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在《阿含經》告訴我們,我們布施的錢財要跟我們的收入成正比,多了可以縮少,少了可以增加。
打個比方,可以用你收入的一成到三成作為布施。這要看收入多少而言,收入少的可以用一成。收入多的可以用三成。因為收入多的人閒錢多,多為大家出點是做得來的,也為自己積福力。這是指那些比較熱心貢獻眾生和奉獻佛教的人。經濟不好時沒錢可出力代勞眾生,也是功德無量。當然佛陀沒有硬性規定,隨各人能力和各自願力而定。
我們這樣做,才是真的益子利孫。我們既為自己造福,同樣也造福子孫。
地藏菩薩對我們說:舍一得萬報。指的是我們要布施需要幫助的人,這樣布施我們會得到切身利益的。
不要客觀看問題,看到別人經過簡單方式就能興旺發達,看到別人輕鬆適意就富貴逼人。終日都在看別人,就是沒有看到自己有沒有力行於布施波羅蜜,以及認真修行。
在因果定律中,我們無私奉獻,要有好心善德為大家的美德。自己就能衣食自在,順利安樂。那是由於廣修人緣,良善福德,故能資生資源充足的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