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禮記》上就記載了魏文侯與子夏的一段對話,這段對話給我們說明了音和樂的區別。魏文侯問子夏說:他說「我身著端冕」,這個端就是正式的朝服,冕就是禮帽。也就是說,我正襟危坐,穿著端服、戴著禮帽來聽古樂,結果怎麼樣?卻唯恐要睡著,昏昏欲睡。但是當我聽鄭衛之音的時候就不知疲倦。請問為什麼聽古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而聽新樂卻令人不知疲倦?在春秋的時候,就有了古樂和新樂之分。所謂的古樂,就是指自黃帝、堯舜以來,聖賢相傳的雅樂譬如說舜的《韶》、禹的《夏》等等。它的節奏緩慢莊重,富有寓意。而新樂則是指當時人所作的淫聲樂曲,如鄭衛之音,恣意放蕩。子夏回答說:「這個古樂,齊退齊進,整齊劃一,樂聲和諧,平正寬廣,弦匏笙簧等樂器應之以節,以鼓表示開始,以金鐃來結束。君子通過樂舞可以互相交流心得,談古論今,述說的無非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理,這正是演奏古樂的意義。而新樂這個樂舞進退都彎腰曲體,參差不齊,奸邪之聲泛濫,使人沉溺而不能自拔。並且不時的有倡優侏儒側身其間,男女混雜,尊卑不分,猶如一群彌猴相聚。樂終之後也沒有什麼獲益,更不能聯繫歷史事實給人以啟發,這就是演奏新樂的後果。現在您所問的是樂,而所喜好的卻是音。樂和音雖然相近,其實不相同。」那魏文侯就問了,「請問音和樂到底有什麼不同?」子夏回答說:「古時候天地和順,四季有常,民有道德,五穀豐盛,疾病不生,又沒有凶兆,全都是恰到好處,這稱為『大當』」。用我們現在話來說就是太平盛世。「然後聖人出現了,確定了父子君臣的名分綱紀;這個綱紀一確立,天下才真正安定了;天下安定之後,端正六律,調和五聲,用樂器為歌曲伴奏,用詩歌來表示頌揚,這就是德音,德音才能稱為樂。而現在您所喜好的是濫無節制的溺音。譬如說鄭國的音樂,音調濫無節制,使人心志放蕩;宋國的音樂過於安逸,使人心志沉溺;衛國的音樂急促快速,使人心志煩亂;齊國的音樂狂傲邪僻,使人心志驕逸。這四種音樂是『淫於色而害於德』,都是過分的放縱情慾,有害於人培養美德,所以不能稱之為樂。所以,祭祀的時候也不能用它們。」為什麼不能用?因為這些樂敗壞了中正之氣。最後,子夏還提醒魏文侯,說:作為國君,一定要謹慎選擇自己的好惡。因為國君喜好什麼,臣下就會做什麼;上層幹什麼,百姓就會跟著幹什麼。《詩經》說:「誘民孔易」。這個「孔」就是很、非常的意思,意思是說誘導老百姓很容易。怎麼容易法?其實就是上行下效,自己喜歡什麼,就會帶動整個社會來興起這個風氣。從這裡我們看到了,樂之所以具有平衡人的內在情感、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是因為樂源於天地自然的和諧與秩序。所以真正偉大的音樂能夠成功的類比自然的和諧,只有這樣的音樂才是有意義的、可取的。所以在《樂記》中說:「樂者,天地之和也。」音樂的普遍流行,可以在人民中間建立起一種平和的氣氛。「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是先王立樂之方也。」這段話就是告訴我們,音樂在宗廟中演奏,君臣上下一同聽這樣的音樂,就無不和諧恭敬;在宗族鄉黨中演奏,長幼一同聽這個音樂,就無不和諧依順;在家門之內演奏,父子兄弟一同聽這個音樂,就無不和睦親密。所以說音樂是為了和諧父子君臣之間的關係,而使萬民歸附親順的,這才是古代聖王立樂的宗旨所在。
總之,音樂的目的就是為了達到和。京劇和現在的流行歌曲相比有什麼不同?它對於陶冶人的性情,培養人的浩然正氣特別的有幫助。所以你看這些學京劇的小孩非常的穩重、落落大方,不像那些喜歡唱流行歌曲的,特別是喜歡搖滾樂的那個孩子蹦蹦跳跳。而且京劇裡邊的內容都是宣講五倫八德的道理,倡導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所以古代的婦女沒有讀多少聖賢書,但是她做人懂得忠孝節義,懂得孝敬公婆,懂得對丈夫有恩義、有道義、有情義,她有貞操觀念。這是什麼原因?都是因為受了這些民間戲劇、這些民間藝術的影響。所以「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對於社會風氣的倡導,音樂確實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摘自《群書治要360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