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中講邪淫的果報
佛在《善生子經》上講:
【淫邪有六變當知。何謂六。】
說如果作了邪淫的事情,當會令自己的生命中會有六種變化。
【不自護身】
就是不能保護自己。
【不護妻子】
妻子是指的妻、和兒女,叫妻、子。
【不護家屬】
自己的父母親屬都會遭難。
【以疑生惡】
因為疑心會作惡事。
【怨家得便】
那當然,因為作了這些惡事,冤親債主就得以近身。
【眾苦所圍】
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煩惱痛苦,就會接踵而至。
【已有斯惡則廢事業】
如果造作過這種惡,就會使自己的事業受到損害。
【未致之財不獲】
本來你命中的福報會有財運,有一筆財過來,但是因為造作了這個惡業,就會被削掉,不會再來了。所以有這些行為,都是越作越衰了,越走越衰。
【既獲者消】
已經得到的這些財富會消耗掉。
【宿儲耗盡】
就是過去的儲蓄都統統耗盡。
佛在經上還談到:邪淫有十罪:
一、被自己的丈夫或者被妻子所危害。
二、夫婦不和,時常諍吵。
三、壞事日增,幸福日減。
四、丈夫不愛護,或者妻子如孤寡。
五、財產日漸消耗。
六、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旁人總疑心是她(他)乾的。
七、親友日漸疏遠。
八、遭怨恨,廣結冤家,種惡業因。
九、死後入地獄受苦。
十、來世為人,女的和眾多女人共侍一夫,男的妻不貞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