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敏上師: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  


俱舍論頌疏講記

分別根品第二

世親菩薩造論

窺基大師著疏

智敏上師講解

多寶講寺

目錄

分別根品第二之一1

甲一明二十二根2

乙一釋根義2

丙一述薩婆多宗2

丙二敘異部7

乙二明根廢立12

丙一述自宗12

丙二敘異說15

乙三明根體18

乙四辨諸門(約二十二根作分別)27

丙一有漏無漏門27

丙二是異熟非異熟門28

丙三有異熟無異熟門29

丙四三性門32

丙五界系門33

丙六三斷門35

乙五明雜分別36

丙一受生得異熟門37

丙二約死位滅根多少門39

丙三得果用根多少門41

丙四成就諸根定量門56

丙五成根極少門60

丙六成根極多門61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62

甲二明俱生諸法62

乙一正明俱起62

丙一明色法俱生63

丙二明四品同起66

乙二廣辨差別67

丙一明心所有法67

丁三明相似殊104

丙二明不相應行116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158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210

甲三明六因四緣210

乙一明六因210

丙一正明因體210

丁一總標名211

丙二明因得果258

丙三明法從因生274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281

乙二明四緣282

丙一明四緣282

丙二別明等無間301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429

甲三明六因四緣429

乙一明六因429

丙一正明因體429

丁一總標名429

丁二別顯體430

戊一能作因430

戊二俱有因431

己一正明俱有因432

己二明心隨轉435

庚一明隨轉體435

庚二明隨轉義437

戊三同類因445

戊四相應因457

戊五明遍行因460

戊六明異熟因462

丁三三世分別464

丙二明因得果464

丁一總標果體464

丁二對因配果469

丁三別顯果相471

丁四明因取與果474

丙三明法從因生477

乙二明四緣482

丙一明四緣482

丁一明四緣體482

丁二明緣作用487

丁三明法從緣生490

戊一總明諸法490

戊二隨難別解494

丙二別明等無間496

丁一明諸心相生496

戊一明十二心496

己一列十二心497

己二正辨相生497

戊二明二十心506

丁二明得心多少509

第三十二講367

第三十三講377

第三十四講384

第三十五講396

第三十六講407

第三十七講417

第三十八講429

第三十九講439

第四十講448

第四十一講458

第四十二講468

第四十三講477

第四十四講489

第四十五講501

第四十六講511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三

第二十四講

(《俱舍論頌疏》56頁上1行——59頁下7行)(26A15:57——27A21:17)

上一次我們把第一品界品講完了。考試,我想這樣子:先把第二卷的頌背了,考,跟下一次一起考,頌先背起來。因為頌不背的話,下一次考的時候,頌太多了,恐怕不好記。先把這一段的第二品的頌背起來。什麼時候背?吃了飯、中午,今天開始一個星期,隨你們哪一天,背熟了就來背。也可以背了幾個人之後,到糾察師那兒背——等他背好了,到他那兒背也可以。那麼開始呢,沒有背過的,到我這裡先背;等糾察師背好了,你們就他那裡去背也可以了。不過一樣的,糾察師那裡也不馬虎的喔。馬馬虎虎、道熟不熟的,去背了不好。背的時候大家自己看自己,有七天的時間,就是你背起來不要打疙瘩,不要啊……啊……,想半天一句,這個耽擱時間。要跟念經一樣,順著下去就念。當然不要太快了,總是順著下去,自己感到有這個把握了,就來背好了。

分別根品第二之一

分別根品者,勝用增上,故名為根;此品廣明,故名分別。所以界品後次明根品者,界品明諸法體,根品明諸法用,依體起用,故次明根。釋此品頌,文分三段:一、明二十二根,二、明俱生諸法,三、明六因四緣。

今天我們看第二品根品,「分別根品第二之一」。界品兩卷,根品一共有五卷;根品比較多了。「之一」,五卷的第一卷。

「分別根品者,勝用增上,故名為根」,界是體,根是用;殊勝的用、增上,這個叫根。「此品廣明,故名分別」,這一品廣開地講這個事情,所以叫分別。「所以界品後次明根品者」,為什麼界品以後馬上說根品呢?「界品明諸法」的「體」,「根品明諸法」的「用」,「依體起用,故次明根」,先講體,體有了之後,就講用;所以界品之後,馬上就要講根品。

「釋此品頌,文分三段」,整個的根品一共三個科題:一是「二十二根」,是一個單元。第二是「俱生諸法」,哪些法跟哪些法決定共同生起來的。這個講得就比《百法明門論》好。《百法》就是講心所法那些,一個一個講,查字典一樣的;《百法》也是世親菩薩做的。為什麼講得簡單呢?因為這裡邊俱生關係已經講好了,《百法》就不需要講了,把七十五個打開成一百個就完了。這裡講那些心王心所,什麼條件之下決定一起生起的?辯證關係都講了的,所以比一般的講得要好一些。第三就是「六因四緣」,還有五果。那麼總的三個大科題,就是根品的內容。

甲一明二十二根

就第一明二十二根中,復分為五:一、釋根義,二、明根廢立,三、明根體,四、辨諸門,五、雜分別。

先講二十二根。二十二根分五段:一,根的意思;二,根廢立,就是根能不能多?能不能少?哪些該立根,哪些不該立根;第三,明根的體;第四,辨諸門,就是諸門分別了;第五明雜分別,其他一些分別。

乙一釋根義

初釋根義者,就中有二:一、述薩婆多宗,二、述異部。

先說根的意思,「初釋根義者,就中有二」:一、薩婆多部的說法;二、「述異部」,異部一般說就是經部——真諦法師說就是經部。

丙一述薩婆多宗

且初述薩婆多宗者,論雲:如是因界已列諸根,即於此中根是何義?問根義也。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答根義也。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也;根體用雙勝,名為光顯。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將增上義以釋根也。此增上義,誰望於誰?誰二十二根,望誰增上?頌曰

傳說五於四四根於二種五八染淨中各別為增上

那麼先說薩婆多部(有部)的意思,「論雲:如是因界已列諸根」,在界品裡邊,二十二根已經給我們講了,已經寫出來了,「已列諸根」。「即於此中根是何義?」就在這個裡面,我們先要問一問,根是什麼意思?「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根總括有三個意思,當然其他的書裡還多,《大毗婆沙論》、《五事論》裡邊講根的意思,講得很多。它這裡總結三個最重要的:一個是最勝、一個是自在、一個是光顯。主要有這三個意思,「是故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這三個意思總的合攏來就是增上的意思。

小字解釋——前面是論裡邊的話,論講得比較略,圓暉法師又給它發揮一下。「答根義也」,這段文就是回答什麼叫根的意思。「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的體殊勝;根的第一個意思就是最勝,根的體最勝叫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根的用殊勝,叫自在。自在就是隨心所欲,要怎麼就怎麼,這是作用的殊勝。「根體用雙勝名為光顯」,體也勝、用也勝,總的叫光顯,反正就是體用都殊勝就完了。「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這個增上包含三個內涵:一個是光顯、一個是最勝、一個是自在。有這個三個意思的,就叫增上。那麼這是總的。

假使略一點的解釋呢,增上的意思就叫根。這個增上的意思打開來就是最勝、自在、光顯。那麼什麼叫最勝?體勝。什麼叫自在?用勝。什麼叫光顯?體用都勝。總的說就是增上。

「此增上義,誰望於誰?」這個增上的作用,到底哪個對哪個叫增上?這是問它們的關係。

「頌曰:傳說五於四,四根於二種,五八染淨中,各別為增上。」這裡又是「傳說」了。前面講過,凡是世親菩薩對有部的說法不太相信的都叫「傳說」——這是有部的傳說、有部的傳承。那就是說不一定符合佛的原意。那單是有部的觀點,世親菩薩不太贊成。他贊成哪個?跟著後邊就講。另外一個說法,那麼是後邊那個跟著就要來。

