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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2/1

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懺法與社會和諧發展

「天台止觀」向有四種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括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三種。圓頓止觀不歷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訶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在天台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天台宗圓頓止觀的修行方法,一向是以清淨持戒、懺罪悔過為基礎,進而修止觀以得定發慧,這正與中國佛教行之久遠的「禮懺」息息相關,甚至可以說中國懺法的精神含義與實踐要領,皆源於天台的教觀思想。而其中時常以懺悔罪業,來警惕自身之身口意三業,可使常人探取良知,對社會道德的提高,能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可以說天台懺法對我們今天的構建和諧社會,能發揮其重大的作用。

概 述

「懺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懺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懺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為修懺。懺悔原是將自己生活中所犯的過失,於一特定日,在眾僧前告白,表示懺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懺悔,與身、口、意之三業懺悔兩類。懺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有制教懺與化教懺兩種;據智者大師《摩訶止觀》卷二上及《金光明文句》卷三所載,懺分為事懺與理懺兩種;另又分懺法為作法懺悔、取相懺悔和無生懺悔等三種。前二者屬於事懺,後者屬於理懺。

此外,於佛前舉行懺悔之前,須先行禮讚,稱為禮懺儀;在懺悔之後再行發願回向,稱為懺願儀。我國佛教中之懺法,起源於晉,盛行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懺悔與禮讚內容,編成懺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了許多禮讚文及懺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槃懺啟》、《六根懺文》、《悔高慢文》,沈約之《懺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懺》、《金剛般若懺文》、《摩訶般若懺文》等。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於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懺法。

天台宗智者大師集其大成,撰有《法華三昧懺儀》、《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懺法》、《請觀世音懺法》等四部懺法。

其後,淨土宗有善導大師撰《淨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三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懺悔文》。密宗有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懺法》三卷,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說是懺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台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懺為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懺儀。天台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盤諸師既著懺儀,又行懺法,遂使懺法大行於世。

金代有王子成所集之《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十卷,簡稱《彌陀懺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於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於戰爭之亡靈。此後懺法即廣為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懺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為禪、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此時的懺法轉向應赴,與天台宗諸大師為求修證之作懺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為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為主要目的應赴佛事,和台、淨、密各宗以修持為目的懺法同時發展。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受登法師撰《準提三昧行法》、《藥師三昧行法》,禪修法師作《楞嚴懺法》,如惺法師作《龍華懺儀》等。到清代又有《準提懺法》、《藥師懺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懺法有《梁皇寶懺》、《水懺》、《大悲懺》、《法華懺》、《藥帥懺》、《淨土懺》、《地藏懺》等。另有《金剛懺》、《八十八佛洪名寶懺》、《千佛懺》、《萬佛懺》等,亦為一般常行的懺法。

中國漢傳佛教由於歷代祖師,特別是天台宗大師們的不斷努力,編集了許多優秀的懺儀,如:《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行法》、《法華懺》、《清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眯儀》、《熾盛光道場念誦儀》、《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懺》、《往生淨土懺願儀》、《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咒課法》等等。懺內既有道理的解釋,還加入了拜佛、念佛、誦經、持咒、觀想等有極大懺悔與滅罪功用的內容,它融合了事懺與理懺,並以事懺和理懺包含了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在懺儀上十分強調懺悔的次第,更注重事懺與理懺的連貫性,而且漢傳的懺法兼有懺悔、滅罪和修行的多種作用。

天台諸大師有關懺的理論和實踐,後面還會講到,現先舉唐代宗密大師,在他的《圓覺經修證儀》卷十六所說的.一段話,來做個說明:

「夫懺悔者,非惟火惡生善,而乃翻染為淨,去妄歸真,故不但事懺,須兼理懺。事懺除罪,理懺除疑。然欲懺時,必先於事懺門中,披肝露膽,決見報應之義。如指掌中,悚懼恐惶,戰灼流汗。口陳罪狀,心徹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後理懺,以契真源。」

