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學生樹立勿輕諾的態度蔡禮旭老師有一個小朋友,他剛好送同學一枝鉛筆,那同學很高興,拿了以後就把它削一削,就開始寫。隔天,他來的時候,就問他送給他筆的小朋友說:你今天跟不跟我玩?那小朋友也很單純:我今天不跟你玩。那你把那個筆還給我。小孩子都很單純,他就把那枝筆還給他。他說:我要那枝沒削過的,那小朋友又拿一枝沒削過的。他說:不是這一枝,就要我本來給你的那一枝。老師看到了就趕快過來機會教育。就告訴他「凡出言,信為先」,你已經給別人了,那個東西就已經不是你的,你沒有資格再給人家拿回來。假如你要在送他以前,你就要衡量,你送出去你願不願意?或者你今天要給人家東西,要答應別人的時候,要先衡量到你的能力能不能做得到?假如你能力不夠又答應別人,到時候一定會失信。而且在答應別人的時候,除了衡量能力,還要再考慮到你答應同學有沒有符合校規?可能學校規定不能這麼做,你還答應同學,這樣是不對的。所以要符合校規,符合國家的法律,要從這些去思考。都是正確的行為了,那我們又有能力做到,才可以答應同學。所以「勿輕諾」的態度也是要指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