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曰:周室姜後,秩秩德音,宣王晏起,待罪脫簪。
西周時期,周宣王的皇后姜氏,是齊侯的女兒,生性賢德,平常「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有一次,周宣王早晨起來很遲,姜後就脫去了頭上的簪子,摘下耳環,在長巷裡站著等周宣王辦她的罪,差了宮女去對周宣王說:「因為我不好以致使大王失了禮,到朝堂里去遲了,還請大王辦我的罪名。」周宣王說:「這是我的失德,並不是王后的罪。」就恢復了姜後的原位。從此以後,周宣王對於政事非常勤力去做,上朝上得很早,退朝退得很遲,重修文王、武王遺下的大基業,成了一位中興的君主。
【注釋】①簪:zān,用來綰住頭髮的一種首飾,古時也用它把帽子別在頭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