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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時間:2018/9/9 作者:mybb03

前言: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從因果規律來看,我們現在的所做、所說、所想,皆是以後遭遇苦樂果報的因。因此必須立即斷惡修善。然而,若是過去的因導致現在的果,那麼受害者都是應得的嗎?作惡者都是無辜的?面對不公與侵害,我們當逆來順受,不做無畏的抗爭?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因果】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因果,我們常說有因才有果,有因必有果。那麼,有些腦筋靈活的朋友,腦瓜轉幾下彎,一下就轉進牛角尖里了。既然有因才有果,那麼今天我們所想,所說,所做的一切,就會成為日後苦樂果報的因。那麼反過來推,今天我們所有的一切,包括錢財,職業,愛情,家庭,苦樂遭遇等等,都是以前所做的因而結下的果。

那麼豈不是變成,受傷害的人都是活該?作惡的人都是無罪的?面對邪惡需逆來順受、不要抗爭?」

這樣理解,就錯解因果了。

一、甲乙的討債還債與善惡報應,應分開來看,不要混熬。

因果簡單來講,確實是有因才有果。然而實際的情況千差萬別,所以具體到因果的報應是十分複雜的。

舉例說,一個人某甲今天被人偷了錢包。一方面,某甲丟失錢包,這確實是果報。用因果反推,是因為他以前(通常是前世),曾經造下偷盜的業,欠了別人的債。所以今天才會被別人偷錢包。

但另一方面,偷錢包的小偷既討了債又造下了新的偷盜業。為什麼呢?因為他用了不正當的手段。

我們學習經書可以知道,偷盜是十惡業之一。犯偷盜的人不單以後要償還所偷的東西,還有如下報應:

《佛說出家緣經》:

偷劫他財,有十惡事(偷盜搶劫他人財物有十種兇惡的報應)

何等十?

1、貪餮深重,恆為眾疑;(貪婪之念根深蒂固,一直被人懷疑提防。)

2、能興重惡,行則非時,動則非法;(能產生重大的罪惡,行為背離正道觸犯王法)

3、親友惡逆,賢良疏遠;(親戚朋友厭惡,良朋益友疏遠)

4、敗戒果敢;(破戒作惡勇敢果斷)

5、常懼王伺,須財市命;(經常畏懼王法,是判刑坐牢的命)

6、種遺寶物;(不能守護財寶,得到也遺失)

7、貧敝之業;(是貧窮破敗的事業)

8、身壞命中生地獄中;(身死命終墮入地獄)

9、設得為人,饑寒困苦,致財良難,雖獲少財,五事共之:王、賊、水、火及惡妻子;(即使後世生人中,也是饑寒困苦,求財困難。那怕雖獲少財,也有王法、盜賊,水災,火災,和惡妻敗家子五種災禍和你分搶。)

10、今乃藏埋,會亦當失,(財物即使現在收埋隱藏,以後也會丟失)

是為十惡。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大家從經文可以看到,偷盜了他人的東西,不是以後等價償還就可以了結的。曾經造下的惡業,隨著時間的流逝,就像種子發芽生長,會開出許多花,結出許多果。偷盜的人日後會產生多種報應,甚至會越演越烈。

這會兒,看帖的朋友又鳴不平了,小偷只是討回債務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為什麼又造下了惡業?

其實很公平啊,因為他也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偷盜,來討回債務的。前世甲偷盜財物時,不但得到財物,也同樣有這十種報應的啊!今天雖然被討債者乙偷盜成功(討債),但討債者同樣要受被偷者前世所受到的其它報應啊。更何況,偷盜東西的數目,或許多於前世所丟失的數目呢?

甲前世偷盜乙得財(欠乙的債)+偷盜10種惡報

乙今生偷盜甲

討債(多出的成為欠甲的新債)+偷盜10種惡報

(這裡面具體到數據會很複雜。筆者籠統理解,因為前世造惡業後也會產生比如丟失財物、牢獄刑罰、投資損失等等的花報,所以後世的欠債數額會發生變化,可能增加,可能減少。而人性總是有風駛盡利,後世的討債者也通常做不到見好就收的,有了「占便宜」的機會就盡力地作惡。因此以非法手段討債的人,基本上討債完成後,又反過來成了被討債的對象。)

這就像鐘擺,甲前世偷盜乙的行為發生後,鐘擺就擺去了左邊一邊,而當乙反過來偷盜甲時(報應),鐘擺又擺去了另一邊右邊。相互報復的輪迴由此而產生。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二、那麼如何終止這種無休止的惡報循環呢?

