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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重因果,通常可分幾類因果?


時間:2018/8/13 作者:仁澤

因果梵語(hetu-phala),通常因果在佛門中可分為三種因果,何等為三?分別如下:

一、種因得果

何謂種因果呢?佛法深信一切人事物,乃至宇宙萬法,其所形成,必有前因與後果的流程。換句話說,若無前因,果就不能成立。譬如一棟房屋的形成,就是果(結果),但這棟房屋由各種不同的材料、元素、鋼筋、水泥、人工、木架、工程師、建築師,等等條件所共同促成的。若無這些條件,房屋就無法建造完成,既然能成立房屋,就離開不了那些種種材料,水泥……等等,問題出來了,若以佛法而論:房屋建成即是果,那些材料等等即是因緣,若無因緣和合,果即不得生,普天之下,一切的一切,皆必然如此一般,這稱為種因得果。

二、雙重因果

何謂雙重因果呢?就是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不二,是名雙重因果。譬喻一顆種子而言,種子可因可果,如何而說呢?因為種子當下就是結成的果,是站在果位,但是果的當下,亦可當因來種植于田里,如是具備有雙重條件的關係,佛法稱之雙重因果。

若以時間而論,即是三世因果,過去所造為因,現在所受是果,現在所受之果亦可當因而作,以後再感受果,如是周而復始,至於無窮,佛法稱為三世因果。

三、無盡重迭因果

何謂無盡重迭因果?就是無量劫以來,所造作的善惡,因而不斷累積重迭,重迭又開花,開花又累積重迭,如是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反覆共薰,窮劫不止,形成因果不斷周旋,猶如鐵煉,一環鉤一環,緊密不松,沉淪的眾生,起惑、造業、受苦、乃至無盡受生,一切因果亦復如是。

本文選自弘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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