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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要以法理和修持對治煩惱習氣


時間:2018/3/31 作者:清淨平等蓮

菩薩四十六輕戒之二十執惡不捨

《集頌》:「1、於他生起忿悔心,相續堅持不見過。

不捨不以理對治,如是名為染違犯。

2、若欲斷除勤遮止,廣說如前無違犯。」

此條很好理解:

1、不管何種因緣,假如對他人生起了「忿悔心」、「惱害意」,持續堅持、固執不捨,不認為或沒意識到這是罪錯,或者意識到了也「不捨」對他人的「忿悔心」,或不以法理和修持對治這種「煩惱」,此就是「染犯」。

2、如果正在要用種種方便修法斷除此種煩惱,精進地降伏、遮止毛病習氣,在此過程中,因無始劫來的串習深重的緣故,嗔恚的煩惱偶而顯現,不為犯戒!

以上四條若有違犯,會障礙忍辱般若蜜功德的圓滿。

——摘自仁清法師《佛教大乘正覺道之戒律、戒相疏義》之 菩薩四十六輕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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