先把有部的根的意思講一下。「傳說」就是有部的說法,「五於四」,眼、耳、鼻、舌、身五個,於四個事情有增上作用。「四根於二種」,另外四個根於兩個事情有增上作用。「五八染淨中」,「五」就是五個受根,「八」就是信等五根再加上三個無漏根,五受根對染污的事情有增上,信等五根、三無漏根八個於清淨的方面有增上的作用:「各別為增上」。

釋曰:傳說五於四者,眼等五根,各於四事,能為增上:一、莊嚴身,二、導養身,三、生識等,四、不共事。且眼耳根莊嚴身者,謂若盲聾身醜陋故。導養身者,眼見耳聞,避險難故。生識等者,發眼耳二識及相應心所。等考1,等取心所也。不共事者,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用各別故。鼻舌身根莊嚴身者,如眼耳說。導養身者,謂鼻臭香,舌嘗味,身覺觸;香味觸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生識等者,謂發三識及相應故。不共事者,謂臭嘗覺香味觸三用各別故。

下邊就是打開說。「釋曰:傳說五於四者」,「五」就是眼等五根,眼等五根於四個事情都有增上作用:「五於四」。哪四個事情呢?一個是「莊嚴身」,一個是「導養身」,一個是「生識等」,還有一個是「不共事」。於這四個事情都有增上作用,所以這五根叫增上。

那麼怎麼增上呢?「且眼耳根莊嚴身者,謂若盲聾身醜陋故」,什麼叫「莊嚴身」呢?眼睛、耳朵,假使你缺了一個眼睛、或者沒有耳朵的,那身上就不莊嚴了。所以說第一個,它是莊嚴身。第二個「導養身」,「眼見耳聞,避險難故」,假使前面看到有危險的,或者聽到有危險的聲音,趕快逃避。警報來了,飛機要空襲了……耳朵聽到警報聲,馬上進到防空洞去了,那可以避免炸死。這個可以避險難。「生識等者,發眼耳二識及相應心所」,眼有增上的作用生眼識,耳增上作用生耳識;不但生心王,還要生相應的心所。「等」就是取心所法、相應心所。「不共事」,每一個根所做的事情不一樣。眼睛能看色、耳能聽聲,它的作用不一樣。這是講眼耳兩個。

「鼻舌身(根)」呢?「莊嚴身」跟眼耳一樣。如果沒有鼻子,那這個不莊嚴;沒有舌頭的,說話不莊嚴;身上缺了一塊的,那不莊嚴。所以說第一個莊嚴身,跟眼耳一樣。「導養身者,謂鼻臭香,舌嘗味,身覺觸;香味觸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這個鼻、舌兩個是對吃段食起作用的,吃下去當然對身體有好處,導養身。那麼身,曬太陽、或者洗溫水浴、或者塗一些養分,前面說過這也是四食裡邊細的段食,也是對身體有好處的,「能夠受用,是段食性」,這些都是段食的。這個我們要注意一下,有的人以為身上觸到的舒服的感覺:或者塗洗、或者曬太陽、或者暖和——這不是觸食,觸是心所法。身上的觸不是觸食,還是段食,祗是細的段食。還有一個「生識等者」,鼻子生鼻識、舌頭生舌識、身生身的識:「發三識」;「及相應故」,相應的心所法。「不共事,謂臭嘗覺香味觸三用各別故」,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覺,嗅香、嘗味、覺觸,各是各的作用不同。

這就是前面五根對四個事情都有增上作用。眼耳是差不多的,放在一類說;鼻舌身又是一類說。總的說對四個事情都有增上作用:一個是莊嚴身;一個是導養身;一個是生識等,「等」就是心所法;不共事,各有各別的不同的作用。

四根於二種者,女男命意,此於二事,能為增上。且女男根,二增上者:一、有情異,二、分別異。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女男類別。分別異者,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別。男形大,女形小;男言雄,女言細;男乳房小,女乳房大。

下邊「四根於二種」,女根、男根、命根、意根,這四個根,都對兩個事情有增上的作用。

先說女男根,「且女男根,二增上者」,女男根有什麼增上作用呢?「一、有情異,二、分別異」。第一把有情分成兩類:男的、女的,這是靠女男根;第二分別異,他(她)的性格不同,他(她)的身體、生理的狀態也不同。「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女男類別」,有情異就是因為女、男根的關係,有情當中分成男女兩類。

這個我們先說一下,按佛教的說法,劫初的時候都是中性的,沒有男女之別。劫末的時候,阿鼻地獄開始火燒,燒到初禪;經過七次的火之後,又是大水一次,一直淹到二禪;再七次的水之後,又是風災,一直把三禪都吹毀了。這時從地獄到三禪都沒有有情。到成劫的時候,世界又形成了,形成空的器世界,沒有有情。這時候,三禪天、二禪天先有眾生,然後二禪天中光音天的眾生看到地面上空空的一塊,風景也很好,來玩玩;開始,玩了就回去了。玩到後來呢,看到地下有地味,很好吃,貪味道就吃。

(26B)貪吃是不好的事情。貪吃,說起來好象比男女好一點,不是大問題。但是劫初時,就是因為貪吃,光音天的人把地上的東西一吃,光明也沒有了,人也重了,飛不上去了,祗好在地上定居了。定居之後,因為貪這個東西呢,地味慢慢沒有了——越是貪,好的東西就沒有了。後來自然香稻,自然香稻吃了。因為地味這些東西還是細的,吃了之後,毛孔里排泄掉了,沒有大小便。後來呢,因為福報不夠了,越是貪,福報越差,吃東西,慢慢粗了。粗了就要大小便了;有了大小便就要排大小便的地方了。這個時候有的眾生呢,他就是有淫慾心,看到人家大小便地方,起染污心。那麼就分了兩類,女男根生出來了。有些性格比較剛強的、進取的,他成男性;有一些就成了女性。這樣子有了吃,才有大小便;有了大小便,就有男女根。這個主要還是從吃來的。

我們不要看輕了吃:「要吃得好,吃得好!」你吃得好嘛,以後的事情就多了。我們不是在《沙彌律》講過嗎?出家人飲食主要是一個:好象是車子的輪盤一樣,它推不動了,上點油就完了。什麼好的油、香的油、臭的油都不關你的事。油使上去,把車輪子滑了,能推走就行了。目的在此。出家人也是,吃了飲食,目的就是把身體維持到能修行就完了。說好吃、不好吃,這個都是多餘的事情。你塗在車子上的油,香的也好、臭的也好,不相干的。再好的油塗上去,也不過是把車子弄滑了,走路就完了。吃得好有什麼用!

