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門日誦中有記載關於寺院在早上及中午用餐時的行為、攝心準則。就是通稱的二時臨齋儀。
二時臨齋儀,是在早午二時用齋之前的儀式。先稱諸佛、菩薩名號,以表供養之意。之後稱念:「三德六味,供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養。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滿。」念畢,由侍者默念「出食偈咒」(即以飯食施於諸鬼神之意)。然後大眾進食。食畢,念「結齋偈」,其中儀軌之一段有持誦準提咒,如下:
『薩多喃,三藐三菩陀,俱胝南,怛至他,唵,折隸,主隸,準提娑婆訶。
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供養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
禪門日誦大概是出現在明末清初,那時也正好流行準提咒。所以準提咒被運用的機會也增加了。而也因為如此使得準提咒更為廣大僧俗所熟知持誦。
《毗尼日用錄》中也提到:
『乞食偈咒云:入里乞食,當願眾生,入深法界,心無障礙。唵折隸主隸準提娑婆訶(七遍)。』
《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卷下》(清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比丘書玉箋記)提到:
『【記】結者。收歸也。檀越為生善故。設齋供養眾僧。齋供既畢。仗咒力加護。二偈功能。結其善法。令不散失。自他兩利。二施無窮。故云結齋。先念準提咒者。願所求如意也』
而為何會收錄於其中的原因我想應該是根據經文其中的功能特性云:
『若乞食時常持此咒。不為惡人惡狗等類之所惱害。(訶羅譯)』
『若乞食時常持此陀羅尼。不為惡人惡狗等類之所侵害。乞食易得(智譯)』
『意中所求。念誦皆得如意(不空譯)』
乞食是印度僧人為資養色身而乞食於人之一種行儀。又作團墮(即取置食物於□中之義)、分衛、托缽、行乞等。系十二頭陀行之一。其原始意義有二,即:
(一)自利,為杜絕俗事,方便修道。
(二)利他,為福利世人,予眾生種福機會。故乞食屬僧人清淨之正命;若自作種種生計以養其身,則為邪命。
行乞之方法與威儀,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及毗尼討要卷六載,入城行乞時,道側而行,左手持缽,次第乞食;以維持生命為限,心不貪著,故得食時不喜,不得亦不憂,唯以除舊疾,養氣力為要。
原始佛教時期,僧人用餐,是乞食而來的。而「準提功能文」中有關懷到這方面的需求。所以用餐的儀式中列入準提咒,或許也有這方面的考量。根據經文而言持準提咒乞食,較不會有意外傷害,也比較容易乞食得到,也是因為持準提咒會增加福報的原因。
雖然後世漢地寺院已經很少乞食,但有可能取準提經這段功能的緣由。
何以得知列入準提咒是乞食的原因,請見下文:
《卍新纂續藏經第六十冊No.1117沙門日用》:
『○乞食
(欲入聚落乞食。先須誦偈雲)。
發足向道當願眾生趣佛所行入無依處
(在路行時。應雲)。
若在於道當願眾生能行佛道向無餘法
(入村應雲)。
入里乞食當願眾生入深法界心無障礙
(舊用準提咒。本無所出。故不錄。若到門時。應雲)。
到人門戶當願眾生入於一切佛法之門』
上文記載到乞食的一個行法,附註中寫到,原本的版本是用準提咒,但因為不知其採用原因,所以在此版本不收錄。但我們看準提經文即知為何舊版本要採用準提咒的原因了。
另一個原因是持準提咒回向施主,儀軌云:『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供養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