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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慈悲與博愛


時間:2010/7/18 作者:明華居士

宗教家倡言博愛,學者不察,翕然合之,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真實不刊之論。哪知佛教卻非但不言博愛,而且反以愛為眾苦之因、生死之本,棄之惟恐不及。那麼佛教言慈悲與博愛有什麼分別?答曰:此二者的含義絕然不同。因為既稱愛,必有能愛所愛;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為能愛,彼為所愛。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別。愛我甚於愛人,世人大都如此,這固然是俗見;但若說愛人要甚於愛我,也何嘗不是偏見。況且既說愛,必有可愛的條件,譬如說,因為他相貌好、學問好、品行好;但相貌、學問、品行不是固定的,不是絕對的,一旦變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別人時,你就會不愛他了。再進一步講,我所愛的,人家亦愛;我愛而取為我有,則人必失其所愛,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於是起嫉妒心,發之於行為,則為殺、為盜、為淫;論起果,則有怨憎會苦、求不得苦、愛別離苦。於是清淨世間遂成五濁惡世。所以佛說愛是生死輪迴之本,憂悲苦惱之因。愛既是染因,則縱然博而廣之,以至無限,亦無法變染為淨。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愛的理由。還有一句口頭禪,叫做「愛我敵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實既稱敵人,心中已有了敵相,對此敵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惡,就絕不會生起歡喜心、愛好心;縱然你勉強愛你的敵人,也不外是虛偽心、詐欺心。佛教就決不是這樣說的,只是教我們對待這輩惱害我們的人,要先作平等觀,不作敵友想,我們用不著愛他,只可起同體的大悲心,設法消弭他的惱害心,使他轉生歡喜心,這樣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義介紹給讀者。 佛教對於慈悲兩字的解釋,慈是與樂,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為中心而出發的,乃是建立於一切眾生的平等相上面的。這是慈悲與博愛的絕然不同處。從物質方面講,一切眾生皆同一體,絕無差別;從精神上講,一切眾生同具心識,而且精神更無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為平等一體。所以佛教中又稱慈為平等慈、無緣慈,悲為同體悲。我們如練習作慈悲觀時,應先觀一切眾生(連我亦在內)平等一體,如見眾生需要什麼,我就應隨分隨力給他什麼,使他獲得滿足而快樂。當我施捨於眾生時,切不可存我為能施、彼為所施之想,於二者之間亦不存施捨多少財物想,如此則不起我慢、不求名譽、不望報答、不緣一切相,這才是所謂無緣慈、平等慈。如見眾生有何痛苦,當作同體想,彼所受苦,即我所受,無有彼我分別,遂興大悲心,隨分隨力,除彼痛苦。當我救度眾生時,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譽報答,不住一切相,這才是所謂同體大悲。 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後,自然不肯殺害眾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財物,供我揮霍;自然不肯貪愛美色,起邪淫心。因為我們已覺悟雞鴨豬魚與我並非二體;貨財美色亦非心外別有, 能貪所貪,兩不可得。而眾生所以犯殺盜淫者,總之曰「愚痴」而已。又我們如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後,對於觀世音菩薩的許多感應事跡,也不會認作迷信,斥為妄誕,因為我們已知道菩薩法身與我們的本性是平等一體,惟其一體,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應,但必須具至誠肯切心,否則被貪慾煩惱所障,即與本體不易相應。若菩薩與諸眾生本性不是一體,各占一定空間,則菩薩即不能隨緣應現,且將不勝往來救應之煩,一聲佛號,便同虛擲!

摘自《佛教科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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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