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家機關服務的人員,支領國家老百姓的俸祿,是國家政策的執行者,應該要有一些基本的觀念,才能把一個公務員的職責做好。身為公務員應有的基本觀念有四點:
一、要有因果的觀念:在公家機關服務,裡面有很多的公物,很多的權利,很多的「近水樓台」,如果沒有因果觀念,就容易動心,容易受物質的誘惑。能夠有因果觀念,就不會貪污,所謂「悉數歸公」、「一絲不苟」,自己也不會出差錯。另外,還要有不抱怨的精神,因為你為公家服務,有時工作雖多,但不一定有人體貼你,或有任何的獎賞表揚。因此,再多的奉獻,都要視為理所當然。這就是因果觀念,你種了因,必定有好果的。
二、要有忍耐的力量:因為有忍耐的力量,你才能擔當,才能負責。現在的公務員,最要緊的是要能擔當而不推諉,這個擔當的勇氣,必須要能忍,忍才是力量。
三、要有敬業的精神:我們為公家服務,每天上班八小時,就要把這八小時的工作做好,工作的時候要專注,要有樂趣,才能樂於工作。
四、要有感恩的美德:要感謝國家給我蔭護,感謝社會大眾給我服務,感謝同事給我幫助,有了感恩的心,不論多忙多累,都會有動力有歡喜的去做。
公務人員應具有的觀念是:
一、要有因果的觀念。
二、要有忍耐的力量。
三、要有敬業的精神。
四、要有感恩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