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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飲酒之過


時間:2018/2/12 作者:心愿

這個地方主要是跟你提,酒本身沒有所謂善跟惡,酒不會說,酒它本身體無自性。所以在佛家裡面講,它是遮戒,它不是性戒。性戒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這四個你不受戒,你犯了也是有罪,這叫性戒,就人人都要遵守叫性戒。酒呢?酒佛陀為什麼制?他有原因的。往下我們會談到這個問題,因為酒喝了以後,會去犯前面那四條。所以佛陀才要制酒戒。為什麼叫遮呢?遮告訴你,喝得過當就會酒醉駕駛,就會車毀人亡。喝得非常有雅興,那是一種很好的氣氛,非常雅致、雅興的東西,就看你怎么用。所以酒沒有所謂好跟壞的問題,是人執著跟不執著、貪愛跟不貪愛的問題,迷跟亂的問題、迷跟覺的問題。所以這個地方,我們就要探討飲酒之過。

在清朝優婆塞,有一位居士叫陳熙願,這個居士編輯一本《在家律要廣集》,這一本台灣也有流通,是由花蓮淨宗學會流通的,裡面很適合在家居士來看。《在家律要廣集》第六卷,「卷六」裡面有提到飲酒的過錯,飲酒有什麼過?「善男子!若復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財物,身心多病,常樂斗諍,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呵責,人不樂見,不能修善,是名飲酒現在惡報。」喝酒,他講,有現在、有未來,有現報、有後報。這個就是你現在飲酒,它會產生什麼樣的一個果報。如果你很貪愛飲酒的話,有時候喝酒喝一喝了,東西掉了,喝一喝糊裡糊塗的跟人家簽約,就把東西送給別人了,錢財送給別人,喪失財物。而且喝酒容易讓肝不好,所以「身心多病」。喜歡跟人家斗諍爭吵,所謂壯酒膽,喝酒的這個膽量,「常樂斗諍」。

喜歡酗酒的人,整個大街小巷都知道那個人是俗話講叫酒鬼,喜歡喝酒,你看這個巷子裡面,或是同一個大樓裡面,如果有一個喜歡喝酒的,那個大樓都不平安,就是「惡名遠聞」,人見人怕。而且喝酒以後,「喪失智慧」,昏沉,所以你看有些酒醉駕駛的,酒精濃度超過非常高的標準的話,車禍車毀人亡的時候,那箇中陰身都是昏昏沉沉地,昏昏沉沉,「喪失智慧」。來世智慧都很不容易開發出來,障礙很多。「心無慚愧」,沒有慚愧心。而且身體愈來愈差,叫「得惡色力」。常常被人家所呵責,人家會責罵他,而且人家不喜歡看到他,而且不會修善,重點在這裡,不會修善,貪好酒杯,喜歡喝酒,有錢就去買酒,他不會去做善事,這個就是飲酒的現在惡報。

那飲酒以後的果報呢?如果這個生命結束以後,「舍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飢渴等無量苦惱」,在飢渴地獄裡面非常地飢渴,「是名後世惡業之報」。如果有機會再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夠繫念思惟善法。「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臭爛。」所以喝酒的果報是會障礙到你,最重要是什麼?繫念思惟善法,你不能夠斷惡修善,那就會生生世世在六道裡面輪迴受苦,愚昧無知,這是非常可憐,佛陀說的可憐憫者。

摘自《太上感應篇彙編》(第二三九集)黃柏霖警官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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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