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以諸法實相為體,我們可以從經文中能夠得到證明。比如《序品》中說:「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方便品》中說:「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偈頌當中說:「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法師品》中說:「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安樂行品》中說:「又復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等等。從以上經文當中我們就能知道,本經是以諸法實相為體。
摘自宏圓法師講《妙法蓮華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