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三尊,輕毀聖道,強誣良善,憎嫉賢人,故獲斯罪。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復有眾生,謇吃喑啞,口不能言,若有所說,閉目舉手,乃不言了。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誹謗三尊、輕毀聖道、論他好醜、求人長短、強誣良善、憎嫉賢人,故獲斯罪。』」
註:「『又有一些眾生,一生下來就是啞巴,有口不能說話,想要表達心思,只能閉目舉手,卻不可能通過語言表示。這些人究竟犯了什麼罪,才有這種惡報?』佛說:『因為他們在前世時,犯下誹謗三尊、輕薄詆毀聖賢之道,討論他人好醜,苛求他人長短,誣陷良善之人,憎惡嫉妒賢達之人,所以才有這種罪報。』」《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