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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不宜食肉之理


時間:2018/2/1 作者:至誠感通

茲又略述數義,以明不宜食肉之理。

(一) 由不忍之心,一切含靈,皆是同體。

由仁民而愛物,太和元氣,布滿人間。則知殺戮生靈,了無義理。一切眾生,悉皆貪生怕死,我何忍殘生害命,以充口腹。

(二) 因果報應。

一切生靈,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墮落畜類。今我殺食其肉,他年彼之惡報既盡,我之殺業方成,則我亦將為彼俎上肉矣。是故戒殺吃素,非特為生靈計,亦為自身計也。明翰林劉玉綬,船泊蘇州,夢一偉丈夫求救,自稱宋偏將軍曹翰。因屠江州,世世作豬。此對門屠者,頃所宰第一豬,即我也。祈為救援。醒而果見屠將殺豬,遂買而放之閶門一寺中。凡呼曹翰者,其豬皆回首望之。是可為人變畜生,畜生變人之證。載籍上活閻王活小鬼之事甚多。此皆天地鬼神,透露一點因果報應生死輪迴之訊息,以警戒世人也。

(三) 一切眾生,皆我過去父母眷屬。

吾人既明因果輪迴,則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屬。歷劫多生,有歷劫多生之父母眷屬。如是歷劫多生之父母眷屬,輪迴六道。其間若有造惡者,難免不投入三途。故吾人對六道眾生,應作父母妻子想。豈有孝子賢孫,而食其親者乎。豈有慈父慈母,而食其子女者乎。此際一思量,不忍食亦不敢食矣。即祭祖先,亦不套用肉,以名為敬之,實則害之也。至於以肉食奉父母,皆令父母折福獲殃。父母有福德善根者,損其福德善根。無福德善根者,增其受殺惡業。昔佛在世時,一寡婦為夫周年,購肉以祭。途遇如來,如來謂之曰,此肉汝夫之所轉變者也,何能以彼之肉,祭彼之靈乎。即推而敬天地,祀鬼神,亦不套用肉。天地鬼神,豈有不深明因果,貪此穢濁腥臊之肉,而來格來享乎。是則用血食以奉祀者,欲求福而反更得禍也。

(四) 一切眾生,皆是未來諸佛。

以一切眾生,皆具佛性,皆當作佛,故是未來諸佛。且畜類中,時有佛菩薩化現於其中,方便度生。如清涼志中載薄荷事。一僧在五台,遇一異僧,出一函,囑交薄荷,未言地址。一日過衛輝,見一群小兒呼薄荷。僧問薄荷何在。小兒指牆下所臥之豬曰,這不是。僧取書呼薄荷擲之,其豬人立,以兩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方知此豬,乃菩薩所現。其屠所殺甚多,若其豬至薄荷前,則便任其宰殺,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愛惜薄荷。凡欲殺豬,牽薄荷至其豬邊圍繞之,則直同殺死者一般。以故多年養而不殺。以其豬清潔,愛食薄荷,故以為名。初其僧受異僧之函而去,於途中思之,此函將投何所,乃私拆其封。大意謂,度眾生若得度脫,即當速返,免致久則迷失。僧異之,復為封訖。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薩也。繞豬一匝,而群豬即證無生法忍。其威德神力,豈可思議乎哉。又唐文宗喜食蛤,一日有一蛤堅合不開。帝親開之,中有肉身觀音大士像,莊嚴異常。由此觀之,肉尚可食乎。倘誤食佛菩薩所化之身,其罪過可勝言哉。

吾人若知此理,

自不敢食肉,

亦不忍食肉矣。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四

•南京素食同緣社開示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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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