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為什麼佛要問『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佛陀在說『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後,接著即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佛陀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身相究是指什麼?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得先說明一下,在大乘佛法中有法身佛、報身佛、應身佛(或應化身佛),所謂佛的三身的說法。這種說法,原是為了使我們凡夫容易了解的方便說法。法身佛是佛的本體或本性,是無始無終,不生不滅,遍一切處,沒有形相,也就是沒有身相,在《金剛經》中稱為如來。報身佛是為應大菩薩們的機,在法身佛本體中顯現出來,是具足萬德莊嚴的身相,譬如西方極樂世界的阿彌陀佛是報身佛。應身佛是為了度化有緣眾生,在法身佛本體中顯現出來的身相,通常佛經中說的佛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指的就是應身佛的身相莊嚴。我們娑婆世界的釋迦牟尼佛即是應身佛。所以報身佛、應身佛都有身相,可是法身如來並無身相。
接著我們來看為什麼佛要問須菩提,『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上文佛陀教我們要無住相布施,無住相包括了要不住布施的對象的相。眾生是布施的對象,不住眾生相對這批聽法的大比丘來講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供養佛陀也是布施,所以佛也是布施的對象,佛是他們最尊敬信賴的;每天在一起,不但對佛的莊嚴威儀印象深刻,而且常常以佛的一舉一動作為模範,對他們來講這是身相儼然,千真萬確,而現在佛是不是要他們連這個佛相也不住呢?這是須菩提代表這批大比丘在心中所生起的疑。佛陀知道得很清楚,所以反問須菩提說:須菩提啊!你以為你們目前所看到的佛的身相,是不生不滅遍一切處的佛本性法身如來嗎?須菩提也許本來已明白,也許是經佛一問即刻領悟,知道身相是瞬間在變,緣聚則生,是有生有滅的,自然不能即是法身如來,所以他答『不也,世尊』。為什麼他會這樣回答呢?須菩提自己解釋,是因如來所說的身相,只不過是一個名稱而已,並不是實有一個不變的身相。
佛陀接著說了兩句很重要的話,第一句是:『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也就是佛對須菩提說:你說身相只不過是一個名字,並非實有,而是虛妄的,這是對的。不僅身相如此,連世界上其他所有的一切相都是如此,都不是實有,都是虛妄的。凡是可以稱為相的,都是在本性中因因緣聚合而顯現出來,都是虛妄。
第二句佛更進一步地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其意為:須菩提啊!你說這個身相不是法身如來,其實並不是完全對的。這好像水波是由水而有的,這個你們所見到的佛的身相,也是從如來法身中因和你們相應的緣而顯現出來的相,所以如果明白了所有的相都是虛妄,都是非相,不要執著在任何相上,則你們所看到的佛身就是法身如來。譬如見波就是見水,就是見H2O,就是見原子,就是見『能』。不但佛身如是,其他所有的一切相都是如此,若能將所有的相都以此觀之,則見法身如來。這更深一層的道理,連須菩提也覺太深,怎能令人聽聞而起真實信心呢?於是他又問佛陀說:『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陀答須菩提說:不可如是說,即使是佛滅之後很久,還是會有持戒修福的人,對這個真理產生信心的。
『持戒修福』這四個字希望各位要常存於心。我們已離佛住世時代久遠,現在能有緣聽聞《金剛經》,過去一定是積了許多持戒修福的因,而今要使以往的善因不會浪費,就更應持戒修福,積極地儲存持戒修福的善因,使自己對《金剛經》的經義,即使是一句一義生起實信,或者僅僅是一念的淨信,都是很好的。
佛在經中接著說:『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我們得有緣接觸《金剛經》,相信一定也已在很多佛所種了善根,現在是在本師釋迦牟尼佛所,生而為人,千萬不要錯過種善根的良機。世上有千千萬萬過去種了很多善根福報的人,今世濫用福報,這實在太可惜了!所以各位千萬抱定宗旨,有善必做,善根積得愈厚,對你愈好,決不吃虧。
佛陀又說,當知是人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這也可以用來考驗及警惕我們自己,就是說生起的實信是要和本性相應,也就是說從本性中流露出來的真實信心,才是清淨心,才是實信。而清淨心就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的心。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各家註解中講得很多,各位可以參考。法相及非法相的意義,我想作一簡單的說明。
一切具體的形相和思想觀念或各種道理、法則見諸條文或行動的都叫法相。其實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是法相,因為我、人、眾生、壽者都是法,所以《金剛經》中有時只提法相,其實這個法相已包含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再進一步來講,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謂的空,其實也是法,因為它也是一種緣起的觀念,是和『有』相對而成立的觀念,所以法相也可以包括空相,空無所有的空相。
什麼是非法相呢?按世間法來說,非法就是不合法,非法相等於犯法,可是在金剛法會中,佛陀說法的主要對象是大比丘們,照理已不須再和他們講世間法,因此《金剛經》中的非法,並不是僅指不如法或不合法,而是進一步的指沒有法。法是宇宙間的一切現象,沒有法就等於什麼都沒有,等於空。講到這裡,各位也許會想,既然非法即是空,那麼鳩摩羅什大師為什麼不稱它為空相,而稱它為非法相呢?我個人的淺見,覺得鳩摩羅什大師是為了要避免學人將日常生活中,空無所有的空,和本性真空但能生萬物的空混雜而生誤解,也因此整部《金剛經》中,各位可曾注意到,大師並沒用一個『空』字。他說虛空,但不是空無所有的空,他譯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等於心經中的五蘊皆空,諸法空相,但是他並沒譯成『凡所有相皆空』。因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空的觀念是一種斷滅相,是一種虛妄觀念。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可取著,是無法相、無非法相中的『無』字的註解。在大乘佛法中各位常聽到我空、法空、空空這句話。我空、法空就是無法相,空空就是無非法相,都不可取著。所以這段經文在說明了這種對《金剛經》能一念生起淨信的人,他們不但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而且對法相、非法相也不取、不著、不住。
為了使各位對取、著、住這三個名詞有較深刻的印象,我再舉一個簡單的譬喻。現在請各位觀想自己在街上走,忽然你注意到路旁站著一個人,注視之下你發覺這個人是一位異性而且長得很好看,你走了幾步之後,竟忍不住地又回頭去看幾眼。
我想各位看了這個譬喻之後,自己就容易分析什麼是取,什麼是著,而走了幾步又忍不住地再回頭去張望一下就是住相,嚴格的講,取、著、住,都是執著。取中包含了住,因為取就有剎那間的時間,不管怎麼短,都是壽者相,所以佛在《金剛經》中接下去說:『若心取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為什麼呢?因為非法相也是一種相,所以『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也就是說任何相不論是有、是空,都是虛妄,都不可取。雖不可取,但是要勤修布施,廣行六度,這就是《金剛經》的中心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