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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順親之心,在家修行,不必出家


時間:2015/12/27 作者:淨山

前月十五接到汝書。以汝言孟由一到,即便登程,恐回書落空,是以不復。即午復接汝書,知孟由尚未歸省。其所以稽遲不歸者,殆不敢擔由彼歸而汝即走出之擔子也。汝何不體我心,及諸人之心,而硬做道理乎?光亦出家之人,豈必定礙滯汝,阻止汝,學在家人戀戀於家,不願令人速得解脫乎?但人之際遇,萬有不齊。約汝分論,實為在家益大,而出家益小。

汝祖業頗可度用,上有慈親可事,中有兄弟可靠,室有賢妻,膝無子女。而且汝之大兄頗信佛法,三弟四弟亦皆與道不相悖戾。汝在家篤修淨業,亦可為慈親生信念佛,以期了脫之導;亦可為兄弟在外料理家門之事;亦可以率其妻室、弟婦等,同修淨業,同出輪迴之計;外而鄉黨親戚,隨緣開導。即家舍為道場,舉慈親及兄弟、妻室、子侄、鄉黨親朋,皆為法眷,隨力隨分,身率言化,俾永嘉一班迷途之人,並彼邪見種性之人,同納於佛法至極圓頓淨土法門大冶洪爐之中,共成法器,同修淨業,將來同登蓮邦,共證菩提,豈不如汝出家為僧,舍親遠去,室人有無依之恨,慈親有怨子之懷,而且一班不明至理之人,反謂佛法為背畔世道,妄生謗毀,俾此等人造口業,墮惡道,未見其益,而先受此等大損之為愈乎?況汝慈親既不應許,豈可不遵慈命,仍懷此心乎?如汝親絕不許汝修行,猶有可原。汝親甚歡喜汝修行,何得必欲離親修行乎?佛法中有六度萬行種種之功業,皆為利益眾生。汝不出家,則於親有大利益。只此一事,即可曲順親心,居塵學道。俾親日見之熟,不期其信向而自然信向,即為莫大功德。況不止親一人乎?又親既不許,則義不可再思出家。以佛戒律中,父母不許出家,自己任意求出家者,不許攝受剃度及受戒等。否則師、弟各皆得罪。

汝既以光為師,謂為善知識。然光實非善知識,而於背佛法事斷不敢為。但祈依光所說,順親之心,在家修行可也。古人有為知己者,不妨以身許之,況慈親留汝,光勸汝,豈可違抗,固執不改乎?當知孝順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乃往生正因。宜隨王虛中、周安士、彭尺木三先生,則不愧為佛弟子矣。

印光大師:「復周群錚居士書四」

無得居士既有六十老父,何得要出家?使不出家,無由聞法修行,尚有可原。今藩籬大撤,在家人研究修習者其多如林,得利益生西方者亦常有其事,何得要離親出家乎?此事光絕不贊成。按實說,當今修行,還是在家人好,何以故?以一切無礙故。出家人之障礙比在家人多,是以非真實發道心者,皆成下流坯,無益於法,有玷於佛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唐大圓居士書」

人各有所應盡之分,當知素位而行,乃君子之本分。若超分而行,非出格大丈夫,決定不能得真利益。何也?以彼不能盡分於易處,何能盡分於難處?出家一事,語其易則易於反掌,但穿一件大領,就是和尚。而此種混光陰、敗佛門之和尚,多半將來在三途中過活。欲得為人,恐萬中亦難得一二。若要做頂天履地,上弘下化之和尚,則難於登天矣。汝尚不能於家庭父母妻子具足時,思立一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之程度,何能出家即證果而普度怨親耶?只緣汝當做一出家,則百事不掛懷,不知出家之事比在家更多。汝欲清閒自在,逍遙快樂,則決不能做好僧。以棄捨父母妻子,則成大罪矣。光是出家僧,深知其利弊,故為汝詳言之。若遇愛收徒弟之壞和尚,則便騙汝為他作徒弟,你就拉倒了也。且安本分修淨土法門,令汝父母妻子同作蓮邦眷屬,則其利大矣。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卓智立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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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