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書》中有一則事例:清朝康熙某年冬季,南京有個工某,在舟山旅居時,和一個賣面人的妻子私通。賣面人發現後,就把全家搬到其他村莊迴避。不久,工某也搬來了。一天夜晚,賣面人回家,隱約聽到房間裡有竊竊私語的聲音,就悄悄開門,取出面刀在暗中向工某的腦袋砍去,正好砍中。他認為工某已死,把他連人帶被捆在一起,塞在床下,然後去鄰居家借火。等他回來時,工某已不知去向。
第二天有人來報告,在某地的荻葦中發現一具死屍,血流滿身,外面裹著一床濕棉被,已冰凍成膠。仔細察看,就是工某。陳屍之處離村莊約有一里遠,中間隔著一條大河。工某裹著棉被渡河逃生,冰水進入頭部,悲慘地死去。
摘自智圓法師《因果的奧秘》
解 析
人沒有因果觀念,確實很可悲。為了片刻的歡娛,頭部被面刀砍破,在冰河中感受徹骨寒苦,最後暴屍於野,成為永久的羞恥。工某若知道邪淫有這樣悲慘的結局,決定不願意自上絕路,但他沒有知因識果的智慧,以業果愚作出了引火自焚的行為。這還只是現世報應,後世果報在痛苦的強度、時間和種類上都遠不止此。
《出曜經》中開示邪淫的果報說:「好犯他婦者,眾惡不可計,今身亦後身,現世為人所見憎嫉。云何現身為人所憎?所以為人所憎者,或為王法所拘,或為夫主所捉,或閉在牢獄,榜笞萬端,拷掠荼毒,其惱無數。
身壞命終,生劍樹地獄中。罪人在獄,見劍樹上,有端正婦女,顏貌殊特,像如天女。時諸罪人,見彼女端正無雙,心歡意樂,欲與情通,相率上劍樹枝下垂,刺壞身體毒痛難計,欲至不至,諸端正女忽然在地,罪人遙見諸女在地,復懷歡喜,復緣樹下劍枝逆刺,破碎身體,肉盡骨存,高聲喚呼,求死不得。罪苦未畢,復還生肉,皆由貪淫致此苦毒,如此經歷數千億萬歲,受此毒痛,亦不命終,要盡罪。貪淫入獄其事如是。
若復貪淫之人墮畜生中,或有時節淫起,或無時節淫起。淫有時節眾生輩,雖犯於淫,不犯他妻,淫意偏少,不大殷勤淫起;或無時節眾生者,在人間時淫意偏多,犯他婦女,今為畜生,欲意甚多,以是之故,淫無時節。生在畜生,受罪如是。
貪淫眾生墮餓鬼中,為淫逸故,共相征伐,乃至阿修羅與諸天共爭,皆由貪淫,犯他妻婦。生餓鬼中,受罪如此。
貪淫之人生人中者,己婦妻女,姦淫無度,遊蕩自恣不可禁止。若復強犯,越法淫逸,或尊或卑,不避親疏,雖得為人,亦無男根,或有兩形,或無形者,或者一形,亦不成就。如此淫逸之類,皆由犯淫無高下故。
貪淫之人若生為天,遭五災疫,瑞應之變,己天王女與他娛樂,天子見已,內懷憂戚,如被火然,我身猶淫玉女離索,心意熾然,生不善念,於彼命終,生地獄中。
斯由不福利行,生五道中,隨形受苦,其罪不同。」
摘自智圓法師《因果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