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彭仁波切[著]益西彭措堪布[譯]
屬於造作或所作性的法也有有漏和無漏二類,其中,諸無漏法不為苦的體性、因、果所攝持故,並非是苦,而諸有漏法則都住於苦的自性。為什麼?因為所謂痛苦,即以身心不欲求、不能令心滿足,而彼等有漏法或是痛苦性,或與苦相連而混雜,或是能生苦之門的緣故。其義如何呢?惡趣諸苦及善趣中由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所生的痛苦,大大小小、盡其數量,一切從產生的當下時起,下至旁生亦不欲求、亦了知的苦,即是苦苦。為了區別其餘二苦,使人了知其體性即是苦,以兩個「苦」字對應差別法和差別基合起來命名。如經云:「何為苦苦?生時為苦,住時為苦,壞時為樂。」苦各自的種類,以地獄的寒熱等表示有無量。
《阿毗達磨集論》中不是把愛別離等劃歸為壞苦嗎?不錯!但其意趣為「某時將會遠離」,而這裡則是從「正感受別離等苦」的角度而宣說的。
壞苦者,善趣等任何世界也是:不論有漏處、身、受用的安樂之相如何顯現,都必定不能如此恆時相續,而最終唯一將變壞,沒有超出四邊所攝。當變壞時,也正是前面的安樂成為逼惱內心之因,如同母親喪子而悲痛,若未生子則無其死引生的悲痛。這也如經中所說:「壞苦者,生時為樂,住時為樂,滅時是苦。」因此,無論感受哪種大小的安樂,都無法超越「前前次第滅後,後後次第而生,最終相續壞滅」的緣故,如同秋天美妙的白雲般,不可信賴。依靠貪執五欲享樂將造成難忍無量的惡趣等苦,並且混雜著能障礙趣入解脫道等的過失垢染的有漏安樂,利益微小,過患巨大。
行苦者,一經成為有漏五取蘊之後,無論暫時是苦、是樂、是舍,在這期間的一切剎那都成為後蘊的近取因,以此成為未來諸苦之源,因此這如同有毒之食、癰將會成熟以及按照走向刑場的腳步數逐漸趨近死亡。如是,佛陀安住於苦因的意趣後說:「行苦者,生、住、滅時苦相不明顯,然而成為痛苦之因。」正如此語,於有漏所作法的一切相續分,以此無不周遍,因此若對這遍行苦思量的話,比如,「雖針尖許樂,輪迴恆時無」,輪迴的一切如火坑、如羅剎洲,成為內心厭離之處。聖者的智慧眼(如是)照見,而凡夫並不了知行苦為苦,不僅如此,而且唯一貪著生、積聚、受用等而轉,對於其最終必然出現的死亡等,不作觀察而趣入,故對「其性為壞苦」也不如理作意。
為如是三種苦性所系縛故,一切有漏蘊或為痛苦本身,或與痛苦相連,或成痛苦之因,由這一角度將通達苦之聖諦。以此意義宣說了一切有漏皆苦。若能如是了知,則會生起從輪迴自性中出離的意樂,並將趣入解脫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