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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素云:夫妻正淫按規定的表去做,可以嗎?


時間:2016/7/29 作者:懺悔改過

第三種類型,我們那邊的同修傳有一張表,這個表我也看過,我也按那個做過,年輕的時候,就是四十歲以後。那段時間我知道有一張表,這張表是什麼意思?有日期,這個月哪一天可以過夫妻生活,哪一天不可以過夫妻生活,那上有標號。我記得大約平均每個月是十八天左右,十八天左右不能過夫妻生活,以我的親身經歷,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因為人家對方可能提出了,那個東西不是在人的興趣嗎?人家那個感情來了、興趣來了,你說你就這樣一看錶,你看,這個日子不行;人家說,到你行那天,我沒有興趣!這又是個矛盾。所以我建議,不要絕對的按照這張表。如果真是在那不可以的日子裡,你丈夫不提這個要求,那太阿彌陀佛了。如果人提起來,你也別老給人看這張表,一到這個時候就是把那表拿出來,就好像你的一個令箭似的,這樣人家會對這個表就非常反感了。所以這個,我建議大家,初一、十五能保證,其他的比如說二十四個節氣,這個要注意。其他的日子如果對方不同意,人家就是這個時候來激情了,那咱們就恆順,為人妻,就要儘儘妻子的義務。

我這個理念,我今天講不講,我自己真琢磨了,是不是又會遭到一些人家反對,說你這個理念怎麼分了這麼好幾個層次?我想咱們得面對這個現實,是不是這樣的?不要因為我們自己的好惡,而去讓對方不高興。菩薩所在之處,不讓眾生生煩惱。因為我們的言行,不說眾生,讓你的丈夫生煩惱,因此而產生矛盾,人家根本不敢跟我們學佛,也不會贊成學佛,這樣就把人家拒之佛門之外了,我覺得這是一個罪過。所以我們應該把握一定的分寸,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不要把事情搞得過分。這是一個表現。

選自 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劉素雲老師主講(第二集)20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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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