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淺釋》
◎美國萬佛聖城宣化上人講述於
美國加州舊金山佛教講堂
一九七○年五月十七日至六月七日
肆、別解文義
「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痴。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
五十一種心所分成六位,第三位是「善十一」。善都是好的,所以謂之善。善是幫助我們的,幫助我們修行,幫助我們成功。那麼,這十一種善心所,是什麼呢?
(一)信。無論做什麼事情,必須要有信心。第一要信自己,信自己什麼呢?要信自己決定可以成佛,要信自己和佛是沒有什麼分別的。沒有分別是在佛性上說沒有分別,但是還要修行,修行就可以成佛,我們一定要信這個道理。不單信自己可以成佛,也要信其他的人都可以成佛;不單信其他的人可以成佛,也要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有了這種信心,自己就要守規矩,守規矩就是守戒律,守戒律才能成佛。自己這樣,也教其他人這樣,也教一切眾生這樣。這個信心要堅固,像石頭那麼堅固,那麼硬,不要像灰堆那樣的信心,用手一碰就沒有了。
(二)精進。有了信心,就要去做去,這就是精進。精進什麼呢?精進修行,念佛、念法、念僧都要精進。不要往後退,要往前進,精進又精進。
(三)慚。是對自己說的,自己應該生一種慚心:「唉!我自己做的事情很不對,應該改過自新。」
(四)愧。是指對人而說,對人要生一種愧心,覺得自己總不如人,不要總覺自己比人好,心裡想:「啊!這個人真比我好,他總是這麼和顏悅色,不憂愁煩惱,為什麼我會這麼多憂愁?」要有這種愧不如人的心。
(五)無貪。不要生出一種貪心,這個貪,沒有得到的時候想得到,已經得到了又怕失掉,這就是貪心。希望人人都不要有貪心,不要貪財、貪色、貪名、貪食、貪睡。我叫你們不要有貪心,但是我自己要有貪心,我這貪心是替你們生出來的,是為美國一切人生出來的。貪什麼呢?貪想要造一個廟,建立一個道場,好給美國地區的人去修行。大家共同有一個道場才可以修行,連道場都沒有,修道就難了。要有道也要有場,所以要貪一個道場,這個道場就要現出來了,為什麼要現出來了呢?就因為我生出這個貪心,就把它貪出來。本來我不想生這個貪心,但是,如果我不生這個貪心,你們成佛的機會也就會很慢,所以我生出這個貪心,貪你們大家快點成佛,你們大家都要幫忙我生這個貪心。為什麼說不要貪,現在又要貪呢?這是為人貪,為眾生貪,不是為自己貪,所以這個貪心不妨大一點。
貪瞋痴就是三毒,無貪、無瞋、無痴即是三善根。上星期我說叫人不要貪而我要貪,這個貪不是為「我」就不算貪,要是為自己而貪那就是貪,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其他的眾生,這不是貪。可是這樣就容易出毛病,容易令人認識不清楚,也很容易令人假借這個題目來貪,說不是為自己貪而是為他人貪,但實際上還是為自己。為自己就是貪,要怎樣才不是為自己呢?不為自己的名,不為自己的利,那就是不為自己。為什麼貪是不好呢?因為它是一種染污法,染著就是不乾淨,有貪就不乾淨,有所染污,有所執著。這個貪能招苦果,我們受苦報受苦果,就是因為有貪而造成的。
(六)無瞋。瞋是瞋恚,心裡有一種恨。我們也不要有瞋心。
(七)無痴。痴就是昏暗,以暗為相,昏暗便是無明。如果能夠無貪、無瞋、無痴,那就是三善根成就了。
(八)輕安。輕安就是禪定的一種前方便。在禪定未得到以前,有一種輕安的境界。這種輕安境界從什麼地方來的呢?它是從精進而來的。精進於善法,而止住一切的惡法,再加上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痴)所得的功德,就會產生一種輕安的感覺─覺得身心舒暢,身自在,心也自在。到了那種境界就會感覺非常快樂,這就是參禪時有的無上快樂境界。
(九)不放逸。不放逸就是守規矩,不守規矩就是放逸。不放逸就是守規矩,依法修行,時時刻刻都不隨隨便便。什麼叫放逸,好像有人初來在暑期班的時候,有時把腿伸直擱在前面的凳子上,就是放逸的表現;現在呢?他就沒有這種情形了,所以就叫不放逸。
(十)行舍。行舍就是將五蘊中行蘊裡面所有一切染污法都捨去。舍什麼呢?捨去不合乎規矩的惡法。行蘊中的舍和受蘊中的舍是不同的,受蘊的舍是隨覺隨舍,而行蘊的舍在行蘊內念念遷流,不停薰化不合規則的念,而令它舍掉。舍一點就與道相應一點,所以念念舍就念念入,入就是入道。
(十一)不害。不惱害一切眾生。不害和瞋不同。瞋是由於他人不順著我的心意去做,而生瞋恨;不害是克制自己,不去損害他人。瞋是人違背我的意思時,我就生瞋恨心;不害就是我不去害人。
恭錄自《大乘百法明門論》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