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境非根了」是大乘說麼?
南山說《四分》通大乘,還有一個理由,是「塵境非根了」。
《濟源記》:
「五、「塵境非根曉」:如小妄戒釋,見聞觸知,云:「見者,眼識能見,耳識能聞,鼻舌身識能觸,意識能知,識即是心」,不同有部但云「眼見」,等如前已述。」
「故律明色眼識能見,異於《毗曇》根能見也。」
今人也說:
「識了塵境:在解釋單提法中,妄語戒的見聞覺知,說眼識能見等,這與大乘毗曇說法相通。」
但這個說法能否成立,是極成問題的!
一、聲聞——部派的「根見」、「識見」說:
首先,聲聞——部派佛學裡,對「根見」還是「識見」,並不是定於一尊的。有部的「四大論師」,也是各持己見:法救持「識見」說;世友持「根見」說;妙音持「根、識相應之慧見」說,譬喻師[1]持「和合見」說。如《大毗婆沙論》卷十三:
「或有執眼識見色,如尊者法救;或復有執眼識相應慧見色,如尊者妙音;或復有執和合見色,如譬喻者……」
若依《婆沙》本意,則從「根見」說。
稍後的經部師繼承譬喻師的思想,認為「眼根見」只是順俗而說,如《俱舍》卷二:
「經部諸師有作是說:……為順世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於中不應封著。如世尊說。方域言詞不應堅執。世俗名想不應固求。」
部派佛教的大眾部系統中,大眾、一說、說出世、雞胤部的本宗都許五根不見、聞色、聲等境,許「識見」非「根見」,如《異部宗輪論述記》述及大眾、一說、說出世、雞胤部的本宗同義時就說:「根體非淨色,如何見色等?故識能了,非根有能。」[2]明確都是持「識見說」。
綜上可知,部派佛學中,雖然有部的毗婆沙師持「根見」說,但有部系統內也還存在其他「識見」、「慧見」、「和合見」的異說。其餘經部、大眾等部,更是明確針對「根見說」而拋出「識見說」等。僅憑律中的「識見說」便以為此部分通大乘,實在是沒有理由的!(只能說,《四分》——法藏部,也和大眾部等一樣,持「識見說」。)
二、大乘的「和合見」與「根見」說:
至於大乘,唯識學派,雖然貌似「識見家」,而實際卻很明確是持「和合見」的立場。如《雜集論》卷二:
「問:為眼見色,為識等耶?
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有和合,假立為見。
若依不了義說,則唯識師倒是持「根見」而非「識見」的。如上所引之《雜集論》:
又由六相,眼於見色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說眼能見諸色。
何等為六?
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
二、由依處,見依眼故;
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
四、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念念生故;
五、由端嚴轉,由此莊嚴所依身故;
六、由聖教,如經中說:眼能見色故。
如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識動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
至於中觀學派,當然是持「和合見」或者說「見等唯緣生、非根、識等能見」。
也就是說,大乘持「和合見」的立場,不能說是「識見家」。南山認為「識見通大乘」,卻不知大乘中根本就不許「識見」!--------------------------------------------------------------------------------
[1] 「經部」的先驅。
[2] 《俱舍》卷二:「然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宗,說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覺,意能了。」《異部宗輪論》述及大眾部等本宗同義時說:「眼不見色,耳不聞聲,鼻不嗅香,舌不嘗味,身不覺觸」,應該正是針對有部的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