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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法師:揭人隱私之過


時間:2011/12/23 作者:明華居士

過去中國人重視「隱惡揚善」,即使不能揚善,至少也不可以「揚人惡事,揭人隱私」,因為「事不關己」。尤其有的人無端造謠,蓄意陷害別人,看起來是害人,其實是對自己的陰德有虧。

老子曾對孔子說:一個生性聰明,而且懂得深思明察的人,為什麼會經常遭受厄運?其原因無非喜歡議論別人長短;一個學問淵博、見多識廣的人,卻經常遭逢危險,多數也因喜歡揭發別人罪惡的結果。

揭人隱私,其心可誅。自古以來,許多忠貞烈婦被謠言污損名節,上吊而亡;造謠者即使沒有受到「法律」治罪,但是「因果」之報不會沒有。歷史上,不少忠臣為國為民,卻被陷害謊稱他通敵叛國,以致遭到抄家滅門之禍;按照佛教的「因果律」來看,製造謠言者也不會沒有因果報應。

例如,明朝魏忠賢陷害呂良煥,魏忠賢最後也沒有好下場;清朝和珅一再在乾隆皇帝面前說劉墉的壞話,但是一等嘉慶君上台,馬上把他抄家斬首。

自古以來,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許多歷史斑斑可考,千萬不能心存惡意,故意算計別人、陷害別人,否則冥冥之中,因果報應,信有徵也。

以下根據一般因果常識,列出十點「揭人隱私之過」:一、所求不遂;二、前途橫逆;三、貧窮下賤;四、好事難成;五、名聲敗壞;六、遺禍子孫;七、命運不順;八、口臭難聞;九、六根不全;十、惡果現前。

「因果」是每個人「自作自受」,用不著別人為他幸災樂禍,一般人不檢討自己,專愛揚人之短,助己之長,但是因果報應不是一時的,有的是「現報」,有的是「來生報」,有的甚至「後世」才報。

《四十二章經》說:「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我們想要揭發別人之過,喜歡找別人痲煩,專愛傳播他人的壞事,其實這就如同送禮給人,對方不接受,最後禮物還是要還給自己,所以揭人之過,可不慎乎。

……在與金剛道友相處的日常生活中,應當常觀清淨心,切莫著眼觀察道友的過患,更莫妄起蔑視之心,否則亦將障礙修行功德的生起。

應斷除對趨入殊勝大乘信士之誹謗,因為凡入大乘者即為如來之子,種姓無比尊貴故必定具有無量的殊勝功德。聖者無著說:「以惑談他菩薩過,則將毀壞自功德,故於大乘諸士夫,不說過失佛子行。」因此誹謗大乘勝士這一過患必將形成趨達菩提正道的一大障礙。佛曾於因地行菩薩道作常不輕菩薩時,每每見人就禮,言稱「我不敢輕視汝,汝於來世當得作佛」。佛陀尚且如此示現,我們做為佛陀的追隨者自當勵力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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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