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嘉言錄》
既念佛求生西方,必須發慈悲心,行方便事,息貪瞋痴,戒殺盜淫,自利利人,方合佛意。否則心與佛背,感應道隔。但種來因,難獲現果。若志誠念佛,行合佛心,心口相應。如是之人,至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必然親垂接引,往生西方。一生西方,則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離眾苦,但受諸樂矣。此則全仗佛力,不論功之深淺,惑之有無。但具真信切願,決定萬不漏一。
學道之人,居心立行,必須質直中正,不可有絲毫偏私委曲之相。倘稍有偏曲,則如秤之定盤不準,稱諸物而輕重鹹差。如鏡之體質不淨,照諸像而妍媸莫辨。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展轉淆訛,莫之能止。故《楞嚴經》云:「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觀經》以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及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與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為淨業正因。此十一事,有其一種,以深信願,回嚮往生,皆得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