所以,一方面固然說修行要靠飲食,「*輪未轉,食輪先轉」,吃飽了才能學法,這個固然是對的。但是不要執著那個吃,能夠吃得過去,把身體維持到了就對了。一定要吃得好好的——以前就有一些人:營養不夠了,什麼東西不夠啦,晚餐不吃又不夠了,一天到晚考慮的是自己的身體。那你修什麼行呢?我們說身體固然要維持到能修行,但是不要執著;把身體太保愛了,那就是身執,身執是煩惱的根本。

這個女男根,分別男女二類。「分別異」,有了男女二類,它身上特徵就不一樣、生理上也不一樣、性格也不一樣,「分別異」,這是分別。「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別」,「形相」:男的形大,女的形要小一點;「言音」:男的語言的聲音要雄一點,女人要細一點、柔一點;男的乳房小,女的乳房大。這是生理上不同,都是因為女男根的關係。這兩個根對這兩類事情有增上作用。

命根二者:一能續過去眾同分,二能持現在眾同分。意根二者: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行。言後有者,是生有也;由中有位,起愛恚心,便續生有。論引經雲:時健達縛,於二心中,隨一現行,謂或愛俱,或恚俱等。健達縛,此雲尋香,中有名也。男中有,於母起愛,於父起恚;女中有,於父起愛,於母起瞋也。自在隨行者,經雲:心能導世間,自在義也。心能遍攝受,隨行義也。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隨行。

「命根」也有二個增上作用:「一能續過去眾同分,二能持現在眾同分。」命根,過去的眾同分(就是前一輩子)到現在投生了,它能夠把它繼續下來。眾同分是什麼?假使你生到天上,你跟天上的一類,有同樣的分,叫眾同分。那麼生在人間,那就是人間的眾同分,跟大家人間是一個同類的。這個眾同分,簡單地說,就是你生命在什麼地方就採取那地方的一類有情的樣子。過去眾同分假使死掉了,要相續的話,就靠命根;現在的眾同分,能夠把它持住、不壞掉,也就是靠這個命根。所以說,命根對這兩類事情有增上的作用:一個能續過去的眾同分,一個能夠持現在的眾同分。

「意根」也是二個作用:「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行。」一個能續後有,你這一輩子死掉,能夠投生到後輩去,再繼續它的生命;一個是自在隨行,心為主嘛,一切都隨心轉了。

「言後有者」,就是「生有」。我們說四有輪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現在這個身體叫本有;本有的最後一剎那、臨終的一剎那,叫死有;死有以後,沒有投生之前,就是中有;中有投生了,生有——生有就是後有。所以說「言後有者」,後來的一生的開始就是生有。實際上來說生有是很短的:投生那一剎那。那麼生有之後是本有,後來一生的本有就是後有了。這個後有指的生有,投生那一剎那。這個四有輪轉,我想你們都熟悉吧?在《三學》裡邊也有的:本有、死有、中有、生有。「由中有位,起愛恚心,便續生有」,在中有的時候,起個愛心、恚心(瞋恨心),「便續生有」,就投生,產生生有。這是經里的話,不是論自己編的:「論引經雲:時健達縛,於二心中,隨一現行,謂或愛俱,或恚俱等。」

「健達縛」就是中陰、「尋香」,「中有名也」,尋香就是中有,因為中有是不吃這種飲食的,祗要吃香就夠了。因為中有很細,他不需要一塊一塊吃下去,香的味道聞一下就飽了。那麼中有也叫尋香,「健達縛」就是印度話。我們說中有呢,一般人就是供菜——假使這個人死了,你去供他菜,他聞一下就夠了,不要吃下去。所以比丘呢,供了死人的東西不吃的,因為它(健達縛)聞過了。

這箇中有「於母起愛」——這是男的中有。我們將來世間品要講,中有的身跟投生之後的身是同樣的:假使人間的,就是人的樣子,不過小一點,像五六歲這個樣子。男的中有投生的時候,就感到跟他的母親好象是在做淫慾的事情,對他的父親感到是干擾:對母親起愛,對父親起恚心。一個愛,一個恚。那麼反過來,女的中有,就對父親起愛心、對母親起瞋心。

這好象就世間的道理來說,是一個很忤逆的事情。怎麼對父母起淫慾心呢?實際上,這是我們眾生的慚愧。一般的投生,都是從這個地方來的。欲界的投生,都是從男女的關係投生的。所以自己要知道慚愧心,不要說自己了不得、不得了。你的身體哪兒來的?就是起的淫慾心來的!一個愛心、一個瞋心,這兩個都是煩惱心,這才投生。如果沒有這兩個心,你也不會投生。密法裡邊為什麼要修雙身法?就是要避免投生。把這個法修了之後,以後投生的時候自己能夠頂住。把對方看成父母一樣看,那就不起淫慾心了;不起淫慾心,就不投生了。

好,這是講第一個「續後有」,意根能夠續後有、投生。

第二個:「自在隨行者,經雲:心能導世間,心能遍攝受,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隨行。」這是說,心有自在隨行的作用,引一個經里的頌來說。什麼叫自在隨行呢?「心能導世間」,這有兩個解釋。一個說:心是創造一切的。不論你是器世間也好、有情世間也好,都是心造了業感來的,所以心能導世間。心是一個主,這兩個世間都是心造出來的,它是引導一切;它怎麼做,就產生什麼世間。另一個說法:「心能導世間」就是心能夠引導有情世界,能夠做一個引導,是最殊勝的王一樣的,「自在義也」,自在。「心能遍攝受」,它能攝受一切——「隨行」。「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隨行。」這裡用自在解釋引導世間;用隨行解釋遍攝受,一切都隨它行的,它能攝受一切,它是為主。這樣子也可以。另外一個解釋呢,「自在隨行」,能導世間也有自在隨行的意思;攝受一切也有自在隨行的意思。這個意思都可以,通的,本來是都通的。那麼意根有兩個事情起增上作用,也講了。

五八染淨中者,五謂樂等五受,八謂信等五、三無漏根;於染淨中,如次增上樂等五受。染增上者,貪等隨眠,所隨增故。謂喜樂受順貪也,憂苦受順瞋也,舍受順痴也。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謂清淨法隨生長故。

下邊「五八染淨中」,還有五個、八個根,這兩種根,對染污的、清淨的事情當中有增上的作用。哪五個對染污法有作用呢?「謂樂等五受」,苦、樂、憂、喜、舍,這五個受對染污法有增上作用。為什麼對染污法有增上作用呢?因為我們一般地,有了「受」之後,才去追求、或者是排斥,那些煩惱就生起來了。

這裡下邊說:「貪等隨眠,所隨增故」,假使對樂受,「謂喜樂受順貪」,假使感到喜樂受就生貪心,「憂苦受順瞋也」,憂苦的受就起瞋心,「舍受順痴也」,不苦不樂的受順了痴心,都是起貪瞋痴的,這是煩惱跟了它增上的。這是五個受根。

那麼八個善根,一個是信等五根(五善根),一個是三無漏根,這是清淨的法上起增上作用。「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謂清淨法隨生長故」,祗有這八個根,那一切清淨法可以生起來。

那麼就是說最後兩類呢,一個是增長染污法的,一個是增長清淨法的,分成兩類。一個是五受根,一般我們說,苦、樂、憂、喜、舍,叫五個受根;信、勤、念、定、慧,五個善根;三個無漏根,就是未知當知、已知、具知。這是清淨、染污的事情上有增上作用。這是有部的說法,講完了。

1.莊嚴身

2.導養身

3.生識等

4.不共事

1.有情異

2.分別異

1.能續過去眾同分

2.能持現在眾同分

1.能續後有

2.自在隨行

樂等五受根於染增上貪等隨眠所隨增故

信等八根(信等五根,

三無漏根)於淨增上清淨法隨生長故

丙二敘異部

從此第二,敘異說者,頌曰

了自境增上總立於六根從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

於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

未當知已知具知根亦爾於得後後道涅槃等增上

下邊介紹一個「敘異說」。他也沒有說是哪個的,就是另外一個說法。據有的註解說是曇無德部,法藏部的;但是真諦三藏,就是翻第一次《俱舍》那個法師,他就是說指的經部,這個是經部。這個他沒有標明是經部還是什麼部,但是他的意思很明顯,就是前面有部是根見家,以為見了什麼東西,作用都是根上的。這裡是識見家2,認為根不起作用的,祗有識在了別。