由上可以看出,我國懺儀有很強的連貫性。它先由事懺,然後進入理懺,理懺才容易達成;而事懺之後,冉行理懺,事懺才能圓滿與究竟。

在適用場合方面來說,我國漢傳佛教的懺法,都是出家、在家四眾通用的。

我國懺法於有上述特點,易於彼大眾所接受。加上各宗祖師的著力推行,連一向勸人念佛、反對經懺佛事的印光大師,《增廣文鈔·復鄧伯誠居士書三》中,也勸鄧居士修懺悔說:

「佛經告人常行懺悔,以期斷盡尢明,圓成佛道。雖位至等覺如彌勒菩薩,尚於二六時中禮十方諸佛,以期無明淨盡,圓證法身,況其下焉者乎?而博地凡夫,通身業力,不生慚愧,不修懺悔,雖一念心性與佛平等,由煩惱惡業障蔽心原,不能顯現。」

故懺法一直在社會上廣為流行。

修懺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學風,由於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於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禪誦經為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禪」的局面。

由於南朝的輕禪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於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至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卷十內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禪與誦經,形成重禪輕講的局面。

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禪為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為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於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的教義研究反而無人問津。

智者大師有鑒於此種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禪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禪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於其巨著中歷歷可睹。《摩訶止觀》則著重說明天台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該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懺要旨》,闡明以上四種三昧,及依止觀修懺的要領、懺悔意義及修懺的功德,末尾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懺之殊勝作用。由於這個原因,故天台宗歷代祖師,均對修懺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懺儀規。

歷代天台宗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懺為天台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法智(960—1028)大師諱知禮,是宋代「卓識超群,妙證一心三觀、圓滿三諦,深入止觀妙旨的大德」。二十歲,隨侍義通大師學天台教觀,三年後就代座講法,大師一生弘揚天台教觀,不是講道便是修持止觀和從事著述與寫經,是理論和實踐兼具的高僧,故於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賜「法智大師」之號,被尊為「四明尊者」,為天台宗十七祖。

鹹平三年(1000),大師曾與遵式、異聞大師等為祈雨修「光明懺」,獲應甚驗。據史料載,大師一生曾修:

《法華懺》,三七日為一期,總計5遍;

《金光明懺》,十日為一期,總計20遍;

《彌陀懺法》,七日為一期,總計50遍;

《請觀音懺》,七七日為一期,總計8遍;

《大悲懺》,三七日為一期,總計10遍;

又結十僧,長期修《法華懺》達3年;

請十僧修《大悲懺》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計其數,每歲建念佛施戒會。

據《佛祖統紀》卷八中的《知禮傳》所載,宋天禧元年(1017),知禮與異聞等十人,結修《法華懺》,誓於三年滿期,焚身供養《法華經》,大師虔敬修懺之心,由此可見。大師對於修證三昧也十分注意懺儀,曾作《金光明最勝懺儀》、《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懺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勝懺儀》,依《金光明經》所修之懺法,又作《金光明三昧懺》,略稱《金光明懺》。《國清百錄》卷一所載之本懺,傳為智者大師所作,宋代有其同門遵式大師所撰的《金光明懺法輔助儀》,大師所集之懺加上「最勝」兩字,是異於天台、遵式大師,而依據唐譯《金光明最勝王經》的緣故。

大師所集之懺,以頂禮十方三寶、香華供養、奉請、持咒、讚嘆、供養及散灑、禮敬三寶、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旋繞自歸等科,明禮懺之儀規。著重說明懺悔時必須運想順逆十心,以明白過失及對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是依唐伽梵達磨三藏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所作的懺法,略稱《大悲懺》。本書特點是先述作懺原因,再判四種三昧,再詳立十科行法之儀。在懺中更依《法華經》之奧義,細述開顯之圓意,以作弘揚台宗止觀實踐法的先導,修此懺者宜加注意。大師在書中詳述十科的三昧行法為:一嚴淨道場,二淨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讚嘆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懺悔,十修觀行。

3.《修懺要旨》一卷。本書是法智大師於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請,而舉行修法華三昧三晝夜,以祈禱國泰民安的懺法道場時,受內侍俞源清之請,為其了達修懺法之要旨所著。本書旨在依《摩訶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但其所述修懺要旨,非僅限於法華懺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懺摩用心要,故修懺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

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的四種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華三昧之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懺悔之意義。末後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本書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華運想偈》。全書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

上文已講到順逆十心是修懺之本,接下去必須明白什麼叫做順逆十心?

