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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原來有四種,並不是浴火重生


時間:2017/5/1 作者:妙音居士

昔日,詩人郭沫若一首膾炙人口的《鳳凰涅槃》,讓人們在「涅槃」與「浴火重生」之間劃上了等號,但在佛教中,涅槃的意義,卻與「浴火重生」大相逕庭。

涅槃,指的是滅生死、滅煩惱,從而達到解脫無為的境界,即不生不滅。「涅槃」的漢譯為「圓寂」,「圓寂」一詞的產生極有講究——功德圓滿是謂圓,業障滅盡謂之寂。涅槃,是佛教修行所要達到的最高境界。

佛教認為,眾生所有的行為、語言和意念都會招致業報,行善就會得到善報,作惡就要承受惡果。而得到了善惡報應的眾生,又會在新的生命活動中造作新的業,導致新的報應。眾生就是這樣在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這六道之中輪迴不息。在六道中輪迴的眾生,具有無盡的痛苦和煩惱。

眾生一切煩惱的根源,在於有欲望,而欲望的產生,直接源於人的無知。所以,人們只有擺脫了無知,才能從根本上去除欲望和痛苦,跳出六道輪迴之外,進入一種沒有煩惱、沒有痛苦、不生不滅、永恆寂靜的涅槃境界。

關於涅槃含義的解說,小乘經論認為有「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兩種,而大乘學者認為除了這兩種之外,還有「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和「無住處涅槃」共四種。

有餘涅槃,指的是涅槃後仍存有不徹底的心念,是羅漢的境界。一個修行者證得了阿羅漢果,則業報之因已盡,而身體仍然存在,要受世間風雨、飢餓等痛苦,故曰有餘涅槃。佛祖在菩提樹下悟道後,擺脫了煩惱,達到了涅槃的境界,但身體尚在,這也屬於有餘涅槃的範疇。

若肉身已死,斷絕了一切想念,則一切果報也就完全不存在了,這樣就得到了無餘涅槃。無餘涅槃是佛的境界,釋迦牟尼佛雖然早已證得無上菩提,但在80歲時,於娑羅樹下入滅,方才進入了無餘涅槃。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指的是一切有情平等共有的真如法性。真如是一切現象的本質,故稱自性,真如不生不滅,本來寂靜,一切有情平等共有,有情雖有聖凡的分別,但本具的真如法性無異。真如和一切法相既非一亦非異,但都只能憑聖者的內證,並非語言文字和思想概念就能描述,本性寂靜,故稱涅槃。

無住處涅槃,即是雖然已經斷除了煩惱障,但是尚未能斷除所知障,所以仍然有法執,不住生死而住涅槃。大智大悲時常並起,由於大智所以超脫煩惱;由於大悲所以不捨眾生。本體雖然寂靜,大用卻能無邊,所以能夠利樂眾生,盡未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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