前面根、識兩個辯論,我們已經碰到過了。在什麼地方?在講色法的時候,講無表色的時候,「變礙為性」,就是根了、識了辯論;後來八個見裡邊到底是根見、識見,又是兩個交鋒過一次。我們這裡碰到的呢,又是在二十二根上,根見家跟識見家又有不同的看法。這裡「第二敘異說」就是講識見家的。而真諦三藏就認為這個就是經部的意思,而世親菩薩卻是同意經部。所以說對於前面有部的寫個「傳說」,祗不過是有部的說法。既然前面「傳說」呢,那就是表示他不信。那他到底信什麼?他的意思就是信後邊那個。

「了自境增上,總立於六根,從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這個地方把女男根不成為獨立的兩根,祗是身根裡邊分出來的。而有部卻是一切法都是自己有實體的。女根就是女根的體,男根,男根的體。經部的識見家的說法,女男根就是從身根里分出來的,身根裡邊,它有起兩個不同的作用的,女男根。

「於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命根,於同一個眾同分住有增上作用;五個受根於雜染法、染污法有增上作用;五個信根,於清淨法有增上作用。

「未當知已知,具知根亦爾,於得後後道,涅槃等增上。」他把三個無漏根,另外安排,「未當知已知,具知根亦爾」,它也是同樣,增上。什麼增上呢?「於得後後道,涅槃等增上」。「後後道」,未知當知根為它後頭的已知根做增上作用,已知根對具知根有增上作用,具知根對涅槃有增上作用。那麼它的意思就是說,這三個無漏根,把它從八個善根里劃出來——對清淨法有增上作用呢,信等五根就夠了,而這三個於得後後道,還有具知根對涅槃有增上作用。

釋曰:了自境增上者,謂六識身,能了境故。眼等六根,能發六識,於了自境有增上用,故眼等六,總立為根。

前面說眼能看、耳能聽,根能聽、能看,這裡識見家就否定,根不能聽、不能看。那麼根有什麼作用呢?對發這個識有增上作用,這才是根的增上。眼耳鼻舌身根在發識上有增上作用,並不是對能看什麼有增上作用。所以說它是否定了前面根見家的那些觀點。

它說「六識身,能了境」,真正能夠了別境界的是六識身。前面說的看見危險的事情能逃避啊,看見炸彈,聽見警報來了,會進入防空洞啊,這個都是識的作用,不是根的作用。六識能了境的。這個眼等六根幹什麼用啊?它的增上作用就是能生識了。「眼等六根,能發六識,於了自境有增上用」,能夠增上作用,發起六識,那麼對了自境,有增上作用;它的作用在生識之後才能了別。「故眼等六,總立為根」,因為它有這個作用,也叫根。

從身立二根者,女男二根,於女男性中,有增上故。女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別,名為女性。作業者,縫衣等也。志樂者,樂脂粉也。男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別,名為男性。作業者,書寫等業也。志樂者,樂弓馬也。二性差別,由男女根故,說女男根於二性增上。

下邊女男根。「女男二根,於女男性中,有增上故」,這裡是說「從身立二根」。它跟前邊的有部不一樣。有部說根,身根、女根、男根,各自各別的,都有體的;而這裡呢,女男根附屬於身根之中,就是從身根裡邊又開出二個。「女男二根,於女男性中,有增上故」,這個一樣,對女男性,性別上的不同,有增上的作用。

「女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別,名為女性。」就是說,不但是身體、形狀,她的聲音、她做的事情、她的心的意樂心都不一樣。「作業者,縫衣等也」,女的總喜歡縫衣服之類的;「志樂者,樂脂粉也」,她心裡喜歡什麼呢?歡喜胭脂粉等類,裝飾品。

「男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別,名為男性」,那麼起男的作用,叫男性。他的身形、聲音,前面講過了,就不說了。一個大一個小,一個聲音洪亮雄偉,一個是聲音細小,這個不講了。這裡多講一個「作業、志樂」。「作業者」,男的喜歡什麼?歡喜「書寫等業」;「志樂者」,志樂就是「樂弓馬」等,這個男女就很不同。小孩子就有差別了。一般你們看小孩子,女孩子總歡喜抱個洋娃娃什麼的,搞這些事情;男孩子歡喜拿寶劍,拿槍、拿什麼打仗,歡喜搞那些。從小就不一樣,就因為女男根的增上作用不一樣——當然不是一定的,那女人能寫東西的,沒有啊?我們說女作家還不少嘛。大致地來說是這麼樣的。那男的沒有志氣的也有啊。我們這裡有個大學生,這裡出家了。他是法也不想學,經也不想念,殿也不想上,想什麼?就是要弄點東西吃吃喝喝,貪貪舒服啊,一個人逍遙自在的。這樣子也有啊,毫無志氣,還是個大學生,一個男人。

於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者,取下兩句,釋此二句。應知命根於眾同分住,有增上用。應知五受於雜染法,有增上用,故經雲:于樂受貪隨增,於苦受瞋隨增,於舍受痴隨增。應知信等於清淨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於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言應知者,勸許一一各能為根。

「於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者」,這是「取下」邊「兩句」,「釋此二句」。「應知命根於眾同分住……」——「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於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就是「命」、「五受根」、「信等五根」的關係。那麼分開講,「命根於眾同分」能夠「住」下來,「有增上(作)用」。有了命根,它能夠一起做事嘛;沒有命根的話,他就不能做了,所以說對眾同分能夠安住,有增上作用。

那麼「五受(根)於雜染法(染污法),有增上作用」。跟前面一樣,引經的話:「故經雲:于樂受貪隨增」,對樂受,受到樂受的話,就增長貪。「於苦受瞋隨增」,不好的受,起瞋心。我們看到世間上的人,他碰到一點點不如意的,就罵起來了,什麼髒話都罵出來了,很普遍的。現在的青年,碰到一點不順心就罵,那就是苦受起瞋心的表現了。「於舍受痴隨增」,但是不苦不樂呢,就呆呆地,吃吃喝喝,這個逍遙自在、糊裡糊塗,就是痴心。所以總的來說,苦樂憂喜舍(樂受包括喜受,苦受包括憂受,舍受一樣的)都是增長貪瞋痴的。

所以說,不要耽著受。耽著受,裡邊就有貪瞋痴。所以說我們出家人不要貪舒服。固然不要去做外道一樣的、自己去找些無益的苦行來折磨身體,這個對道沒有好處,起一些煩惱——你一個凡夫,受了苦,當然要起煩惱心;你雖然勉強地在做,但是裡邊的煩惱隨增,沒有什麼好處。我們修行是斷煩惱,不是要增加煩惱。那麼貪著樂受的害處更大,享受是沒有底的。秦始皇併吞了六國,該是滿意了吧?還不滿意,還要長生不老,他要一萬世地統治下去。結果派人到什麼蓬萊島去采靈芝仙藥,搞了半天,四十二歲就沒有了。這個是妄想,做不到的。在這個世間上,就是無常、苦、空、無我。你想要我、要常、要自在,這個是沒有辦法的。

