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口業,有四,妄言,綺語,惡口,兩舌。
妄言者,說話不真實。話既不真實,心亦不真實,其失人格也,大矣。
綺語者,說風流邪僻之話,令人心念淫蕩。無知少年聽久,必至邪淫以喪人格,或手淫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淫,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作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初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一發,則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耶。
惡口者,說話凶暴,如刀如劍,令人難受。
兩舌者,兩頭挑唆是非,小則誤人,大則誤國。
此四不行,則為口業善。行,則為口業惡。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