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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上海護國息災法會,第六日以真俗二諦破除執見並述近時靈感


時間:2017/11/17 作者:日月星

第六日以真俗二諦破除執見並述近時靈感

世人執空執有,妄生己見,故迷而不覺。世尊設教,欲令眾生破此二見,故特設一念佛法門,俾其從有而悟空,得空而仍不廢有。則空有二法,互相資助,得益乃大。況兼仗彌陀願力,故其力用,超過一切法門,而為一切法門之所歸宿也。

世有一種下劣知見之人,教以念佛求生西方,則曰,我等業力凡夫,何敢望生西方,但求不失人身,即足矣。此種知見,由不知眾生心性,與諸佛之心性,一如無二。但因諸佛修德至極,性德圓彰,眾生則但具性德,不能修德,即有所修,亦多悖性而修,反增迷悖之故。

又有一種狂妄知見人,教以念佛,則曰,我就是佛,何需再念佛。汝等不知自己是佛,不妨常念。我既知是佛,何必頭上安頭。此種知見,由於但知即心本具佛性之佛,而未知斷盡煩惑,圓滿福慧之佛。此種人若知性,修,理,事,不可偏執,力修淨行,則可遠勝彼下劣知見者。否則自誤誤人,將永墮阿鼻地獄,了無出期矣。

故執空執有之謬知,及下劣狂妄之謬見,皆惟念佛最為易治。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若不作佛,則不是佛矣。此二句經文,為破下劣,狂妄,二見之無上妙法也。究論佛法大義,不出真俗二諦。真諦,一法不立,即聖智所見之實體。俗諦,萬行圓彰,即法門所修之行相也。

學佛之人,必須真俗圓融,一道齊行。蓋因一法不立,始能修萬行圓彰之道。萬行圓彰,始能顯一法不立之體。今為求其易解之故,特說一喻。真如法性之本體,譬如大圓寶鏡,空空洞洞,了無一物。而胡人來,則胡人現,漢人來,則漢人現,胡漢俱來,則亦俱現。正當空空洞洞,了無一物時,不妨胡來胡現,漢來漢現。正當胡來胡現,漢來漢現時,仍然空空洞洞,了無一物。

禪宗多主真諦,即在萬行圓彰處,指其一法不立。淨宗多主俗諦,即在一法不立處,指其萬行圓彰。明理智士,自無偏執。否則寧可著有,不可著空。以著有,雖不能圓悟佛性,尚有修持之功。著空,則撥無因果,成斷滅見,壞亂佛法,貽誤眾生,其禍之大,不可言喻矣。

吾人念佛,先從有念而起。念至念寂情亡時,則既無能念之我,亦無所念之佛,而復字字句句,歷歷分明,不錯不亂,即所謂念而無念,無念而念也。念而無念,無念而念者,正念佛時,了無起心念佛之情念。雖無起心念佛之情念,而復歷歷明明,相續而念。但此功夫,非初心者所能遽得。若未到無念而念之功夫,即不以有念為事,則如毀屋求空,此空,決非安身立命之所也。

古之禪德,多有禮拜持誦,不惜身命,如救頭然者。故永明延壽禪師,日課一百零八種佛事,夜往別峰,行道念佛。況後世學者,可不重事修,而欲成辦道業乎。必能徹悟一法不立之理體,力行萬行圓修之事功,方是空有圓融之中道。空解脫人,以一法不修為不立,是諸佛所謂可憐愍者。蓮池大師雲,「著事而念能相續,不虛入品之功。執理而心實未通,難免落空之禍。」因事有挾理之功,理無獨立之能,故也。

故吾人學佛,必須即事而成理,即理而成事。理事圓融,空有不二,始可圓成三昧,了脫生死。若自謂我即是佛,執理廢事,差之遠矣。故當用力修持,一心念佛,從事而顯理,顯理而仍注於事,方有所得。如等覺菩薩,尚以十大願王,回嚮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以期圓滿佛果。今以凡夫,而乃不自量,妄視念佛為小乘,不足修持,則將來能免入阿鼻地獄乎。

又念佛人,要各盡己分,不違世間倫理,所謂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若不孝父母,不教子女,是乃佛法中之罪人,如此而欲得佛感應加被,斷無是理。故學佛者,必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己立立人,自利利他。各盡己分,以身率物。廣修六度萬行,以為同仁軌範。須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亦在六度萬行之中。