「應知信等,於清淨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於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由這個信等五根,分別在四加行「暖、頂位」的時候「伏諸煩惱」。這個我們在《賢聖品》要廣講,這裡祗不過是提個頭,知道它的作用就完了。為什麼經部不說這個清淨法,不把三無漏根合在一起呢?它就是說,信等五根,在四加行的暖頂的時候能夠伏煩惱,引出這個聖道——無漏道來。這個叫「於清淨法有增上作用」,它本身對清淨的無漏道(聖道),能夠引發出來,「有增上用」,把煩惱伏下去。這個時候還是有漏道。暖、頂、忍、世第一都是有漏道;一直到見道的時候,無漏法,這個苦法忍,第一個無漏法才出來。那麼有漏的道不能斷煩惱,祗能伏煩惱,把煩惱壓下去,不給它現行,不起作用就完了。

如果要把它根子斷掉的話,非無漏道不可。在我們的中觀裡邊,就非講到空性不可。你沒有空掉的話,種子它斷不了的。證了空性了,知道它本來是沒有的,就斷掉了。如果它有的話,它總是存在,你沒有把它看空,沒有觀空的話,總是還有一個東西。觀了空之後,本來就沒有那個東西。做夢,一個亂夢,你醒過來了,那笑話,根本沒有那個東西,那麼這才是真的斷了。所以聖道(無漏道),在高一點的中觀講,就是空,就是證空性。這裡呢,就是見了無漏道,見了四諦的真理之後,那些見所斷的煩惱就可以滅掉了。聖道就是無漏道,這個信等五根對伏煩惱、引發聖道(這些都是清淨法)有增上作用。

「言應知者,勸許一一各能為根。」「應知」就是你要同意,這裡每一個都有增上作用,就是有根的作用。

三無漏根於得後後道、涅槃等有增上者,言亦爾者,類顯一一各能為根。謂未知當知根於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未知根是見道,已知根是修道;見道引修道故,於已知根增上也。已知根於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謂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無學道;謂從修道,引無學道,故已知根,於具知根,有增上用也。具知根,於得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於涅槃,有增上用。故論雲:非心未解脫,能得涅槃故。頌曰後後者,已知根是未知根後,具知根是已知根後,故言後後。

最後是三無漏根。前面三無漏根我們祗曉得名字,這裡也沒有廣講,在後頭要講。現在我們一點一點加上去,這裡內涵稍微多一點。

「未知根」是「見道」的,「已知根」是「修道」的。「見道引修道故」,所以說對「後後道」,它後頭的修道,有增上作用,「於已知根增上也」,未知當知根對它的後邊的那個道——已知根(修道)有增上作用。

就「已知根」來說,對後頭「具知根」那個「道」,「有增上(作)用」。修道之後就是無學道了,無學道就是具知根,所以說已知根對具知根有增上作用。「謂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無學道;謂從修道,引無學道」,修道可以引生無學道,那麼修道對無學道就有增上作用。「故已知根,於具知根,有增上用也」,那就是修道的已知根對無學道的具知根能夠起增上的作用、引發出來。已知根在未知當知根的後頭,具知根又在已知根的後頭,所以叫「後後道」。

具知根有什麼增上作用呢?未知當知增上得已知,已知的增上得到具知,具知有什麼增上呢?它還有增上:「具知根,於得涅槃,有增上用。」具知根得到之後,可以證到涅槃,所以對涅槃有增上的作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因為你有了具知根之後,你心可以解脫。什麼叫心解脫呢?煩惱斷掉了,就叫心解脫了。我們說要求解放,首先要解放自己。怎麼解放自己?把煩惱斷了,就解放了。「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於涅槃,有增上用。」所以說,具知根對證涅槃有增上的作用。「故論雲:非心未解脫,能得涅槃故」,《俱舍論》裡邊有一句話:「非心未解脫,能得涅槃。」就是說你心沒有解脫的話,涅槃是證不到的。那麼你要心得解脫之後才能證涅槃。心怎麼解脫?就是具知根斷煩惱了。煩惱斷掉了,心解脫了,心解脫之後才能證到涅槃。所以說具知根對證涅槃有增上的作用。這說了半天就是證明這個增上用的意思。

論雲:有餘師(識見家)說:能導養身,非眼等用,是識增上,識了方能避於險難。受段食故,見色等用亦非異識,故不共事於眼等根,不可立為別增上用,故非由此眼等成根。

眼等六根能發六識,六識身觸了境故,眼等六根於了自境,有增上用。

女男二根於女男性中,有增上用。

命根於眾同分住,有增上用。

五受根於雜染法,有增上用(于樂受貪隨增,於苦受瞋隨增,

於舍受痴隨增)

信等五根於清淨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於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

未知當知根—於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見道引修道故。

已知根—於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謂從修道引無學道。

具知根—於得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心若解脫,方證涅槃。

等言復顯更有異說,有說未知當知根,於見所斷煩惱滅中,有增上用。已知根,於修所斷煩惱滅中,有增上用。具知根,於現法樂住,有增上用。由此具知根,能領受解脫身中,喜樂事業故。

「等」,「涅槃等增上」,這個「等」字,看起來好象是輕描淡寫,講過就算了,實際上這個等字還有其他的意思。「等言」,「等」這個字,「復顯更有異說」,還有一個另外的說法。它怎麼說法呢?「有說未知當知根,於見(道)所斷(的)煩惱滅中,有增上用。」未知當知根,對見道所斷的煩惱——就是以前講過的八十八使,對這些煩惱斷掉,有增上作用。就是斷煩惱的有增上作用。

(27A)未知當知根對見道所斷的煩惱有增上作用,那麼當然了,「已知根,於修所斷」的「煩惱滅」——斷它的時候、使它滅掉,「有增上(作)用」。

「具知根,於得現法樂住,有增上用。」什麼叫「現法樂住」?無學果,證到阿羅漢之後他能夠入定,這個定裡邊當下受到法樂,現前受到這個法樂,叫現法樂住,住在那個法樂裡邊。這個要無學證了,得了定的無學,才能夠有現法樂住,所以說具知根對現法樂住有增上的作用。「由此具知根,能領受解脫身中喜樂事業故」,這個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由這個具知根,能夠……,「解脫身」就是阿羅漢的身體,已經解脫了;已經解脫了,煩惱斷掉了,那不是枯燥燥的?也沒有意思。解脫之後,他能夠受到法樂,身上受到喜樂,那些法上的喜樂。這些事情要具知根才能夠增上得到。

那麼這個說法呢,就是說除了前面經部的識見家有這二十二根增上作用之外,三無漏根另外還有一個說法。前面說於得後後道和得涅槃有增上作用。這裡說的是未知當知根對斷見道的煩惱有增上作用,已知根對修道的煩惱斷的時候有增上作用,具知根對現法樂住、得了無欲的解脫身裡邊受到那些喜樂有增上作用。這就是後三無漏根另外一個說法。

乙二明根廢立

從此大文第二,明根廢立。於中有二:一、述自宗,二、敘異說。

這是解釋二十二根的增上。二十二根能不能多?能不能少?為什麼要立這二十二個做根?這個「根」的「廢立」,「於中有二」,一個是「述自宗」,一個「敘異說」。

丙一述自宗

且初述自宗者,將明問起。論雲:若增上故,立為根者,無明等性,應立為根,無明等因,於行等果,各各別有增上用故。此約自宗為難。十二因緣互相引發,有增上用,應立為根。又語具等,應立為根,語具手足大小便處,於語執行棄樂事中,如其次第,有增上故。解雲:此約外道數論宗為難,彼宗立五根,語具是肉舌,於語有增上用;手於執有增上用;足於行步有增上用;大便處於棄穢有增上用;小便處起淫樂有增上用;應立為根。如是等事,不應立根,由所許根,有如是相,頌曰