先明順流十心,順流十心即是說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之十種事:

1.無始來今,由愛見故——無明昏暗,諸眾生從無始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

2.內計我人,外加惡友——謂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業;

3.不隨喜他,一毫之善——說明渚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再對他人所行善事,亦無隨喜之心;

4.唯遍三業,廣作眾罪——諸眾生恣縱身、口、意的三業,無惡不作;

5.事雖不廣,噁心遍布——說明眾生之起噁心遍布一切處所,常欲惱害於人;

6.晝夜相續,無有間斷——眾生所起的噁心,是晝夜相續不斷的:

7.覆諱過失,不欲人知——謂眾生有了過失之後,不自發露此惡行,無悔改之心;

8.不畏惡道——說眾生不明岡果,不知戒律,無惡不為,如此之人當墮惡道而不懼怕;

9.無慚無愧——諸眾生造了惡業之後,還不知慚愧;

10.撥無因果——說諸眾生邪見嚴重,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

逆流十心,是說修行者有此十種心,則可翻轉除去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撥無因果之心;

2.生重慚愧——破無慚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

4.發露懺——破覆諱過失之心;

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

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噁心;

7.斷惡修善——修功補過,破三業造罪之心;

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

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暗之心。

總之法華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懺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順流十心,修懺者則必須苦到懇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則,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應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懺能懺悔業障,使戒根清淨,以利於三昧的修習;而修懺本身又是修三昧的行法,不過與現今的經懺佛事中的拜懺相比,則非可同日而語。因佛事之懺只重儀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項——坐禪實相正觀法,同時於前各項儀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觀行。如此,就有失祖師制懺之本意,雖是行懺,亦難以收到禮懺的應有效果。故天台學人慾以懺法進修三昧,必應熟知法智大師的《修懺要旨》,即本《摩訶止觀》中智者大師所述修圓頓止觀之事儀理觀去行,日久當得大成就。對近代懺法弊端的反思

先講按懺儀禮懺滅罪之因。作法懺:就是於佛或眾僧前坦白罪過,或通過誦戒、誦經、禮佛、念佛、持咒、觀想等等來懺罪,依靠有關事相來達成懺悔的目的。取相懺:於定心中懺悔觀修,以見到佛摩頂等瑞相為滅罪之驗。無生懺:則是觀察惡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懺悔之目的。理懺:就是從理上對道理的了解,來達到懺悔的目的。

念佛、禮佛:有很大功德,如「念佛一聲,福增無量。禮佛一拜,罪滅洹沙。」《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說:「時藥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佛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於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而讚嘆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餘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祗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觀無量壽佛經》說:「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持咒:《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乾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祗物、污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得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持《往生咒》之功德,非但能生淨土,亦能滅重罪:「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

由於中國的祖師大德所編的懺儀,大都將印度的三種懺融合在一起,它既可總懺各種罪業,而又能究竟罪源,所以非常方便。由於太方便了,後世之人也不注重、更不會去探討原來祖師制懺的本意,禮拜時根本不全神貫注,只是依懺本文字從頭至尾念誦一遍,禮佛幾拜,便算了事。逐漸走向形式化,從而失去它本有之懺悔真義。

有些地方,可能念誦得太熟了,只是像唱戲一般的演一遍,根本不假思索,如此作能消罪業嗎?懺儀中的觀想早給去掉了,沒有了觀想還算是修止觀嗎?

更有甚者是把誦經、拜懺演變成了「經懺佛事」,有些地方明碼標價,這也太商品化了,這就更不可與祖師制懺目的同日而語了。

真要懺悔罪障,修懺者必須有發自慚恥與懼怕遭受苦報而有誠心之外,對所從事的懺悔方法,必須具足信心,要絕對相信它可以滅除本身的罪業。能有此心,又有何罪不可消滅呢?因為罪業依附於妄心的執著而有,一旦心中沒有妄執,再重的罪業也消除了。所以我們再禮懺時就要理解剛才所說的道理,佛經所言不虛,我們只有至誠懇切地禮佛、念佛、誦經、持咒,就能滅除最重的罪。

