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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協會發布關於"慈悲護生、合理放生"倡議書


時間:2014/8/18 作者:明華居士

放生,顧名思義,就是把可能被宰殺、面臨生死痛苦的動物解救出來,放歸到適合它們的自然環境中。據記載,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中國漢地就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說法。佛教傳入中國之後,特別是在隋代天台宗智者大師的倡導下,放生活動蔚然成風。佛教徒在放生之時,要按照佛教儀軌祈求三寶加持,幫助被放生的動物早日解脫輪迴之苦。

放生蘊含著佛教眾生平等、尊重生命的慈悲情懷,自他相關、因果回饋的辯證智慧,善待生命、普度眾生的宗旨追求。佛教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動物與人類的生命同樣寶貴,要求佛弟子本著報恩心、慈悲心,愛護一切生命,「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因此,佛教以殺生為最大的惡業,以不殺生為首要的戒律,以慈悲護生為極大的功德,倡導佛弟子慈心戒殺,不惱害一切眾生,並積極地護生放生。

根據佛教經典的記載,放生是自利利他的行動,是佛教徒踐行慈悲精神,積累福德資糧的方式,得到歷代高僧大德的推崇和倡導,也得到廣大佛教信眾的積極實行。當今社會,放生的意義在於涵養仁恕精神、踐行慈悲之道。如果人人都能夠愛護生命、保護生命,就能從根本上消減濫捕濫殺,對於促進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積極意義。

然而,現今的社會環境、生態環境與古代有很大不同。如果放生方法不當,有可能背離佛教慈悲初衷,甚至造成更多的動物傷害和生態環境的破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生活居住區周邊放生危害人類生命安全、影響人們正常生活的動物,如蛇、蟒等。二是將動物放生到不適宜的生長環境中,致使其難以存活。三是放生外來物種或攜帶疫病病原體的動物,造成放生地原有生物鏈結構破壞,原有的物種種群急速減少甚至滅絕,動物疫病蔓延,造成生態災難。四是在當今商業化的時代,經常性、定期性、大規模的放生活動,催生出抓捕、販賣放生動物的市場和行業,很多野生動物反而因此被抓捕乃至喪生。這些問題如不給予足夠重視和解決,放生就難以達到救護生命的目的,反而難免傷害生命,引起社會公眾的非議和反感,有損佛教的形象。

針對現代社會放生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佛教界倡導「智慧放生」、「理性放生」、「科學放生」、「隨緣放生」等理念,並付諸實踐,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據各地佛教界在放生活動中提出的新理念、獲得的新經驗,中國佛教協會向全國佛教四眾弟子發出以下倡議:

一、慈悲為懷,隨緣放生。我們倡導全國佛教四眾弟子在日常生活中,慈悲為懷,戒殺護生。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不參與野生動物的捕殺和交易活動,拒絕購買和使用象牙、犀角等野生動物製品,並主動向公安部門或動物保護組織報告濫捕濫殺和販賣野生動物的活動,幫助解救被非法捕捉的野生動物。鼓勵信眾有條件者參與動物保護組織的活動或資助動物保護項目。提倡多種形式宣傳戒殺護生、健康素食的理念,勸化世人慈悲護生。組織放生活動的寺院或團體,應認真講解放生的目的、意義及相關知識、注意事項,培養信眾的慈悲護生意識,提倡隨緣盡力、慈悲合理地放生,不刻意追求數量和形式。

二、講究科學,合理規劃。放生之前,應對被放生動物的習性、檢疫情況,放生地的生態環境、生物鏈結構等進行必要的了解,必要時可向有關專家或機構尋求諮詢和幫助,確保被放生動物的習性、數量、健康狀況與放生環境相協調。合理規劃放生的規模、次數和物種,努力避免放生動物對人類生命、生活或放生地生態安全造成威脅。

三、精心組織,如法進行。放生事關動物生命安全,參與放生者應以高度的責任感進行。對放生動物的購買、運輸、看護、釋放及有關佛事活動,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儘量減少放生動物在放生過程中的意外死亡。購買放生動物,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運送放生動物過程中,要為其提供生存必需的基本條件。釋放動物,應避免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放生法會,應按照佛教儀軌如法進行,體現拔苦與樂、普度眾生的佛教宗旨。

佛教度化世間、利益眾生,主張悲智雙運。護生放生,既要本慈悲心懷,也要以智慧引導。我們提倡佛教四眾弟子在日常生活中慈悲為懷,戒殺護生,支持參與動物保護活動。我們號召各地寺院引導信眾慈悲護生、合理放生。我們呼籲全國佛教界開展放生活動時,本著佛教慈悲精神,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採取科學合理方式,使放生活動善願結善果、好心成好事,更好發揮慈悲救護生命、促進生態文明、淨化社會人心的積極作用。

中國佛教協會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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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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