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釋慧祥
日期:2005年06月19日
講別:第五講
請大家合掌。
三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並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眾生,願令一切眾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於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眾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三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眾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眾生。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
好!請放掌。
上上周,給大家的功課是「在佛經中,如何分類大小比丘?」我想有佛友一定找過相關資料了。今天,我來做個說明,以圓滿上次的因緣。
首先,我要引經文來說明在佛經律中,對「大小比丘」一詞的不同含義。
一、依新學、舊學、新受戒、久受戒來分。
如《中本起經》:「大愛道比丘尼與諸長老比丘尼俱行,詣賢者阿難,而問言:『阿難,是諸長老比丘尼皆久修梵行,且已見諦。云何當使為新受大戒幼小比丘僧作禮?」(CBETA,T04,no.196,p.159,a17~20)。
又如《菩薩本生鬘論》:「是時,長者來詣佛所,欲求出家。值佛游化,即便往至舍利弗所。見其熟老,不為攝受。如是遍至五百羅漢,悉不肯度。時,彼長者即出寺外,發聲大哭。於是,世尊從後而至,種種誨喻,令其心悅,即語目連,收其出家,與受其戒,乃為新學小比丘輩。」
二、依年齡來分。
《出曜經》:「不羞反羞者,或有行人年歲長大,不肯從小比丘承受教誡。小比丘所說隨順法教,長老羞恥,內自思惟:為少年比丘所授,極懷慚愧,藏顏無處。於彼不應起羞而羞,是故說不羞反羞也。」(CBETA,T04,no.212,p.703,a4-6)。
三、依身材來分。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尼揵聞此偈已,不能加報,便生善心,欲於佛法出家學道。時,跋難陀在彼眾中,色貌姝長,而舍利弗形容短小。彼作是念:此短小比丘才智若斯,而況堂堂者乎?」(CBETA,T22,no.1421,p.114,b2)。
四、依鄙視心來分。
《十誦律》:「時,居士隨後來至,聞比丘尼作二種語,語偷蘭難陀比丘尼言:『汝弊惡賊比丘尼!一頭兩舌!適言小小比丘,復言大龍,若更入我舍者,當如賊法治汝。』復語其婦言:『汝若更前是比丘尼者,我當唱言:汝非我婦,當棄汝去。』」
那麼,佛陀時代的僧團之中,究竟是如何分類大小比丘的呢?我讓大家看下列的資料後再來討論。
《十誦律》:「爾時,王舍城多年少比丘,一歲、二歲、三歲、四歲、五歲,少大比丘。」
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佛言,我今當制,五夏已上,成就五法,得隨意去。若未滿者,縱閒三藏,亦不應往遊行受學」(CBETA,T23,no.1444,p.1032,b19~21)。
由以上的資料,就可以知道,出家受戒,當未滿五年者,名為小比丘,滿五年以上者為大比丘。
又因此,延伸出一種問題,那就是:有人出家很久,不懂佛法,而有人出家不久,懂佛法。這時,就有人問佛陀,大比丘(出家受戒滿五年者),可不可以向小比丘(出家受戒未滿五年者)參學的問題。
如《十誦律》:「優波離問佛:『大比丘應從小比丘受依止住不?』佛言:『應受。\』優波離復問:『大比丘應承事供養小比丘不?』佛言:『除禮足,余盡應作。』」
又,出家後,在五年內要學些什麼,才能有資格受人家的依止呢?
如《十誦律》:「佛以是因緣集僧。集僧已,佛種種因緣贊戒、贊持戒。贊戒、贊持戒已,語諸比丘:『從今聽比丘有五法成就滿五歲,不受依止。何等五?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輕;四、知重;五、誦波羅提木叉利廣說。雖復受戒歲多,不知五法,應盡壽依止他住長老。』」
從這裡就知道,在佛陀時代,這大小比丘之分類標準,是出家受戒的年資。五年以內(含五年)者,為小比丘。五年以上者,為大比丘。又,不論出家滿不滿五年,只要能夠成就戒律的五法(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輕;四、知重;五、誦波羅提木叉利廣說),就可以有資格接受大小比丘的依止。從這兒,又可以知道,在《法華義疏》中所分:「凡夫三果名小比丘,羅漢之人名大比丘。」(CBETA,T34,no.1721,p.457,c7~8)是屬於該作者個人的看法。
因此當知,《金剛經》中所說:「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應理解為:出家受戒滿五年以上的大比丘們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一起跟著佛陀學習。
好了,我們接著講。
【經文】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釋經】在這個城中,一家又一家次第的乞食之後,就回到原來的地方。
【說明】
這「次第乞食」是怎樣的乞食方式呢?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次第乞食者,一日到一家,得食則食,不足即止。次第到七家,得食則食,不得亦止。又雲,次第從家至家,食足則止,不限多少。後日乞食,還從先次,從家至家。是名次第乞食法。」(CBETA,T23,no.1440,p.512,c27-28)。
因此,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知道,這「次第乞食」共分三種。
一、每天只到一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但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二、每天最多只乞食七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也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三、沒有限制乞食幾家。當食物足夠了就吃。但是每天還是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這時,又一個功課,要讓大家做,那就是:佛陀自己次第乞食,是只到一家呢?或最多七家呢?或是沒有限制呢?
好了!因為時間的關係,下課。
(注:已經慧祥法師初次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