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生做人要做到什麼?做到於人無爭,你就能跟人相處,跟任何一個人都能和睦相處。
我在年輕的時候,出家沒多久,有一些人也對我很愛護,那時候韓館長護持我,他們看到韓館長跋扈、專權,心裡都不服,想勸我離開她,他們另外找地方給我住,來護持我,都說韓館長這個人很難相處。我就告訴大家,我能夠跟最難相處的人相處,那天下人我都能相處了。所以我跟她在一起好,她天天折磨,我都能受得了,修忍辱波羅蜜。
為什麼能夠跟她相處叄十年還相處得很好?沒有衝突,她要的我不要,我要的她不要,這個就好辦了。她要名,名給她,她要權力,我們那時候有個圖書館,請她做館長,館長給她做,她有名、有權,十方供養都給她,她都要,都給她。我要什麼?我要每天上台講經,這樁事情她照顧得很周到,讓我叄十年講經沒中斷,這是她的功勞。我要的她都替我準備了,她要的我都給她,我們兩個就非常好相處。如果我要的她也要,她要的我也要,那得天天打架,那就不能不鬥爭了。所以一定要知道,我要的她不要,她要的我不要,我們沒有利害衝突。所以就能和睦相處,叄十年的合作夥伴,不容易,在這個安定的環境當中長成。
我們要常常去想,把這個事情想通了,想破了,就不再造業。知道對任何一個人都尊敬,從內心的尊敬,沒有分別、沒有執著,我們這一生才能夠解脫,才能夠把宿世今生這些冤業化解,菩提道上障礙就減少了。
冤親債主是很重的痲煩,很大的障礙,你不能化解,特別是臨命終時,他不讓你往生。為什麼?他要報仇,欠命的還命,欠錢的還錢,他要報復。所以在現前不跟任何人結怨,這比什麼都重要。什麼時候我們真覺悟了,你就看到一切人都是菩薩,一切事都是佛事,都是幫助我們覺悟的,都是幫助我們消業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