。
除了上文介紹的題記外,上海圖書館藏第92號、斯3394號、北河99號、北秋20號、斯2991號、北地18號、斯2871號、斯2282號、北黃31號、北騰96號、天津藝術博物館藏40號、北羽40號等均有題記。這些題記的年代從七世紀初到十世紀中葉,涉及的人員層面廣泛,說明該經長時期在各色人等中流傳。
三
敦煌遺書中還保存了一大批關於《維摩詰經》的註疏。這些註疏,反映了我國古代僧人對該經研究的深度,是我們研究中國佛教的重要依據。尤其值得重視的是,這些註疏中的絕大部分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賴敦煌藏經洞而被保存,這些註疏的被發現與被整理,一定能夠對我國的佛教研究提供許多新的資料。下面就筆者整理所及對這些註疏略作介紹。
一、《注維摩詰經》,又名《維摩經注》、《注維摩經》、《注維摩》、《淨名集解》、《維摩肇注》。姚秦釋僧肇述。十卷。敦煌遺書存北毀100號、伯2095等6號。本注所疏為羅什譯《維摩經》。僧肇系羅什入室弟子,參預羅什譯場。本注自序謂:羅什譯經時,邊譯邊講,「余以暗短,時預聽次。雖思乏參玄,然粗得文意。輒順所聞,為之註解。略記成言,述而無作。」本注採用逐句注釋的方式,先引經文,然後徵引羅什的講述,接著加上自己的理解。故本疏實為糅合羅什、僧肇兩家觀點的《維摩經》註疏,也是鳩摩羅什譯《維摩經》問世後的第一部註疏。該疏在當時曾廣泛流行。據《高僧傳》卷七《竺道生傳》:「初,關中僧肇始注《維摩》,世鹹玩味。生乃更發深旨,顯暢新異及諸經義疏,世旨寶焉。」⑤故該注中實際還雜有竺道生的見解。本注對研究《維摩經》本身,研究羅什、僧肇、道生的思想均有一定的意義。為明《北藏》、《嘉興藏》及清《龍藏》所收。敦煌本可供校勘。
二、《維摩義記》,作者不詳。一卷。斯2106號,首殘尾全。尾題:「景明原(元)年(500年)二月二十二日比丘曇興於定州豐樂寺寫訖。」所疏為鳩摩羅什譯三卷本《維摩詰所說經》。在現存的各種關於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的註疏中,本《義記》的年代僅次於僧肇的《維摩經注》。本《義記》自《弟子品第三》阿那律問疾起註疏至全經結束,註疏簡煉,行文古樸。對全經科分如下:(一)序分,自起始至《佛國品》七言偈,分作三科:遺教序、說法序、獻蓋序。(二)正宗分,分作兩科:略開經宗與廣演其義。前者自《佛國品》偈後至《方便品》,略開淨土,舊方便、新方便、法身等四義。後者自《弟子品》至《見阿閦佛品》,廣演前四義。(三)流通分,分作兩科:明法供養,即《法供養品》;明囑累,即《囑累品》。這種科分方式為其特有。本《義記》將其科分大綱書於全卷之末,亦為傳統經疏所未見。本《義記》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寫本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
三、《維摩經義記》,作者不詳,四卷。敦煌遺書存兩號:(一)北辰32號,首殘尾全,存752行。尾題:「一校流通。釋瓊許,大統三年(537年)正月十九日寫訖。」(二)斯2732號,首殘尾全。尾題:「龍華二儒共校定也。更比字一校也,大統五年(539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龍寫記流通。」「保定二年(562年)歲次壬午於爾錦公齋上榆樹下大聽僧雅講《維摩經》一遍私記。」該兩號所疏均為鳩摩羅什譯三卷本《維摩詰所說經》。辰32號自《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疏至《觀眾生品第七》;斯2732號自《佛道品第八》疏至《囑累品第十四》。首尾恰好相接。因卷一不存,科分綱要不清。但本《義記》科發頗細,每品一般分為大段、段、子段。註疏也較詳盡。行文中時以「又解」、「舊解」標示引用異解。但全文沒有引征其它經典。北周建德二年(573年)周武滅法,毀像焚經,上距題記所敘保定二年聽經文僅十二年,此《義記》得以保存,良可珍貴。此《義記》歷代大藏經均未收入。敦煌出土後,日本《大正藏》將斯2732號收入第85卷,題名為《維摩經義記卷第四》。
四、《維摩詰經雜釋》,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藏6號:(一)生9號,首尾均殘,存63行。(二)河99號,首殘尾全,存614行。(三)始78號,首尾皆殘,存50行。(四)服91號,首尾均殘,存45行。(五)潛43號,首尾皆殘,存73行。上兩號首尾相接,可以綴合。(六)帝86號,首尾皆殘,存105行。上述諸號均系注釋《維摩詰經》中的名詞概念。其中始78號注釋《佛國品》第一名相,服91號、潛43號均注釋《方便品》第二名相,且可相綴。三號筆跡相同,次序相連,當屬同卷。生9號與帝86號亦屬同卷。此《雜釋》對研究當時的佛學思想有一定的價值。歷代大藏經均未收入。