最後還須告訴大家的,就是經過如法懺悔後,罪一定能滅,但已懺悔之罪業,絕對不能重犯!為此,發心修證佛法的四眾弟子,還要「善待懺悔」。

修懺與和諧社會之關係

佛教認為眾生,包括人在內,都是依自己之業力而流轉生死。佛教信徒要修行證果,必須持戒清淨,如不慎而有所違犯,則須勤加懺悔,方可使染污的「三業」恢復清淨。因而信仰佛教的人,慎守戒律如履薄冰,雖犯小罪亦當懺悔。

懺悔是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藥,是佛教最慈悲的一面。有了懺悔,才能使犯錯誤者有改過的機會,免久沉罪惡的深淵。

懺悔必須有慚愧心和知恥心,如能有此心,不管你造了大大小小的罪,不管輕重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懺、無生懺得以懺除。但必須注意的是不要以為可以懺悔,就不在乎作惡破戒,絕不能以為什麼罪都可以懺悔,犯了戒以後再去懺悔就好了。這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明知那種行為是不對的,卻一再去作,便是無慚無愧的人,無慚無愧就乖離了懺悔的本意,這樣的人做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時,一定不會有真心實意,其罪業也就不能懺除了。

所以,作為一個佛教信徒,一定要小心謹慎,最好不要犯錯,如無意中犯了錯誤或破了戒,必須立刻發露懺悔;如果自恃懺悔可滅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業一錯再錯,那到業報臨頭時就後悔莫及了。

《優婆塞戒經》中說:「業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業有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時定者,所謂現在、次生、後世。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若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何以故?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心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之外,悉名不定。」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業報現前之外,不管過去造了什麼罪業,只要有真實懺悔之心,都可以轉變——重業可以輕受,輕業可以不受。所以,犯有過錯的人應好好地懺悔。對於知錯不再犯,具有慚愧心、知恥心,真心實意要消除業障、改過自新的人,不管他過去造了多大的惡業或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無生等懺法,都可以滅除罪業,重獲清淨。

話再說回來,由於人的智商不一,理懺當然最好,但如未經事懺便直入理懺,除了上根利器之外,大多未能心安,所以必須經過依法懺悔之事懺。事懺是講究形式的,例如:發露先惡,請求寬恕,悔後不作,乃至禮佛、念佛、持咒、誦經、拜懺……等等,都有它一定的形式。造業結罪有它的事相,事懺懺悔也不離事相。如此,便符合了「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見《三昧水懺》)。如此,不論用作法懺還是取相懺,不論是禮佛或拜懺,都能將剩餘的罪障消除。

惡業雖然是虛妄、是空的,但造作之後,總會令心不安,如果不消除它,必然會牽引我們,為所造的惡業付出代價,以補償欲傷害者的過失,這便是因果報應;不但要受惡報,它還會障蔽道業的進展,故懺悔對於修行者來說,十分必要!

所以,懺悔對於佛教徒來說,是在實際修行中必不可缺的功課。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是很容易犯錯誤的,可以說人在一生之中,都不犯錯誤是沒有的。《慈悲三昧水懺法》中說:「人之居世,誰能無過?學人失念尚起煩惱,羅漢結習動身口業,豈況凡夫而當無過?但智者先覺,便能改悔,愚者覆藏,逐使滋蔓。」因為犯錯誤就是造業,造了惡業就障住了修行前進的道路。

因此,有許多同修都覺得自己業障深重,難解難消。據我與同道們——不管是出家師父,還是在家居士的長期接觸,他們總是覺得自己的業障很重,修行太難。看起來,業障又有心理和生理兩個方面:如有的人在平時覺得很好,心態也很平衡,但一到用功修行之時,或遇事對境之時,就會覺得有障礙現前,這是心理上的障礙;又有一些人覺得自己的身體老有病,經常那裡疼痛,這裡不舒服,去看醫生,連名醫也看過了,還花了很多吃藥的錢,但還是沒有治好。這些就是業障,它既困擾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也障礙了修行的進度,有的甚至產生了修行的退心。

