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洲帶二十幾位年輕的出家人,我教他們學《弟子規》。《弟子規》是中國儒家教四、五歲小朋友的,其內容是教行住坐臥,如何與人交談話的方法,以及對尊長、兄弟應有的禮儀。這是做人a的根本,沒有根本,其他的不要談了。
所以,我定了六門功課:《弟子規》、《了凡四訓》、《太上感應篇》、《阿難問事佛吉凶經》和《十善業道經》,另外一種是我編的《淨宗同學修行守則》。我限定這六門課兩年完成,我不是要求會背、會講,而是要求每一條要如實做到,變成自己的思想、見解、行為,這樣學佛就有基礎。好比蓋大樓,地基打好了,然後無論修學哪一部經論,弘揚哪一個宗派,有根底才能成就。不在基礎上下功夫,空中樓閣,皆不真實。
我要求學生每天課堂作業八小時,念佛堂念佛八小時,睡眠五小時,吃飯以及其他工作時間只有三小時。為什麼這樣做?這是唐朝百丈大師訂的生活作息,這樣做你就沒有時間打妄想,你的妄想、分別、執著、雜念自然減少。真正做上兩年,你的煩惱、分別、執著可能減少到百分之八十,你的心就自在,心安理得,自然就快樂,真正過幸福美滿的生活。因此,要把聖賢教誨落實,光是聽了學了做不到,沒有用處!
(節錄自「專題訪問」2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