這裡有個關鍵字:就是十惡業的——偷盜。上文列舉的十種報應是基於偷盜行為產生的,不是討債產生的。

對方前世偷盜了你的東西,欠了你的債。那麼今世在業力的作用下,各種因緣和合會創造機會讓你偷盜他,而且只要你去偷,通常會成功。所謂有債必還也僅此而已。但討債成功是一會事,偷盜本身的十種惡報一樣跑不了!

不管對方是欠你的債還是其它原因,只要你做事用非法的手段,那麼既討到了債,種種惡報也會同時產生!眾生的因果就是這樣循環往復,新新舊舊相互疊加。

所以,要想解脫這種惡報輪迴,必須遵從五戒十善的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遇到欠債者甲,討債者乙不必想辦法、不必做壞事,不必搞陰謀,只要是因緣聚合,甲自然會以各種方式還債。但是,反過來乙用騙、用偷,用搶等等罪行來討債。債是能討回來,卻變成了他自己造作的,新的罪業。

三、乙不報復甲,那豈不是乙吃了虧,甲前世作惡而逍遙法外?

這個擔心是多餘的,業力比佛力還大!有債必然有還,你不要對方還都不行!只是怎麼還的問題而已。

參考《未曾有因緣經》中,皇后與石女的故事。

皇后與石女的故事大概:

故事中的皇后知道為自己抬轎子的四個石女,是自己前世的老師。因前世詐欺衣食財物供養,現在做苦力是還債來了,於是想放了他們。不想石女們都跪下來懇求留下。皇后再三說明自己的善意,但是石女卻依舊不願離去。皇后拜託世尊來開導她們。結果呢。世尊開示、勸諭,後來現出神通來教化都不行。這些石女聽了佛說的道理後反而更加憤怒,依然不願離去。

佛告訴皇后:這五名石女的業債還沒有償還完畢,因緣的牽纏使她們不能離去,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暫且順從她們的意思,繼續她們的工作,等到宿債因緣了結自然會解脫的。

若乙的道德品質好,看到垂手可得的機會也不偷盜甲,那麼甲欠乙的債會以其它方式歸還。比如生意機會、股票漲跌、意外橫財、無私的幫助、體力勞動、指點前途等等,只是不以偷盜的方式而已。不但可以平安收回欠債,避免了偷盜的惡報,還有持不偷盜戒的福報!

參考《十善業道經》:

離偷盜者得十種可保信法

1、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

2、多人愛念;3、人不欺負;4、十方讚美;

5、不憂損害;6、善名流布;7、處眾無畏;

8、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

9、常懷施意;10、命終生天。

下面用一個實例來講解。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筆者因為工作關係,經常跑業務和貨源。因此認識了不少同行業的人。而筆者所在的行業,多數都是女性。這樣一來,「艷遇」就不少了。這裡講講其中的一個故事。

筆者有一個關係比較好的朋友,他們夫妻和筆者都很融洽。因工作關係,常會相約一起聊天。現在這個時代,色情信息泛濫,媒體炒作各種吸引眼球的低俗新聞,社會裡也是潛移默化,洗腳按摩店遍地都是,男女交往也曖昧起來。筆者認識的這個朋友也趕「時髦」,在外有了情人。據他自己講,還時常邪淫。同樣犯邪淫,我見有些夫妻就大喊大罵,拳腳相加。他們夫妻前世不知是什麼善緣,倒也不鬧,只是他妻子趁其不在時,多次有比較曖昧的表現。他妻子當時的顏值也算中等偏上的了,筆者也是咬咬牙,扭頭走開了。其實那時候還沒有深入了解佛法,只是一方面怕做壞事,另一方面覺得這樣做對不起朋友。筆者當時是忍住了,但因為修行不到家,事後不時會為此困擾。