五、《維摩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藏4號:(一)昃26號,首尾均殘,存223行,所疏為羅什譯《維摩經》之《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至《佛道品第八》。(二)昃24號,首尾均殘,存123行。所疏為《佛道品第八》至《菩薩行品第十一》。(三)昃23號,首尾均殘,存39行,所疏為《菩薩行品第十一》。上述三號筆跡相同,內容前後相屬,體例一致,互可綴接,當屬同卷。陳垣《敦煌劫餘錄》謂:「體例與《義記》(指上述《維摩經義記》——引者)仿佛而詞氣不同。」⑥(四)、夜43號,首尾均殘,存64行。所疏為《佛國品第一》至《弟子品第三》。體例與前3號相似,是否同疏待考。本疏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
六、《維摩經義疏》,又名《維摩經疏》、《維摩經廣疏》、《淨名經廣疏》、《維摩廣疏》。隋吉藏撰。六卷。北羽19號,首尾均殘,存89行。所疏為羅什譯《維摩經》的《菩薩行品第十一》至《見阿閦佛品第十二》。本《義疏》原由玄義與釋文兩部分組成。玄義系對全經的概論,釋文系逐句解釋經文。在玄義中吉藏認為《維摩經》的主要宗旨是明權、實二智。他把全經分作二處四會,進而分成三分、三時、三章、三門,由此概述全經大意。本《義疏》我國歷代大藏經均未收入。後被收入日本《套中藏》與《大正藏》。敦煌本可供校勘。
七、《維摩義記》,又名《維摩經義記》、《維摩詰所說經注》、《維摩義疏》、《注維摩經》。隋慧遠撰。四卷,每卷又分「本」、「末」兩部分,故又作八卷。敦煌遺書存二號:(一)斯2688號,首尾均殘,屬卷一本之後部分及卷一末之前部分,所釋為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佛國品第一》。(二)北呂96,首尾皆殘,存937行,屬卷二本之後部分,及卷二末之前部分,所釋為《弟子品第三》、《菩薩品第四》。本疏將《維摩經》歸為「菩薩藏中頓教*輪」。然後分「就處分別」、「就會分別」、「就義分別」、「就文分別」等四科對全文進行疏釋。釋義詳盡細委,每釋一義,多先徵引,後方解之。慧遠屬南道地論派,釋義多用該派宗義,頗有辨正肇注之說。文內引其它佛教著作達數十種,實可珍貴。慧遠原著我國歷代大藏經均未收入。後被收入日本《套中藏》與《大正藏》,但其本脫誤尤多,故敦煌本可供校勘。且從敦煌本可知,該《義記》最初每卷不分本末。該《義記》在敦煌出土後,日本《大正藏》曾將斯2688號誤作古逸,擬名《維摩經疏》,收入第85卷。
八、《維摩經解》,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昃50號,首尾皆殘,存302行。所疏為羅什譯《維摩經》之《方便品第二》、《弟子品第三》。現題系今人據內容所擬。本解全文科分不清。每品一般先釋品題,然後疏通文義。於佛國諸聲聞弟子之本事,敘述詳委。似受隋慧遠《維摩義記》之影響。本解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
九、《維摩經疏》,作者不詳。六卷。敦煌遺書存4號:(一)北淡76號,首尾均殘,存603行。所釋為羅什譯《維摩經》之《佛國品第一》(首殘),《方便品第二》、《弟子品第三》。(二)伯2049號,首尾俱全,系卷三。所疏釋為《弟子呂第三》。(三)伯2040號,首尾俱全,系卷六。所疏釋為《香積佛品第十》至《囑累品第十四》。(四)龍谷大學533號,首尾均殘,存695行,應屬卷一。本疏原著不全,故全疏科分不清。疏釋各品時,大體均以辯來意,解品名,釋文義三門進行。文內大量引用各種佛教著作。兼引僧肇之《注維摩》與慧遠之《義記》。釋文並參考玄奘譯《說無垢稱經》。並在一些方面引征了唯識派的觀點。本疏我國歷代大藏經均未收入。敦煌出土後,伯2049、伯2040兩號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研究者或認為該疏是敦煌著名佛教學者曇曠的著作。
十、《維摩經抄》,作者不詳。一卷。伯2275號。首尾齊全。本卷雖名「經抄」,實際並非摘抄經文,而是對經文做疏釋。系自羅什譯《維摩經》之《佛國品第一》疏釋至《見阿閦佛國品第十二》。本疏分序文及釋文兩部分。在序文中,作者認為大乘可分法相宗、破相宗(指般若空宗)與法性宗。《維摩經》與《華嚴》、《楞伽》、《涅槃》、《起信》等,均屬法性宗。認為《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宗,並將此解釋為下、行、報、用、教五種不思議。不過釋文時並非逐句疏釋,而是有重點地摘抄部分經文而疏釋之,或者因此而名為《維摩經抄》。釋文簡略精要。本疏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
十一、《維摩詰經頌》,原題《維摩經十四品》,現名系據內容而擬。偈頌體佛教註疏。作者不詳。一卷。北羽3號,首尾俱全,共29行。本頌對羅什譯《維摩經》之十四品,每品用一段五言偈頌概括其主旨,共成十四頌。文、意俱佳,當出高僧之手,屬敦煌遺書中不可多得之珍品。歷代大藏經均未收錄。