心所依此別此住此雜染此資糧此淨由此量立根

「自宗」就是有部了。「且初述自宗者,將明問起,論雲」,你要說明這個事情,先要提問,什麼問呢?《俱舍論》裡邊說:「若增上故,立為根者,無明等性,應立為根,無明等因,於行等果,各各別有增上用故」,這是問難。你說二十二根,有增上作用的就立根;那你這個二十二不夠。照這個規矩,無明、行……,就是十二個因緣(十二緣起,我們學過的,在《印度佛學分期》裡邊),無明能夠增上生行,行增上能生識,識增上能生名色……,都有增上作用,它們也該立根啊?因為「無明等因,於行等果」,無明是因,行是果;行是因,識是果;識是因,名色是果,它們都有增上作用。它們都有增上作用,那麼十二因緣也要立根了,你怎麼祗立這二十二個呢?這是自己佛教內部的一個問難。

對外道說,外道立了五個根,他們的根才怪了。「又語具等,應立為根」,外道來問難了,他說:你們立了這個二十二根,那不夠。為什麼?他們外道還有五個根。「語具」就是說話的舌頭,等等,有五個,他說這個也要立根:「語具、手、足、大小便處」,這個五個根。語具一個、手一個、腳一個、大便處一個、小便處一個,他們立了這麼五個根。「於語執行棄樂事中,如其次第,有增上故」,因為這五個根於語、於執、於行、棄、樂事中有增上用。這是外道數論家立五個根,他們說語具——就是舌頭,不是舌根、不是淨色根,就是我們說話的那個肉的舌頭——說話就要靠它;如果沒有它,話就說不來了。

我記得好象是一個報紙上的宣傳,還是什麼……說一個農奴主,把一個農奴,好象是犯了什麼事情了,把他抓得來要打。結果那個農奴跟他吵嘴,他就叫人家拿針把那個農奴舌頭裡的筋挑斷了,那個舌頭就失去作用了,不會罵人了,動不來了。舌頭在動,全靠裡邊筋在起作用的;把筋挑了,它就不起作用了,不能說話了。所以語具就是舌頭,能說話的。

「解雲:此約外道數論宗為難,彼宗立五根:語具是肉舌,於語有增上用;手於執有增上用;足於行步有增上用;大便處於棄穢有增上用;小便處起淫樂有增上用;應立為根。」語具對說話有增上的作用,外道數論就把它立個根;那麼手拿東西,有增上作用;腳走路有增上作用;「大便處於棄穢有增上(作)用」,把那些糞便排出了,有增上作用;「小便處」於「淫樂有增上(作)用」。他立了這麼五個根。

佛教裡邊的人就問難:你說有增上作用的叫根,那麼十二因緣都有增上作用,也就該叫根;外道又說:有這個五個東西,應當叫根,它們都有增上作用。那麼怎麼說呢?

「如是等事,不應立根,由所許根,有如是相。」他說你們所提的那些十二因緣也好,外道的五個根也好,都不能做根。為什麼?我們說的根,有下邊的相貌的,有下面的作用的。你沒有那個作用,就不能立根。我們的根是有條件的,「有如是相」,有下邊的那個「相」——條件才叫根,那麼你們沒有下面的條件,就不能叫根。

「頌曰:心所依此別,此住此雜染,此資糧此淨,由此量立根。」有這樣子的量、這樣子的相貌,可以立根;你們沒有這個量、沒有這個相,那就不能立根。這裡提出立根的標準來了,這是有部的。

釋曰:心所依者,謂眼等六根,此內六處,是有情本也。此別者,此六根相差別,由女男根也。此住者,復由命根,此六根一期住也。此雜染者,此六根成雜染,由五受根也。此資糧者,此六根能與無漏淨法作資糧,由信等五也。此淨者,此六根成無漏淨,由後三根也。由此立根,事皆究竟,是故不應許無明等,及語具等,亦立為根,彼無此中增上用故。

「心所依」,我們的心王,就依託在這個六根上,是心的所依。那麼你們這五個根,或者無明緣行等十二因緣,是不是心所依?不是心所依,不能立根。第一個條件是「心所依」。「謂眼等六根,此內六處,是有情本」,心王依靠著它生的。依眼根生眼識……,此內六處,是有情的根本。所依,有情所依靠的就是這六處。心是心王。心王是一個人了,我們一般的有情都是用這個心來代替。那麼這個心,我們這個有情依託在哪裡?依託在身上了。這個身就是我們的六根了。沒有這個六根的身體,你心無所寄託。所以說,這個內六處是有情的根本。那麼有情寄托在這個上邊的,要立個根。十二因緣也好,你們說的五個根也好,都不是有情所依託的地方,不能叫根。第一個條件。

第二「此別」,有情的分別。男的、女的,這個要立根,就是女男根了。「此六根相」貌有「差別」,是男的還是女的?男的就是男相,女的女相。前面說過的,男的是形狀高大,聲音雄偉,等等,這是「由女男根」來差別的,那麼這才能立根。

第三個條件,「此住」,這個有情要住下來,一期命根把它維持到,如果沒有命根就不能住;能夠使它住下來的,立根。「復由命根,此六根一期住也」,這個六根的有情,能夠一期住世的話,就是靠命根。所以命根,要立個根。

「此雜染」,這六根,什麼東西使它染污、雜染的?「由五受根」。這個樂的,起貪心,樂受起貪心,苦受起瞋心,舍受起痴心;就是五個受根,使這個六根起雜染,成了染污,那麼這個要立根。你們說的也沒有這個相貌,不能立根。

「此資糧」,這個六根給無漏法作資糧的,要立根。那就是信等五根,「此六根能與無漏淨法作資糧,由信等五也」。

「此淨」,這個六根能夠轉成清淨的,就靠三無漏根。那麼這三無漏要立根,在我們所提的條件裡邊,前面兩個問難的都沒有,當然不能立根了。

所以我們的根不是隨便安的,是有這些相貌、這些條件才能安。所以說祗能這樣子,照這個來安,其他的就不能加進去。這裡的也不能減掉,不增不減,二十二。「此六根成無漏淨,由後三根也」,這六根要成無漏的清淨呢,要靠後頭三無漏根。

眼根

耳根

鼻根

舌根

身根

意根

女根

男根

命根—此六根一期住,由命根也

苦根

樂根

憂根

喜根

舍根

信根

勤根

念根

定根

慧根

未知當知根

已知根

具知根

由此立根,事皆究竟,不應許無明等,亦立為根。

「由此立根,事皆究竟」,這樣子根立好之後,所有的事情,都解決完了。有情寄託的地方,六根;有情的差別,男女根;有情能夠住就是命根;有情使它雜染的,五受根;無漏法做資糧的,信等五根;使它清淨成無漏的,就是三無漏根。好了,所有事情都解決完了。就是二十二根夠了,不要再多了,也不能少。

「是故不應許無明等,及語具等,亦立為根,彼無此中增上用故」,所以說你們前面所提的,無明緣行等等,或者語具、手足等等,這些要立根,不能立。為什麼不能立?這裡就講了,因為它們沒有這裡的、我們所要求的,增上作用沒有。既然沒有,就不能安立。這是本宗說法。

丙二敘異說

從此已下第二,敘異說,是識見宗。論雲:復有餘師,別說根相。頌曰

或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還滅後亦然

下邊一個異說,也就是識見宗。「論雲:復有餘師,別說根相。」還有其他的論師,要安立這二十二根。它需要具足這些條件,從哪裡著手呢?從流轉生死跟還滅來安立這二十二根,跟前面的大致相同。但是有不同,前面強調的是有情的依處;有情的差別;有情的住,住下來,一期能住;然後說有情的雜染;有情的清淨資糧,作無漏的資糧;最後使它無漏的——由這幾個來作它根的條件。下邊呢,流轉所依的,流轉所生的,住的,受用的;跟還滅的,分成兩類。以流轉、還滅來分。