世之不信佛者,如戴有色眼鏡,以觀察萬物,紅綠色彩,由鏡而異,不能得各物之本色。故我等學人,切弗執持己見。如妄執己見,坐井觀天,一俟閻羅索命,方悟前非,悔之已晚。斯世澆漓,社會紊亂,天災人禍,環迭相生。欲謀挽救,須人盡敦倫盡分,孝親慈幼,大公無私,愛人若己方可。果能人心平和,世界自安,國難自息矣。

現在最大之禍患,即在於人存私心。私心之極,則但知有己,不復顧人,私偽詐欺,陰毒險狠,專恣殘酷,敲剔壓逼,無所不盡其極,斯世可成羅剎世界。其究亦必致天怒人怨,身燼家墟,而後已。世人多羨唐虞之治,熙熙氌氌。天下太平,而嘆今之世風頹喪,人心險惡。然一究其何以至此,實不外公與私而已。公極,則世界可大同,私極,即可至殺父公妻。若皆能破除私心,無相殘害,則唐虞三代之世,亦何難復見於今日哉。

昔普陀有一老僧走路,偶腳撞凳致痛,遂怒踢凳倒,且連踢幾腳。此種知見,即由任情我慢,絕不反省之所致。此見若熾,則充其所極,不難殺人放火,亦不以為過,反以為能矣。現在殺機更盛,殺人之具,亦日益巧妙。大劫當前,誰能倖免。惟有大眾一心修善,虔誠念佛,哀祈佛力之加被方可。

當滬戰時,閘北房舍,多成灰燼,獨一歸依弟子夏馨培之寓所,未被波及。即當戰事劇烈時,彼全家同念觀世音聖號所感,且最奇者,戰事起後第七日,其一家人始由十九路軍救出,及戰停歸家,室中諸物,一無所失。苟非菩薩之護佑,何能若是乎。蓋伊供職新聞報館已數十年,夫婦均茹素念佛甚虔。是知觀音菩薩大慈大悲,遇有災難,一稱聖號,定蒙救護也。

或曰,世人千萬,災難頻生,觀音菩薩僅一人,何能一時各隨其人而救之。即能救護,亦不勝其勞矣。殊不知此並非觀音處處去救,乃眾生心中之觀音,自為救之耳。觀音本無心,以眾生之心為心,故能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如皓月當空,所有水中,皆現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試問此月為多,為一耶。不可言一,萬水之月各現。亦不可言多,虛空之月常一也。諸佛菩薩之救度有情,亦復如是。其不得感應者,則由眾生之尚未虔誠,或太業重障深,非菩薩不為救護。如一池污濁之水,欲月顯現其中,何可得哉。明乎此,我等大眾念佛,猶有不正心誠意,懇敬而為之者,吾不信也。

山西聞喜縣一弟子葉滋初,偶騎騾行於大嶺間,一邊高峰,一邊深澗,雪凍成冰,騾滑而蹶,遂跌下澗中。適半崖有一株大樹,恰落在樹之枝間,竟得以無恙,否則粉身碎骨矣。此樹何由而有,亦可雲即觀音之所示現也。

又民國十七年,寧波蔡仁初,在滬開五金玻璃店,人極淳厚,與聶雲台善。雲台令其常念觀音,意防綁票,仁初信之。一日將出,己之汽車在門外,綁匪先以手槍趕去駕車者,踞坐其上。仁初一出即上車,車即開行,始知被綁。遂默念觀音,冀車壞得免。已而果輪胎爆裂,車行蠕蠕。再前行,油缸又炸破,車遭火焚。匪下車恨甚,向蔡擊三槍。而蔡三跳獲免,遂乘人力車歸。其年六月,因與夫人,同至普陀歸依三寶。

又張少濂,為某洋行經理,素不信佛。一日,坐汽車行於冷靜處,二匪以手槍逐去駕車者,謂張雲,速急開往某處。二匪各持手槍迫之。張默念觀音,行至熱鬧處,適有二人打架,巡捕吹嘯,二匪即跳下車逃去。蓋以張念觀音之故,致匪誤為巡捕將捉己也。其舅周渭石已先歸依,一日,請余至其家,少濂亦遂歸依。

又鎮海李覲丹之子,為洋行買辦。得吐血病二年,不時吐,即不吐時,痰中亦常帶血。一日,為匪綁去。覲丹畏懼異常,全家皆為之念觀音求救,並請法藏寺僧助念。後匪索銀五十萬元,李家只允五萬,匪魁謂非五十萬不可。但每說五十萬時,頭即作痛,後竟以五萬元贖回。且自匪綁去後,非但不吐血,連吐痰亦不再帶血。二年余之痼疾,竟由被綁而遂痊癒矣。以上所述感應事跡,諸位宜深信而亦力行,方不負今日之聽講也。