十二、《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又名《淨名經關中疏》、《淨名集解關中疏》、《淨名疏》。唐中京資聖寺沙門道液集。二卷,或四卷。北圖藏有姜94號等26件,其中多有可相互綴接者。英法俄日等國所藏亦有數十號。據自序,作者以「日者傳習多疏道尚習,以贍異端,致使大宗蕪蔓。」對先賢奧旨「憚略而難通。」故於上元元年(760年)撰成此疏,又於永泰元年(765年)修正定稿。本疏以僧肇《注維摩經》為依據,故文中多引《注維摩經》中什、肇原文而闡疏之,釋之較為簡略精要。是研究唐代佛教思想的主要資料。本疏在古代經錄中曾有著錄,但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但錄文有大段缺漏,且錯訛較多。所缺之文可據北新297號補齊。
十三、《淨名經關中釋抄》,又名《淨名經關中釋批》、《關中疏釋批》。佛典註疏。唐道液撰。二卷。北圖藏有生94號等7號,英法等所藏約10號左右。本《釋抄》與同作者所撰《淨名經集解關中疏》不同,是以隋智顗所撰六卷本《維摩經玄疏》為主,吸收了各家對《維摩經》注釋並加批釋而撰成。全文先從五門對《維摩經》進行分析:(一)釋名:論述《維摩經》之由來,歷代翻譯經過及解釋經題。(二)明體:以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三)明宗:以佛國因果為宗。(四)辯用:以權實善巧為用。(五)判教:謂該經主旨抑小揚大。然後註疏僧肇之序文及逐一疏通經文。釋義精要。本《釋抄》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
十四、《維摩疏釋前小序抄•釋肇斷序抄義》,所疏為唐道液撰《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首之道液自序及所引僧肇《維摩詰經序》。前者即名《維摩疏釋前小序抄》,唐契真法師撰;後者名《釋肇序抄義》,似亦為契真法師述,體清記。兩者合為一卷。今敦煌遺書存有四號:(一)斯1347號,首存尾殘,88行。所錄系《小序抄》之前部分。(二)伯2149號,首全尾殘。所錄系《小序抄》之全文及《釋肇斷序抄義》之前部分。(三)斯2496號,首殘尾全,存92行。內容系《釋肇斷序抄義》之後部分。尾題:「崇福寺沙門體清記」。上述斯1347、2496兩號字型相同,顯系同卷,但中間尚有殘失,不能直接綴合。(四)北圖豈88號,首殘尾全,存251行。內容系《小序抄》之後部分及《釋肇序抄義》之全文。《小序抄》分「教興次弟」與「述釋所以」兩門疏釋道液《關中疏序》。「教興次弟」首先追述佛法東漸的歷史;其次論述羅什之前佛經翻譯存在的問題;最後敘述羅什的生平及其在譯經史上的功績。「述釋所以」首先闡發寫作《關中疏》的原因,謂當今傳經習聽之徒疏於道理、繁於法相,趨於異端。為矯時弊,故需深研先賢奧旨。言次甚不滿足於當時佛教界之風氣。其次敘述《關中疏》之作者,作時及作用。《小抄序》之末則謂:「余永泰二年時居資聖傳經之暇,命筆直書,自為補其闕遺,豈敢傳諸好事。資聖寺契真法師作之,用傳後進。」《釋肇斷序抄義》分「通明本跡」、「別辨教興」、「重譯所由」、「彰註解所以」等四門疏釋僧肇《維摩詰經序》,並附有肇序結構圖示。卷末謂「余以大曆二年(767)正月於資聖傳經之次,記其所聞,以補多忘。」證此文乃體清在資聖寺聽契真傳講後所作的筆記。本疏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日本《大正藏》分為兩件收入第85卷。《釋肇序抄義》誤定名為《釋肇序》。
十五、《淨名經科要》,作者不詳。原著可能為一卷。北圖藏有2號:(一)致62號,首尾均殘,存164行。註疏羅什譯《維摩經》之《佛國品第一》至《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二)騰47號,首尾均殘,存146行,註疏《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至《囑累品第十四》。上述兩號字跡一致,紙質相同,內容相屬,當為同卷。原卷無標題,現題系據內容所擬。《劫餘錄》謂:「細按此兩卷文相,蓋判第一、第二兩品為序分;第三至第十二品為正宗分;第十三、十四兩品為流通分。每分中先詳釋各品生起次第之理趣,次略釋各品之要義,頗精確。」本《科要》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注釋:
①《注維摩詰所說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0月,第28-30頁。
②《注維摩詰所說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頁。
③「清信女」下原空。
④參見池田溫:《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錄》,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第183頁。
⑤《大正藏》,第五十卷,第367頁上。
⑥陳垣:《敦煌劫餘錄》,1931年,第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