佛法本來是活的,同樣一個東西可以好幾個解釋。我們經常說的,海公上師說,康薩仁波卿一個《心經》能夠作十幾到二十種的解釋,每一個解釋不一樣;上師自己可以作十一個解釋,一部《心經》可以講十一種樣子,不一樣的。那麼就是說你從哪個角度看了,有部的講有部的《心經》,經部的講經部的《心經》,唯識講唯識《心經》,中觀講中觀《心經》;中觀裡邊又有自續派,自續派裡邊,又有順經部的經部行的,還有瑜伽行的,各式各樣的派別。單是我們說部派十八部、二十部,已經有二十個解釋,再加大乘的,再加密法的,那當然是各式各樣的解釋很多很多。初地菩薩,一個法能一百個解釋;二地菩薩,一千個解釋,那智慧更大。

「頌曰:或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還滅後亦然。」這是以流轉、還滅來安立。

釋曰:或言顯此是余師意,約流轉還滅,立二十二根。言流轉者,以識為體,於生死中流轉故也。流轉有四:一流轉所依,謂眼等六根;二流轉生,由女男根,從彼生故;三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四流轉受用,由五受根,能領納故。上來約四義,立前十四根,思可知也。

「或」,「或言」,「或」這個字,「顯此是余師意」,就是表示另外的論師的意思,「約流轉還滅」來建「立二十二根」。什麼叫「流轉」?流轉「以識為體,於生死中流轉故也」。流轉就是識,也是以識為體。這個流轉是什麼?一般的外道說我在流轉了。佛教里就高明了,不說我了。這裡就是一個識,投生的識,它在流轉生死。

「流轉有四:一、流轉所依」,流轉要有四個條件:第一個,流轉所依。流轉,識要寄托在一個地方,就靠六根了,眼、耳、鼻、舌、身、意。流轉所依託的,就是靠六根。

「二、流轉生」,流轉要生的時候,「由女男根」,從女男根而生下來的。這個時候的女男根不是有情的差別了,流轉生死就是由這個東西。這裡邊就含著修行的意思了。不流轉生死,你若不要流轉,那就要使這個東西的作用不生起來:就是要不動心了。我們說,你如果想要中陰不入胎的話,你要看了這些淫慾的事情心裡能夠掌握住,否則的話入胎是不可避免的。那麼這裡呢,就是說流轉生死是由於女男根而來的,「從彼生故」。它不生的話……,那麼假使是色、無色界呢?他沒有女男根,那就是貪,對住處的貪,還是有貪心。

「三、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我們流轉,一期生死要住一下,就是命根,所以立個命根。

「四、流轉受用」,流轉生死當中,有一些感覺、受用嘛,就是「由五受根,能領納故」,領納它的流轉生死的各式各樣的味道。

「上來約四義,立前十四根,思可知也」,以流轉的所依、流轉的生、流轉的住、流轉的受用,這四個意思來安十四個根;「思可知也」,這個一看就知道了。

言還滅者,生死止息,名為還滅。取涅槃得,為還滅體。還滅位中,同前四義,立後八根。一還滅所依,謂信等五根,一切善法生之本故;二還滅生,由未知當知根,正定聚中,此初生故;三還滅得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續起故;四還滅得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故。

「言還滅者,生死止息,名為還滅」,生死止息叫還滅。「取涅槃得,為還滅體」,生死止息叫還滅,這是講還滅的意思,那麼還滅的體是什麼?涅槃的得,這個就是得非得的得來了。涅槃那個法,你要得到了,那麼這個就是還滅的體。「還滅位中,同前四義,立後八根」,還滅也是前面四個義,根據前面一樣的,所依、能生、能住、還有受用。

「一、還滅所依」的,就是「信等五根」。你要想得還滅,必須要有信、勤、念、定、慧。所以說我們這裡想出生死,對這個信、勤、念、定、慧非要下功夫不可;如果信、勤、念、定、慧沒有,簡直不能出生死;如果信、勤、念、定、慧的力量不夠,也出不了生死。一定要強有力,能夠超過那些法——流轉的法,這才有希望。所以說還滅所依靠的,「信等五根,一切善法生之本故」,所有善法都靠這五個東西生長來的,所以叫五善根了,善法的根。

「二、還滅生」,那麼還滅怎麼生出來呢?見道,第一個生。流轉生死是投生;還滅生,就是見道開始,「由未知當知根,正定聚中,此初生故」。「正定聚」,把有情分成三類:正定聚,就是決定要證涅槃的;邪定聚,邪的那些,墮三惡道的;不定聚,兩邊甩的(口語)。正定聚這一類裡邊,開始「生」,就是第一個開始,進入正定聚,就是靠未知當知根見道、入聖道、入聖者。

「三、還滅得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續起故。」還滅,把它住下來要靠已知根。為什麼呢?「涅槃」這個「得」,「相續起故」。證了一個涅槃——我們說不是擇滅嘛,擇滅就是涅槃了。滅了一個,得了一分;滅了一個,得一分。這個得要把它繼續增長、繼續延續下去,那就是靠已知根,修道了。

最後,「四、還滅得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故。」得了還滅之後心解脫,解脫之後就能受這個法上的喜樂。這是受用:一個是生死的受用,苦樂憂喜舍;還滅的受用,就是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這兩個恰恰相反的,都以四個東西來安,所依、生、住跟受用來安這二十二根。前面流轉的十四個,後面還滅的八個,以這樣子流轉、還滅來安二十二根。

又論結雲:根量由此,無滅無增,即由此緣,經立次第3。由此者,此流轉還滅也,二十二根,更不可增減。

流轉以識為流轉所依—眼等六根。

體,於生死流轉生——由女男根,從彼生故。

中,流轉故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

也流轉受用—由五受根,能領納故。

生死止息,還滅所依—信等五根,一切善法

生之本故。

名為還減,還滅生——由未知當知根,正定

聚中,此初生故

取涅槃得,還滅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

相續起故。

為還滅體。還滅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

樂住故。

「又論結雲:根量由此,無滅(減)無增(你們書上是「滅」嗎?「無滅無增」該是「無減無增」,但不要改,旁邊注一下好了。因為我們查過《俱舍論》,是「無減無增」),即由此緣,經立次第」,「根量」,根的數量,根立了二十二個數量,「由此」,由這個道理,既不能減又不能增。我們前面學過了,五蘊不能增、不能減;十二處、十八界也一樣,不能增、不能減;乃至次第也是安排好的,不能動。這裡的次第,也是有一定的規律的。經上有經上的規律,論師以有所緣、無所緣的規律來安,都是有一定道理,不能亂安。

那麼它的數量都是二十二,既不能多,又不能少。佛法裡邊,說法相、法數,不但法相是確定的,它的數字也是確定的。五蘊決定是五個,前面說過的,不能立第六個蘊。你說五蘊裡邊沒有無為法,能不能來個第六個無為蘊?不行的。十二處也不能多一個。十八界我們講過了,有的人十二界、十七界,甚至於二十一界,都不行,就是十八界。法相、法數都是肯定的,不能增不能減。