現在學佛之人頗多,但能深知佛法者猶少,外道之語,則每反多信之。江浙俗傳,謂念佛之人,血房不可入。以產婦血腥一衝,以前所念之功德,即都消滅故。故皆視作禁地,雖親女親媳之房,亦不敢進。甚有預先避居他處,過月余方敢回家者。此風普及滇黔,殊可怪異。不知此乃外道邪說,蠱惑人心,何可妄信。

憶在民國十二年,袁海觀之次媳,年五十餘,頗有學問,有二子二女。其長媳將生子,一居士謂之曰,汝媳生子,汝家中一個月內不可供佛,亦念不得佛,彼聞而疑之。適余至滬,來問以此事。余曰,弗信妄說。歸告汝媳,多念觀音,臨產仍需出聲念。汝與照應人,則各大聲念,一定不至難產,並無苦痛血崩等事,產後亦可無各種危險。彼聞之甚喜,不數日而孫生。其孩身甚大,湖南人生子必稱,重達九斤半,且是初胎,了無痛苦。可知觀音菩薩之大慈大悲力,不可思議。

平常念佛念菩薩,凡睡臥,或洗腳,洗浴時,均需默念,惟臨產則不可默念。因臨產用力,默念必致迸氣成病,此事極宜注意。須知佛力不可思議,法力不可思議,眾生心力亦不可思議,惟在人之能虔誠與否耳。

明高僧壽昌慧經禪師,生時頗難。其祖立於產室外,為念金剛經,以期易生。方開口念出金剛二字,即生,其祖因命為慧經,長而歸依,及出家,皆不另取名。其人為萬曆間,出格高僧。由此觀之,可知佛法之為益於世也大矣。念觀音菩薩於生產時,有如是利益,豈可為邪說所惑,而不信奉耶。

世人食肉已成習慣,但須知無論何肉,均有毒。是因生物被殺時,恨心怨氣所致。人食之,雖不至實時喪命,但積之既久,則必發而為瘡為病。年輕女人,於生大氣後,餵孩子奶,其孩每死,亦因生氣而奶成毒汁之故。人之生氣,非因致命之痛,毒尚如此。何況豬羊雞鴨魚蝦等要命之痛,其肉之毒,更可推知。余於十餘年前,見一書雲,有一西洋女人,氣性甚大,某日生氣後,餵其子奶,其子遂死,不知其故。後又生一子,復因生氣後餵奶而死。因將奶汁令醫驗之,則有毒,方知二子皆為奶毒死。近有一老太婆來歸依,余勸其吃素,告以肉皆有毒,並引生氣西婦毒死二子為證。彼雲,伊有兩孩,亦是因此死的。因彼夫性氣橫蠻,一不順意,即將她痛打。孩子見之則哭,彼即餵奶,孩子遂死。當時並不知是被奶毒死。其媳亦因餵奶,死一子。可知世間被毒奶藥死之孩子,不知多少。因西婦首先發覺,至此老太婆證之,才大明其故。故餵孩子之女人,切弗生氣。倘或生大氣,當時切弗即餵孩子。須待心平氣和,了無恨意後,再隔幾點鐘,乃可無礙。若當時,或不久即喂,每易致命,雖不即死,亦每成病,而不自知其故。

同此一理,牛羊等一切生物在被殺時,雖不能言,其怨毒蘊結於血肉中者,不知幾許。人食之,無異服毒。非特增殺業,招罪報於將來,現生亦多釀病短壽,誠甚可憐而可惜也。此事知者猶少,故表而出之,望大家皆能留意。由此以推,可知人當怒時,不獨其奶有毒,即眼淚,口唾,亦都有毒。若流入小兒口眼中,亦為害不淺。有一醫生來歸依,余問彼,醫書中有此說否,彼雲,未見。世間事之出常情外者頗多,不可盡以其不合學理而非棄之。例如治瘧疾方,用二寸寬一條白紙,寫烏梅兩個,紅棗兩個,胡豆幾顆,折而迭之,在瘧未發前一點鐘,男左女右,縛於臂膊上,即可不再發。此法甚效,即二三年不愈者,亦可即愈。非藥非符非咒,而能奇效如此,豈可盡以常理解之。

因知世間萬事,每難思議,即如眼見,耳聞,乃極平常事,盡人皆知者。但若問其眼何以能見,耳何以能聞,科學家將答謂,由神經作用。若再進問,神經何以有此作用,又何以有神經,則能答者恐少矣。佛法中亦有不可思議,而可思議者,有可思議,而不可思議者。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概以常情測度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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