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解舉兩則公案,一則是佛說法時,有一隻小蚌蛤也在帝邊聽,被人無意剌死了,因為它聽經的功德,命終之後生忉利天,作忉利天王,他以忉利天王的身分,再來聽佛講經說法,證了須陀洹果。這個公案說明小動物有靈性。
另一則公案,是一位出家人接受齋主父子供養,可是他道眼未開,死後要還債,所以,他在施主家的菜園現草菇身,每天供養施主父子。佛法言: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帶角還。變畜生,變植物,都要還債。這個公案說明了植物也有靈性。
所以,因果通三世,這一生人家占我們便宜,我們吃了虧,來生就有人來還債,來報償。當然我們不需要人家還債,因為還來還去,冤冤相報,沒完沒了,開悟要緊,證果要緊,往生要緊,這才是究竟了脫,然後回過頭來幫助這些有緣的眾生。
若不了解因緣果報的理論與事實,就很難做到斷惡修善。《了凡四訓》的落實,就是《感應篇》。了凡先生深信因果,所以能斷惡修善,他在寶坻作知縣時,推行仁政,自己生活節儉,而以俸祿幫助鰥寡貧窮。他收養孤兒,天資聰明的就請老師教導,稟賦遲鈍的就幫助他們學了些技能,使其有一技之長,長大可以自立謀生,這才是真正的救濟。
——老法師《太上感應篇講記》珍稀版本(254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