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弘誓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
2.極樂無為涅盤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 教念彌陀專復專。
3.種種法門皆解脫 ,無過念佛往西方。上盡一形至十念,三念五念佛來迎。直為彌陀弘誓重,致使凡夫念即生。
4.萬行具回皆得往 ,念佛一行最為尊 。
5.普勸有緣常念佛,觀音大勢為同學。若能念佛人中上,願得同生諸佛家。
6.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7.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8.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
9.一切造罪凡夫,但回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
10.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諸邪業系,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
11.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回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12.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回心皆往。
13.佛光普照,唯攝念佛者。
14.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總不論照攝余雜業行者。此亦是生護念增上緣。
15.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舍離,故名親緣也。
16.專念彌陀名號者,即觀音勢至,常隨影護,亦如親友知識。
17.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
18.稱念阿彌陀佛,願往生者,現生即得延年轉壽,不遭九橫之難。
19.凡夫生死不可貪而不厭,彌陀淨土不可輕而不欣;厭則娑婆永隔,欣則極樂常居。
20.利劍即是彌陀號, 一聲稱念罪皆除 ,謗法闡提行十惡 ,回心念佛罪皆除 。
21.一切善業回生利 ,不如專念彌陀號, 念念稱名常懺悔, 人能念佛佛還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