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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黃涵之夫人病逝,師開示助念法則


時間:2017/12/16 作者:淨山

民國十二年陰曆五月廿八日,大師收到會稽道尹黃涵之居士來信,知其夫人病重。大師回信開示說「接手書,知夫人身嬰貴恙,已經月余。用藥頗難,諸醫束手。當此時機,正好用萬病總持之阿伽陀藥。」並將《陳了常佛性助念發隱》,附函寄去。開示「至於保病、薦亡,今人率以誦經、拜懺、做水陸為事。光與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何以故?誦經則不識字者不能誦,即識字而快如流水,稍鈍之口舌,亦不能誦。懶坯雖能,亦不肯誦,則成有名無實矣。拜懺、做水陸,亦可例推。念佛則無一人不能念者。即懶坯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則一句佛號,固已歷歷明明灌於心中。雖不念,與念亦無異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為親眷保全薦亡者,皆不可不知。」念佛的作用在於,祈願壽未終則速愈,壽已終則往生淨土。念佛與其他佛事相比,易行而有實效。

《陳了常佛性助念發隱》是大師為弟子陳錫周居士的夫人往生後所撰寫的,敘述了陳了常居士臨終得如法助念順利往生的經過,指出:「臨終一關,最為要緊。世有愚人,於父母眷屬臨終時,輒為悲痛哭泣,洗身換衣。只圖世人好看,不計貽害亡人。不念佛者,且置勿論。即志切往生,臨終遇此眷屬,多皆破壞正念,仍留此界。臨終助念,譬如怯夫上山,自力不足。幸有前牽後推,左右扶掖之力,便可登峰造極。臨終正念昭彰,被魔眷愛情搬動等破壞者,譬如勇士上山,自力充足。而親友知識各以己物,令其擔負。擔負過多,力竭身疲,望崖而退。此之得失,雖由他起,實屬自己往昔劫中,成全破壞人之善惡業力所致。凡修淨業者,當成全人之正念,及預為眷屬,示其利害。俾各知所重在神識得所,不在世情場面好看,庶可無虞矣。」

六月初六日,黃涵之居士夫人西逝,大師又先後給黃涵之居士去信三封,開示念佛保病薦亡法則。

六月初九日,大師給黃涵之居士回信說:昨由契西來函方知其夫人已去世,「光過蒙青盼,亦不能不盡我心。但光向與時人異道,雖摯友親喪,絕不行挽誄等儀。但於朝暮課誦時,於佛前回向一二七,以盡友誼。已於昨晚,為尊夫人回向。擬以二七為度。」「書尚未封,適郵差持閣下初五日書至。因知夫人病體雖重,正念尚自昭彰。既能常見大士,兼有信願,其往生也,可以決斷。」大師應請於這天晚上為黃涵之夫人亡靈說皈戒,為賜法名為蘊空。

六月十三日,大師給黃涵之居士回信闡述往生條件,根據黃夫人臨終情況判斷確得往生。「初九之書,諒已收到。昨得初十手書,知尊夫人確得往生,了無疑慮。」開示「既囑兒媳女輩早晚靈前多念佛,閣下當開示彼等,祈以妥親之神識,為孝之極致。即真實往生,亦須志誠念佛,以祈蓮品高升,無生速證,以各盡孝思。此雖為利亡者,實則令兒女媳輩同種善根也。」又開示:「念佛之法,重在信願。信願真切,雖未能心中清淨,亦得往生。何以故?以心中有佛為能感,故致彌陀即能應耳。如江海中水,未能了無動相。但無狂風巨浪,則中天明月,即得了了影現矣。感應道交,如母子相憶。彼專重自力,不仗佛力者,由於不知此義故也。」

之後,大師考慮到黃居士母親年事已高,發明一種在生助念法介紹給黃涵之居士。大師在信中說:「然太夫人年已八十有三,當常勸諭,令其信願念佛。若令終日長念,或恐不能如是。前者頗欲設法,在生助念,思之未得。鎮守使王悅山,奉母來山,見其眷屬甚多,因得一絕妙之助念法。已與彼略說之。亦與彼說,當與閣下言之。倘閣下能實行,彼亦不至漠然置之,亦自利利他之道也。閣下眷屬,兒輩則各有職業,固難常時依行。若媳輩,則無事清閒。女使輩若奶媽等,則無甚要事。當令諸人,按鐘點日在太夫人旁,高聲念佛半點鐘。過時換班,一日不斷佛聲。太夫人能隨之而念亦好。如不能隨,但令攝心諦聽。則一日之中,常不離佛。在諸人亦不吃力。以一日之中,不過當一回值,或至兩回,亦隔許久時候。彼等一無事事,藉此令盡孝思,令種善根。即女使等,亦得因此之故,得植出離生死之緣。從此以往,率以為常。即太夫人壽過期頤,此法無令中輟,其利益不可思議。凡有信心人,欲成就父母往生之道業者,皆當以此告之。閣下政務多端,不能按定。若有暇亦如是念一次,以作表率。則兒媳女使等,當更踴躍歡喜也。光意謂如此而行,實為利便。當以此法述為一文,以附於排印《文鈔》之後。俾欲報父母之恩者,不至徒詠昊天罔極也。」

從大師在黃夫人往生前後的開示看,大師對於臨終關懷極為重視,因為臨終是超凡入聖還是繼續輪迴的關鍵時刻,應該護持行人順利往生。不僅如此,大師還善巧方便,還發明了針對老年人的在生助念法,既給念佛眷屬增長了善根,又對臨終助念是一種訓練。

注釋:

[1] 黃涵之居士(1875~1961年) 名慶瀾,涵之其字,法名智海,祖籍江西景德鎮,出生於上海。南洋公學師範院畢業,清代副貢(貢生)。上海市人,曾任湖北德安縣知縣、宜昌府知府等官職。光緒末年,辭去官職,到日本留學。宣統年間,自日本返國,先後在上海創辦南華書局、三育國小、上海法政學校等文化教育機構。入民國後,出任過上海火藥局局長、上海高級審判廳廳長等職。又出任浙江溫州甌海道道尹,併兼任甌海關監督,民國8年(1919)12月至民國13年(1924)11月任會稽道(俗稱寧紹台道)道尹。先後皈依諦閒法師和印光法師。民國十一年(1922),將佛學演講稿修訂為《初機淨業指南》,印光大師為之作序。追隨印光大師學佛,對淨土宗頗有研究,弘揚不遺餘力。先後參加發起組織「上海佛教淨業社」、「上海佛教維持會」、「中國動物保護會」。八一三淞滬抗戰後,上海廣大市民家業被毀,淪為難民,在他倡導下,民國26~29年,先後在上海設定難民收容所50餘處,收容難民達50萬人次。民國十五年,著《阿彌陀經白話解釋》。以後陸續編著《觀無量壽佛經白話解》、《普賢行願品白話解》、《佛法大意》、《朝暮課誦白話解》、《修行的方法》等白話著作。1949年後,任上海佛教淨業社社長。1961年,安詳而逝,享年八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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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