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亭法師:華嚴經 淨行品 講義 第十四卷  


華嚴經淨行品講義第十四卷

◎南亭老和尚

見苦行人,當願眾生,依於苦行,至究竟處。

「苦行人」,亦婆羅門中之一類,還有尼乾子等諸外道。其苦行如露形、拔髮、塗灰、自餓、投淵、赴火、自墜高崖、五熱炙身、持牛等戒。然皆志趣高而行不合法也。我「願」一切「眾生依於苦行,至究竟處」。然苦行是否能至究竟處,吾不敢斷言。果如所說,則佛之六年苦行何必捨去。

見操行人,當願眾生,堅持志行,不捨佛道。

「操行」,「操」者,操持、操守,在行為上保持確當而合理的行為。現在一般學校的學生,在分數上有操行的一門,在學科、術科上分數如何高,若操行分數不及格,則其人亦不足取。是以我「願一切眾生堅持志行,不捨佛道」。操行的範圍很寬泛。我願有操行的同志,堅持不捨佛道的志行,那才不浪費光陰與精神。

見著甲冑,當願眾生,常服善鎧,趣無師法。

「甲冑」者,「甲」,戎衣也,古時戰爭之士著之以御兵刃者。「胄」,古代戰爭時所著之冠,以金屬物為之,亦可以御兵刃者。然則甲冑是過去武人所著之戰帽、戰衣,文很明顯。修道人見到了著甲冑之士,就發願,「願」一切「眾生常服善鎧,趣無師法」。服甲冑而上陣殺人,那造的是惡因。我們要常著善鎧。鎧也是戰衣。以善為鎧,則為利人濟世之工作,應得善果。乘此善因而趣向無師之法,無師之法,則法爾如然之心法也。

見無鎧仗,當願眾生,永離一切,不善之業。

「無鎧仗」,「鎧」固然是軍裝,「仗」也是武器。見到無鎧仗的人,我應該發願,「願」一切「眾生永離一切不善之業」。鎧仗是打仗用的。無論以什麼立場而交鋒打仗,都是在製造惡業。我願一切眾生,不但要遠離鎧仗,要進一步永遠的離開一切不善之業。「衛靈公問陳1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軍旅之為害,可以知矣。

見論議人,當願眾生,於諸異論,悉能摧伏。

「論議人」,有智慧、辯才的人善於議論。論議也就是為一件事理往反辯駁,總要辯駁出一個結果來。行腳僧見到這一類的人,心內發願,願一切眾生不要浪用辯才。佛法講諸法從緣生滅,無有自性,是為正論。外道中有勝論者主六句義;還有數論2者主二十五冥諦3,其主要的就是自性能吞吐一切。還有現在的一神教,主張神造一切。我們要以無礙的辯才「摧伏」這些「異論」。異論者,不同於佛法之正論也。

見正命人,當願眾生,得清淨命,不矯威儀。

「正命」,疏曰:「能離五邪,方為正命。」4如何是五邪?「謂:一、詐現奇特。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聲現威,令他敬畏。五、為他說法。行此五事,若為利養,皆邪命也。」5《智度論》卷十九上亦有相似之文,唯第五句小有不同6。偈中第三句,通願離五;第四句但離五邪命中第一、詐現奇特。詐現奇特者,本來沒有而自以為有,是為詐,也就是偈中的矯。奇特,在威儀行動上表現與眾不同。五邪命中,為他說法,本自無過:若為利養,則有過矣。

若見於王,當願眾生,得為法王,恆轉正法。

「王」是國王,自在義。操生殺大權,取與自由,亦有福報人也。修道人見之,則以為國王為善固好,為惡則甚於別人,受果亦大。我當為一切「眾生」而發願,願我們皆「得為法王,恆轉正法」。「法王」者,法中之王也,也就是成佛。《法華經》云:「我為法王,於法自在。」7「恆轉正法」者,法字之下,可以加一輪字。輪有摧碾之義,佛法有摧伏煩惱之能,故以車輪為喻。法既稱輪,故說亦名轉。恆者,時間也。長時間,無間斷的說,所以稱恆。

若見王子,當願眾生,從法化生,而為佛子。

「王子」是國王的兒子。帝國時代,稱為太子。太子居處名曰東宮,或曰青宮。青色屬東方,有萬物生長之義。在歷史上,為了繼承皇位而兄弟相殘殺的多得很。也有子弒其父的。修道人見到了王子頗為不屑。我們要「從法化身,而為佛子」。也就是因聞佛法而斷障得果,受佛記而為佛子。《法華經》上說:「從佛囗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8

若見長者,當願眾生,善能明斷,不行惡法。

疏說:「明斷,方稱長者。」9而年高有德,亦長者義。「明斷」是法官的職責,但是古時候都是縣長兼理司法,民眾中有了糾紛,沒甚麼重要的,都就近請紳士一言而為斷。是非曲直,定有所歸。倘若是非不明,憑感情以為主,則糊塗蟲而非長者也。由長者之明斷,民眾就「不」敢肆「行」「惡法」(待續)。

【注】

1出自《論語》衛靈公篇第十五。陳:作戰布陣的方法。

2為小乘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論藏之別稱。

3數論為六派哲學中成立最早者,以分別智慧而計度諸法,並以此數為基礎,主張無神論之二元

論,神我為純粹意識,不具作用,僅觀照自性而已,自性依序開展為覺、我慢、五大、十六變

異,此原理無神我,自性合稱二十五諦。

4出自《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世之甲冑隨於師旋,進忍甲冑趣於無師,能離五邪方

為正命。」

5出自《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能離五邪方為正命,謂一詐現奇特、二自說功德、三

占相吉凶、四高聲現威令他敬畏、五為他說法行;此五事若為利養皆邪命也。」

6出自《大智度論》卷第十九:「問曰:何等是五種邪命?答曰:一者,若行者為利養故詐現異

相奇特;二者,為利養故自說功德;三者,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四者,為利養故高聲現

威令人畏敬;五者,為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因緣活命故;是為邪命。」

7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二〈譬喻品〉第三:「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我

意不欲,令至滅度;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故現於世。」

8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二〈譬喻品〉第三:「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

分。」

9出自《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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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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