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此對不盡人事者而言也。若已娶而不生,則固非不盡人事也。
吾鄉一居士無子,多方祈禱均不應,遂娶一妾。而妻妾不和,頗生閒氣,又不生。一友為計畫,擬於遠鄉娶一妾,不來家中,每年其友來往一二次,以期生子。有以此事告光者,光聞之,不勝慨嘆。近來人心壞極,男女自由戀愛,幾成公開。以一少年女子,獨居於數百里外,此女不生外事,即是大賢,恐百千人中,也難有幾個。況此一女,乃自成一家,尚須用人,其費用頗可觀。幸而生子,好譏議者,必有暗昧之污衊。不幸而又不生,則此女一生孤寂,其夫一生供給,真成自投牢獄,為女作奴,可不哀哉。此種計畫,總因為名而起,以為無子乃係無德,有子則人便不以為無德也。名之累人,一至於此。
我但盡我之分,一切不計,方為樂天知命。命本無子,積德以求,求而不得,有何所憾。今之打倒父子夫婦之倫,以自由愛戀,男女裸而抱之跳舞者,非其父母所生之兒女乎。此種兒女,還是無有為好。
光兄弟三人,光最小,二兄皆無子,其門遂絕。光聞之,不勝欣慰,以其以後不會有造惡業辱祖先之子孫故也。此種事,豈但吾鄉有之,或有與吾鄉抱同情之感者,亦可以稍解其憂悶也。
而況修行之人,不願血脈相續。龐居士,男不婚,女不嫁。彭二林,一生宏法修淨業,其妻生二女,無子,亦不娶妾,亦不令侄子過繼。以彼志在往生西方,不願續由淫慾而生之子孫也。吾人縱不敢高攀於龐,彭二林之芳規,可以自守。又何必設此種極危險之計畫,而必欲得之也。
或曰,汝如此說,過於不近人情,忍令祖先墳墓,無人拜掃奉祀耶。則曰,與其娶妾,而被人譏以暗昧,則何如到育嬰堂,抱一個龐厚福態的為子,為兩全其美。彼無人養,我養之為子,即救彼之命。亦可代我奉事先人,亦令彼之先人,不至痛其子孫之填溝壑也。此義舉也,人以為螟蛉,螟蛉有何愧哉。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胡奉塵居士書(民國二十年又名師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