人與人之間就是一個緣字,有緣則聚無緣則散。後來工作變化,我們之間的來往越來越少。多年以後,筆者遇到一個難題,自己倉庫因拆遷改造需要搬遷,因為有大量的積壓貨。當時的行業遭遇冷冬,要處理這麼多積壓貨非常困難。若搬走,一是新倉庫空間小,容納不了這麼多貨。二是當時人手不足,請人不但貴,合適的人極難找。隨著時間的臨近,筆者不禁擔憂發愁了。

這時候,奇蹟出現了。多年沒有聯繫的該朋友忽然打電話來,告訴筆者有沒有積壓貨要處理。真的像劇本安排好的一樣。我們一拍即合,不久他就把我積壓的滿滿幾大車貨拉走了。

為什麼說是奇蹟呢?原來,筆者的倉庫開始時就選址不當,潮濕、灰塵多、老鼠多。由於存放不當,貨物的外包裝弄得很髒。這樣的貨,許多同行的人都不會要的。更何況當時正值行業倒閉潮,原材料價格大跌。筆者找過幾個一直做處理貨生意的人,居然連來看的欲望都沒有。這樣多的舊貨,在這麼恰當的時機,迅速處理掉,真是奇蹟。事後了解到,這批貨,筆者的朋友勞碌了許多天,還是沒有賺到錢。

有人會問,此事可能是巧合。筆者可以明確告訴大家,不是巧合,類似的是不止這一次!上文說到,筆者經常到處跑業務。有相似的遭遇後,有的人是幫筆者低價趕貨,事後筆者賺錢他們反而虧錢;有的人是幫筆者解決了困擾的難題;有的人是幫忙銷掉積壓貨;有的人是提供多次生意機會,讓筆者穩當地賺到利潤......當然,還有一部分是因為緣不具足,還沒有體現。

可以試想一下,即使是前世他欠了我的債,但若是當年筆者與其妻犯下邪淫,那次倉庫危機就不一定能順利解決的。要解決起碼得掉幾層皮。得不到及時的幫助還是次要,若是犯邪淫,從此曾經的朋友活活給整成了冤家。更可怕的是,報應邪淫的十三刀就砍在筆者身上了。參考文章:比葵花寶典還可怕的邪淫十三刀!一刀比一刀狠!小龍也沒能躲過!

人生中有貴人也有小人。奉行五戒十善可以把遇到的孽緣轉為命中的貴人,還有持戒的福報。而行破戒造十惡業,連命中的善緣也會轉為冤家仇人,更有作惡的苦報。禍福只在一念之間。

這裡只是簡略地說一下自己對因果的感悟。具體的因果佛菩薩才說得清楚。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四、五逆十惡產生的債,還起來都會很痛苦,最可怕的是殺債!

《楞嚴經》:「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略解:人類圈養了羊,羊雖然貪著人類牧養的食物,但是並沒有意願提供身肉給人類食用;而人類則是貪愛羊的血肉而圈養了羊群,後以人身宰殺了羊身來食用,或者宰殺了羊身來販賣羊肉。

如此一來,羊欠了人類的食物,然而「以人食羊」時,卻是人欠了羊的命和身肉;這時人與羊之間互有所欠,卻是人欠於羊更多;於是就必須互相酬償業債,「羊死為人,人死為羊」。由以前的羊生而為人來提供飼料,由以前的人生而為羊來償還身肉,才能互相酬償欠債。

然而人類並不是單單只吃羊肉,還有其餘各類有情眾生,人類一樣會捕食的。這種人羊互相欠債而互相受生酬償的現象,也就同樣會出現在其餘各類有情眾生的互相關係中。因此佛說:「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這樣互相造作惡業不曾中斷過,所以「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楞嚴經》:「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略解:由於欲界有情在人間時,常常是在吃羊的時候,人們虧欠了羊的命債,未來世就要受生為羊而償還羊命;然而羊也虧欠了人們的食物,當然得要生來人間,償還以前人類供養給羊的食物。於是人死為羊,羊死為人,必須不斷地在這種惡業因緣之下互相酬償業債,當然就得要常常受生於欲界人間,歷經百劫、千劫,常常處在相愛相殺的生死痛苦之中。

冤冤相報何時了?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五、前世犯了錯的甲,有沒有辦法不還債或是少還債呢?

