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文達公,諱昀,清朝學者、文學家。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錄其平時所見所聞奇異之事著《閱微草堂筆記》一書,約三十萬餘言,詳述因果六道輪迴之事征,多系真人真事。民國陳荻洲居士,依此筆記摘錄百篇,題為《紀文達公筆記摘要》,冀其普及。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曾為此《摘要》撰寫序文,回溯往聖前賢,無不提倡因果,以期平治天下,淑世牖民。
清大學士紀曉嵐撰
演蓮法師譯白
45、誠格神天【譯文】
有許多事如從情理上講,是不可能發生的,但事實上往往會有。而且經過仔細的考究,又完全在情理之中。人們往往對某些事無法理解,便認為不可能有,這未免過分的固執。
獻縣近幾年就發生了這樣兩件事。
其一是:韓守立的妻子俞氏,她對祖婆婆特別孝順。乾隆庚辰(1760)年,老人家雙目失明,俞氏千方百計為她延醫用藥,又在神佛面前為她祈禱,但都沒有效驗。後來,有個狡黠的人對俞氏說:「你在自己身上割一塊肉,點燃了去求神保佑,你祖婆婆的眼睛就會好的。」俞氏不知這是在愚弄她,竟真的照他所說的去辦了。過了十幾天,老太太的雙目果然復明。
當然,輕易受人哄騙未免愚蠢,但正因為她心地單純敦厚才特別的真誠,因為她真誠,才感動了鬼神來幫助解除了她的困苦。這便是於情理之外又具有至理在。
其二是:有個乞丐叫王希聖,他雙腳萎縮蜷曲,要用屁股代替兩腳,用兩臂支撐著走路。一天,他在路上拾得二百兩銀子,他便把這裝錢的口袋藏在草叢裡,自己坐在一旁看守,等待失主來認領。一會兒,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跑來尋找。王希聖問明情況,聽他所回答的失物式樣、錢數完全相符,便把錢口袋歸還給他。張際飛對王希聖千恩萬謝,並拿出一部分銀子酬謝他,王希聖堅決不受。張際飛又表示願意把他接回家,贍養他一輩子。王希聖辭謝說:「我身體殘廢,這是我前生造的業,上天對我的懲罰。我如果違背天意去坐享現成,將來必遭更大的禍難。」說罷,毅然離去。
後來,王希聖困臥在裴聖公的神祠里,忽然有個醉漢用力拉拽他的兩腿,使他痛不可忍。醉漢走後,他那兩隻蜷曲的腳竟能伸直,並且可以站起來走路了。從此他自謀生計,到了乾隆己卯(1789)年他才去世。
張際飛原是先祖的門客,我曾經見過他。他講起王希聖拾金不昧的故事,講得非常詳細。
王希聖做了好事,收下些報酬原是應該的。但是,他樂天知命,不接受意外的報酬。所以神明就改變他的命運來作為他的善報。這不也是情理之外的理所當然嗎?
前輩戈芥舟曾把這兩個故事載入獻縣誌中。一些講學家批評他不該把這種怪異故事寫入縣誌。我認為戈先生所修的縣誌,除了記載乩仙聯句和王生喪子這二條屬於他不忍割愛之外,全書皆體例謹嚴,頗具史家手筆。他把以上兩則故事寫入縣誌,正好說明匹夫匹婦的高貴品德足以感動神明。可以用來砥礪薄俗,激發人們向善之心。這不能算是無原則地把小說家的濫言載入地方志。
漢代建安年間,河間太守劉照的妻子在夢中贈給後任太守葳蕤鎖的故事,曾載入《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有位女子開棺再活的故事,也載在《搜神記》中。這兩則故事都發生在獻縣本地,只因其情節有傷於風化,戈先生何嘗沒有把這兩段文字在他所編的縣誌中刪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