法相也是,作這麼講,就不能含糊,不能說超越這個軌道,起另外一個解釋。「軌生物解,任持自性」就是法的意思。它持這個性就是這個性,不能動搖;生那個解就是那個解,不能把另外其他的解釋附會上去。所以學過法相的人,說話嚴格,寫文章不會說那些模稜兩可的話。世界上訂條約,就是這樣子的。兩個國家訂個條約,這麼講也好,那麼講也好,那你要上當的。訂的時候,他說喔,這樣子的;訂好了,他說哎,那樣子的。那就糟糕了。所以說,像這些地方呢,字的內涵、它的意思,一定要準確的、一點不能動搖的才行。法相就是這樣子,學過法相的人,說話、做事情、看書,這個意思就是這樣,不能作其他的解釋,不能隨隨便便。差不多先生不能做的。我們經常要批判差不多先生呢,就因為正是我們的對立面。我們學法相的人一是一、二是二,沒有模稜兩可的事情。

「即由此緣,經立次第」,就是這個緣故,次第這麼安排。「由此者,此流轉還滅也,二十二根,更不可增減。」這樣子,二十二根不能增不能減。

好,今天我們講到這裡。

第二十五講

(《俱舍論頌疏》59頁下8行——63頁上6行)(27A21:20——28A17:55)

好,我們昨天講了根品的前面幾個頌,根的廢立講完了。今天接下去。

乙三明根體

從此大文第三,明根體。於中眼等六根,女男二根,此之八根界品已說。命根及信等五根,此六下文當辨。唯有樂等五受,三無漏根,更無轉辨處,故今應釋。頌曰

身不悅名苦即此悅名樂及三定心悅余處此名喜

心不悅名憂中舍二無別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

「從此大文第三,明根體。於中眼等六根、女男二根,此之八根界品已說」,根品裡邊二十二根,「眼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這個界品講過了;「女男二根」是身根里分出來的。這個八根,界品都講過。「命根及信等五根」,這六個還沒講過,下邊就要開始講,「下文當辨」。「唯有樂等五受、三無漏根更無轉辨處,故今應釋」,有的是前面講了,眼等六根、女男二根,前面界品講過了;命根、信等五根,這些講心所法就是根品的俱生、法俱生的時候要講,「下文當辨」;祗有「樂等五受」跟「三無漏根」,其他地方沒有講了,所以這裡先講這個。

「頌曰:身不悅名苦,即此悅名樂,及三定心悅,余處此名喜,心不悅名憂,中舍二無別」,這講五受根,苦、樂、憂、喜、舍;下邊就是三無漏根,「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見道、修道、無學道,依九個法安立三個無漏根。

這個裡邊,我們說,講法相的時候就要考校了,不像平時說話那麼隨便。「身不悅名苦」,身上的不舒服叫苦,心裡不能叫苦。「即此悅名樂」,身上的舒服叫樂,還有「三定」的「心悅」,在第三禪裡邊,心的舒服、那個好的受也叫樂。此外,「余處此名喜」,除了三地之外,心中的舒服,祗能叫喜,不能叫樂;心中的不舒服叫憂,不能叫苦。所以你說你心裡苦得很,這是世俗間的話,不是法相上的話。真正你學法相的,「心裡憂得很,身上苦得很」,不能說心苦。那麼這個憂呢,當然一般不會說到身上去了;但是苦,在平時的說法,就是通心通身。在佛教裡邊,這個苦祗能是屬於身的。「中舍二無別」,中間受,舍受,身也好,心也好,都叫舍受,這個倒沒有差別。這是五受。下邊是「見修無學道」,三無漏根。三無漏根見過兩次面了,這裡就是把它到底怎麼回事講清楚了。

釋曰:身不悅名苦者,身謂身受,即五識相應受也。身謂所依,受依身起,名為身受,身之受故,依主釋也。言不悅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名為苦根。

「釋曰:身不悅名苦者」,「身」就是「身受」,我們身上的受,就是「五識相應受」,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個識相應受,叫身受。那麼當然反過來就是,意識相應的受叫心受。「身謂所依,受依身起,名為身受,身之受故,依主釋也」,這個很容易。身是所依,那麼受是能依,這個受依了身起的,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個識,五個根起的,那麼這樣子的受呢,叫身受。身的受,依主釋。身是主,這個受依身而起的。

「言不悅者,是損惱義」,所謂不悅就是損惱,不舒服。「於身受內能損惱者,名為苦根」,在身受裡邊,對身體不舒服的,損惱的、有損失的、惱壞它的,這個叫苦根。這個苦根就是前面二十二根裡面的一個。所以講二十二根的時候就要分清楚了,苦根專門是指身受的損惱受,身上的損惱的這個受、感覺,叫苦根。

即此悅名樂者,即前身受,名為即此悅也。於身受中,能攝益者,名為樂根。

「即此悅名樂」,那麼反過來,這個身受裡邊悅,就是好的受,叫樂。一個苦,一個樂,相反。「即前身受,名為即此悅也」,「即此」就是前面身受,這個身受前面是不悅,現在反過來,悅。「於身受中,能攝益者,名為樂根」,一個是損惱;一個是攝益,叫樂根。這個是身上的:一個不悅的、損惱的叫苦根;攝益的、有好處、舒服的,那叫樂根。

及三定心悅者,心謂第六意識。此第三定,心相應受,能攝益者,亦名樂根。謂第三禪,五識無故,無身受樂,唯心悅名樂也。

另外一個特殊的,「三定」的「心悅」。三定裡邊他心裡的攝益的好的感覺,這個也叫樂。這個是特殊的。一般心裡的悅,不能叫樂的,而三禪裡邊可以叫樂。因為三禪沒有喜,喜到二禪為止。「心謂第六意識」,三禪的心,就是第六意識。「此第三定」,就是三禪,「心相應受」,就是意識相應的受,「能攝益者」,就是悅的,「亦名樂根」。這個就是跟一般的不一樣:一般的,心攝益的祗能叫喜;假使第三禪呢,沒有喜了,那叫樂。

「謂第三禪,五識無故,無身受樂,唯心悅名樂也」,第三禪裡邊前五識沒有了。這個大家看看,什麼原因?能不能馬上說出來?無尋伺。因為二禪以上就沒有尋伺了,沒有五識了,那麼三禪當然沒有了。既然沒有五識,那麼身受也沒有了。眼、耳、鼻、舌、身識都沒有了,受就是根據識來的,既然前五識沒有了,那麼身受也沒有了。所以說身受的樂也沒有了,苦也沒有了,祗有心受這個悅,叫樂。能不能叫喜?喜到三禪也沒有了,喜是衝動的,這個樂是很寂靜的,所以說這個樂是特殊的樂。

余處此名喜者,除第三禪,於下三地,名為余處。下三地者,欲界初二禪也。此者,此第六識心也。謂此心悅,於下三地,名為喜根。第三靜慮,心悅安靜,離喜貪故,唯名樂根。下三地中,心悅粗動,有喜貪故,唯名喜根。

「余處此名喜」,除了第三禪以外,其他地方,此心的悅叫喜。「除第三禪,於下三地,名為余處」,下三地就是欲界、初禪、二禪,這個裡邊都有喜的。「此者,此第六識心也」,除了第三禪以外,「此」,這個第六識相應的悅(就是攝益的受)叫喜。「謂此心悅,於下三地,名為喜根」,這個在欲界、初禪、二禪心裡的攝益的感覺叫喜根。「第三靜慮,心悅安靜,離喜貪故,唯名樂根」,第三靜慮裡邊,心悅,是非常安靜,因為第三靜慮心是很靜了。初禪、二禪還比較衝動,初禪有尋有伺,最粗;二禪,尋伺已經沒有了,但是還有喜,喜還是有衝動的一些狀態在裡邊;三禪,喜也沒有了,「離喜貪故」,喜的貪都沒有了,心寂靜得很,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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