有佛法就有辦法。消除過往的業障和不再造作新的惡業同樣重要。整個學佛修行的目的,就是消減舊業、增益福報、離苦得樂。心修得清靜了,慈悲了,無私了。懺悔布施做得足夠了,誦經抄經精進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定業也能轉變!若是修到阿羅漢果位,什麼惡業都變成無效業了。也不會再受人生八苦了。

參考文章:

只知求財,不知修行。人生的八苦誰可以逃離?

《大般涅槃經》(卷31):

善男子.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以是義故有修習道。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善男子。有二種人。

一者。不定作定報。現報作生報。輕報作重報。應人中受在地獄受。

二者。定作不定。應生受者回為現受。重報作輕。應地獄受人中輕受。

如是二人一愚二智。智者為輕愚者令重。善男子。譬如二人於王有罪。眷屬多者其罪則輕。眷屬少者應輕更重。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智者善業多故重則輕受。愚者善業少故輕則重受。

白話文譯:

善男子。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因此應該學佛修道。修道可以讓註定的重業變輕,不定之業非生報受。善男子。有二種人:

一不定作定報,現報作生報,輕報作重報,應人中受在地獄受。

二定作不定,應生受者變為現受,重報作輕,應地獄受人中輕受。

這二種人一種愚,二種智,智者變輕,愚者令重。善男子。譬如二人都犯了王法。若眷屬多(勢力大)的人那麼其罪就輕,若眷屬少(弱勢群體)的人那麼輕罪更重。愚智之人也是一樣。智者所做的善業多所以重罪輕受,愚者所做的善業少所以輕罪重受。

參考文章:

定業要是可轉,沒有因果了;定業要是不可轉,就沒有人成佛了。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總結一下:

我們生在這個世間,親人、朋友、冤家、同行......可謂無緣不來,無緣不聚。無論是欠債還是討債,均要以正法來指導,規範身口意,如法地應對。

一、從討債者角度來看:

若是碰見犯罪的機會,貪嗔痴心起,主動去做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酗酒等等壞事,不管是否是前世的欠債,凶災牢獄、三途八難......惡報難逃。若是面對誘惑、威迫,也能持戒不動。則能消災解難、如意吉祥。日後機緣成熟,幸福自然來敲門。

二、從欠債者角度來看:

若是有必須償還的業債,欠債者本人,是沒有意願或能力,去制止討債者所施加的不公與侵犯的。但這與本文的宗旨:鼓勵布施行善與爭取公平,並不矛盾。

若是必定業要還債,雖然欠債者無力制止侵犯者,但可以積極地懺悔布施、誦經念佛,早日解脫磨難。

若是不定業債,那麼積極地制止侵害,維護公平正義就是行無畏布施。幫助的眾生越多,福德越大。

所以不管是否欠債,力爭公平、維護正義亦是正確的道路。

三、從整體來看:

正信的佛法不會僅僅以因果來告誡他人逆來順受,而是運用佛法,積極地懺悔布施、行善積德、忍辱精進。若有能力的話,懲治罪惡是行無畏布施,是大善。因為懲治罪惡既可以解救被害者,也拯救了侵害者,更教育了旁觀者。現在給予侵害者及時的苦治,是幫助他避免造更多的惡業,免受日後更厲害的地獄、餓鬼、畜生報。因果更會告誡大眾,那些侵害別人、壓迫別人、剝削別人的人,無論任何情況,當他們犯五戒行十惡業必然會有苦報,那是他們造作的新的惡業。若侵害的人是父母,或是善人、持戒修行的僧侶、道人......那果報更是不可想像的巨大。

*前世的業力確實有很大的影響力。但行善還是作惡的主動權,卻是在今生你自己的手中。

因此,在平時工作與生活中,無論遇到任何情況,均要以正道來求福報。五戒十善是為人處世的基礎,是應對一切事物的底線。誦經念佛、持戒忍辱、懺悔布施是逢凶化吉、消業增福的不二法門。

