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諦者,苦集滅道是。
此四法,皆是審實不虛,故名為諦。諦即審實之義故。又有以理為諦者,謂其真實不虛之理也。
苦,即指吾人所得之色身,並所住之國土,無不是苦。
集者,聚集也,謂由不了真空,於諸境界起貪瞋痴也。
滅者,滅除煩惱,得證不生不滅之理性也。
道者,能通之義,謂修戒定慧道,即可斷貪瞋痴之集,證不生不滅之理性。以出離此苦世界,與脫離此苦報身也。
此四,皆先果後因以說。集是苦因,苦是集果。道是滅因,滅是道果。作此說者,令其知苦,斷集。慕滅,修道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
•複葉聘臣居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