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名之戒
藥師山紫虛居士
壹、前言人在世間活動面對世間各種境界時就會產生各種喜愛,喜愛到了某一個程度以上就變成貪。人貪的東西很多,如貪錢、貪色等皆是。對於貪求財色一般人都很容易察覺,而且認為不是好的行為。但對「名」就不太一樣了,我們常說「流芳百世」、「名流千古」、「留取丹青照汗青」,也就是人們認為留好「名聲」是件好事。
此外,我們也尊敬「名家」、「名士」。對「名望」、「名譽」及「名氣」等的追求與維護,有人是用盡心力。當然,更有些人打腫臉充胖子也是為了維持某些「名」。
總之,貪名這件事在人間法似乎被認為是件「好事」。而放眼看宗教界,很多修行人也是為名在打拚,貪名之害不亞於五毒,有志解脫的修行者不能不特別小心。筆者在此,只是針對藥師山的修行者提出一些警惕,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或修行之中,隨時注意不要著貪名之害,這是極具殺傷力且不太受注意的「小事」。
貳、個人出名的問題一、人在世間做事有了成就之後就有名望及地位,但這些畢竟虛妄,若貪著這些,以這些為實有,這就是貪名,將有礙了脫生死。
二、很喜歡他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如喜歡到處留下自己的姓名等︶,也是一種貪名。為了替眾生服務就必須深入民眾之中,也要有一些使民眾認識我們的手段,但我們要隨時警覺並提醒自己,這只是為了服務眾生之需要而不是為了要名。例如為了義診的事我們要張貼海報,為了要鄉里的人了解佛寺的工作,我們請村長們一年來山上一兩次。
在做這些事時,隨時要知道這是為了更能替眾生服務,不是為了名,我們做這些事,起心動念絕不能為名,若不惜一切手段去大事宣染,追求世間的「名氣」,這就有貪名的問題。
三、為了避免貪名之害,藥師山之一切活動儘量以團體具名為原則(除非不得已,如法界之需要或政府法令有規定必須個人具名者)。
參、關於留名的問題很多人喜歡四處留下自己的名字,也喜歡有機會就在電視或報章雜誌上亮相,若知道是為生活或為眾生服務就無妨,但若刻意追求就有貪名的問題,我們在寫文章的時侯只寫法名而不用俗名,也不做詳細的自我介紹,這些都是為了避免貪名的問題,用法名很少人知道其人是誰,但為了對文章「負責」的態度,出了問題可以由藥師山這個團體去找到文章的作者。
文章寫得好,若不小心也容易掉入因為出名而變得傲慢自大,不能不小心。做別人的善知識或師父那更要小心,久了就易陷入不自覺的貪名與自大。
肆、結論貪名之害是無形的殺手,貪著「名」就不得解脫,我們不能不小心。不要時常想把自己變成「名家」、「名流」、「名士」等。我們只要努力做事為眾生服務,這些得來的「名」不要在意,隨時警覺,「名」畢竟虛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