推薦大家學習(誦讀或抄寫):《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罪福報應經》、《十善業道經》、《業報差別經》、《佛說布施經》、《百佛名經》、《諸德福田經》、《藥師經》、《地藏經》。這些經典既揭示了因果報應的規律,也有佛菩薩、天龍護法的加持力。讀誦抄寫不但能開啟智慧,明辨善惡禍福,更能滅罪生善,消業增福。希望大家早日了解因果報應的規律,開啟離苦得樂的人生導航。

讀經抄經,請注意:「佛法從恭敬中求,一分恭敬,一分利益;十分恭敬,十分利益。」

今生所受的都是果報,那麼受害者活該?作惡的人無罪?不該爭取公平、維護正義?

【因果】經文佳句摘錄

《大寶積經》卷第四十一

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

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泥犁經》曰:「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因果經》曰:「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後世果,則今生所為者是。」

《涅槃經》曰:「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

《僧伽吒經》:「若造善業者,則有樂果報;若造不善業,則受於苦報。」

《僧伽吒經》:「作業時雖少,得無邊果報,種子時雖少,得無量果實。」

《彌勒所問經》曰:「一業多果,多業一果。」(一業多果是一罪數刑,多業一果是數罪一刑,從其重也。)

「一業漸感五果,得異熟三果,等二果。」

《佛說未曾有因緣經》說:人修福業,能夠謙虛敬重,正直清淨,修行道業,是功德無量的,其果報火不能燒,水不能沒,盜賊無法偷取,國家法令也不能改變的。

《佛說善惡因果經》佛告阿難。如向所說種種眾苦皆由十惡之業。上者地獄因緣。中者畜生因緣。下者餓鬼因緣。

於中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劫盜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婦不貞良。二者二妻相諍不隨己心。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恆為多人所誑。

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得破壞眷屬。二者得弊惡眷屬。

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間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所有言說恆有諍訟。

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間有二種果報。一者說正人不言受。二者所有言說不能辯了。

貪慾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貪財無有厭足。二者多求恆無從意。

嗔恚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為他人求其長短。二者常為他所惱害。

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間得二種果報。一者常生邪見家。二者心恆諂曲。

諸佛子如是十惡業道皆是眾苦大聚因緣。

爾時大眾之中有作十惡業者。聞佛說斯地獄苦報皆大號哭而白佛言。世尊弟子作何善行得免斯苦。佛言當復教化一切眾生共同福業。云何修福。

若有眾生今身作大化主造立浮圖寺舍者。未來必作國王統領萬民無往不伏。

今身作邑王中正維那輪主者。未來之世必作王臣輔相州郡令長衣馬具足所須自恣。

今身率化諸人作諸功德者。未來世中必作豪富長者眾人敬仰四道開通所向對偶。

今身好喜燃燈續明者。生在日月天中光明自照。

今身喜布施慈心養命者。生處大富衣食自然。

今身好施人飲食者。所生之處天廚自至色力具足聰慧辯才壽命長遠。

若施畜生得百倍報。施一闡提得千倍報。施持戒比丘得萬倍報。若施法師流通大乘講宣如來秘密之藏。令使大眾開其心眼者。得無量報。若施菩薩諸佛受報無窮。

又復施三種人果報無盡。一者諸佛二者父母三者病人。一食之施尚獲無量之報況能常施何可窮盡。

今身洗浴眾僧者。所生之處面目端正自然衣裳眾人敬仰。

今身喜讚嘆讀誦經法者。所生之處音聲雅妙聞者歡欣。

今身喜持戒者。所生端正人中最勝。

今身好喜造作義井獎瓮在道種樹蔭蓋諸人者。所生之處常作人王百味飲食隨念即至。

今身喜抄寫經法施人讀者。所生之處口辯多才。所學之法一聞領悟。諸佛菩薩常加擁護。人中最勝恆為上首。

今身喜造橋船濟渡人者。所生之處七寶具足眾人敬嘆莫不瞻仰行來入出為人扶接。

若有功德回向法界、回向六親眷屬、回向所有一切眾生:生生世世、永遠得聞正法、聞即信受、滅盡一切惡業、發菩提心、斷惡從善、消災解難、離苦得樂、成就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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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