業障是什麼?所謂業障,就是我們學佛修行的障礙,使我們難以達到修行的目標。因此,我們想修行有所成就,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究竟是什麼原因會使我們產生這許多業障,業障又怎樣去消除呢?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先知道產生業障的原因,還必須懂得懺悔業障的正確方法。方法不當,事倍功半;方法正確,事半功倍。本文講天台圓頓止觀的修懺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係,因為修懺關係到佛教徒的懺悔業障,也是佛教徒修行的好方法。

業障重的原因不外乎「業重」與「福薄」,由於往昔所造惡業太多,今生緣熟,所以果報來臨,這是業重;也因為過去所造善業少、惡業多,故福德較少,即是福薄。而且這兩者是相互關聯的,在事相上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培植福德,就是要多做有益於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善事功德。

我們應做的善事之範圍非常大,故可稱之為「萬善」。佛弟子應作之善,有世間善及出世間善二大類。永明延壽禪師於《萬善同歸》中說世間善有:「種樹園林,造井廁橋樑,平治坑塹,開通道路,造立船筏,於要道建造亭台,在路旁栽植花果,濟往來之疲乏,備人畜之所行;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報酬之想;敬養父母,承事尊賢。或稱揚彼德,開舉善之門。或讚嘆其名,發薦賢之路。成人之美,助發勇心。喜他之榮,同興好事。削嫉妒之蠆刺,息忿恨之毒風。」

又說出世間善有:「常於三寶中,恭敬供養無疲厭;深信正法,勤行六度;讀誦大乘,行道禮拜;寶炬、蘇燈續命供佛;散華供養,以華獻佛;燒香塗香,懸幡塔廟,莊嚴佛事;稱揚佛德,讚嘆大乘,勝報無邊,殊因最大。贊一偈有超劫成佛之功,頌一言獲舌相妙音之報;勸請諸佛,不般涅粲,悲濟含識;隨喜贊善,助他勝緣;晝夜六時常行三事:一禮十方佛,懺三世罪。二隨喜十方三世諸佛所行功德。三勸請諸佛初轉*輪,及久住世間。行此三事功德無量,轉近得佛;若作諸善,悉皆回向;發大願者,萬行之因,能長慈悲不斷佛種,大事成辦所作克終;造新修故,立像圖真,興建伽藍,莊嚴福地;書寫大藏,啟發真詮;放人出家,紹隆佛種,開出離之道,施引接之門;成他大業,助發菩提,作增上之緣,為不請之友;飯僧設供,資備修行,開大施之門,建無遮之會;造經房禪室,或施華果園林,供給所須,助成道業;行道路、佛塔、僧房,除去磚石荊棘不淨,乃至看病浴僧,義井圊廁,扶危拯急,濟用備時;備辦香水,澡浴眾僧;瞻病施藥,飲食知足;受一日戒,或持八關齋;起四無量之心,攝物同己;成四安樂之行,利益有情;如此等等,不勝枚舉。此外如忘身為法,禁絕邪師,建正法幢,斷魔弱索,朗慧日於無明暗室,蔭慈雲於煩惱稠林,使信邪者趣三脫之門,俾執見者裂八倒之網;放生贖命,止殺興哀,可斷燒煮之殃,釋籠罩之縶,續壽量之海,成慧命之因,於世出世法皆大有裨益。」

簡言之我們應做的實事是:持戒、布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扶貧救災、慈善助學等事。另外,在心理上要「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酬報之想」等。若能勤行以上之事,此即是不造惡業,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同時具有消除業障的功用。

如果佛教徒都能勤於懺悔,不犯或少犯錯誤,並照著永明延壽大師所說的萬善去做,不信佛的常人則只要做好世間善這一部分,那麼一個和諧的社會必然出現,故說佛教對構建和諧社會能做出大貢獻。

認識修懺意義為證圓頓止觀而努力

修懺之意義,上文已略有談及。修懺時如法運想,不乖行儀,當具足十法,「以理觀導於事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空。」故口說六根罪時,心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法,如是其罪可消,觀法堪進。如只口唱誦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懺者欲破障顯理,明心見性者,必須苦到懺悔而複本心源,究竟清淨。

修懺悔之法,當依《摩訶止觀》中「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明知過失;當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法智大師於《修懺要旨》中,亦說:「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撥果,所以沉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己,改往修來,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不忘,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之十心,則不知修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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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