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黃孝直《論語》中說:「人在少年時期,血氣未定,一定要嚴戒色慾。」但古代聖賢並非只強調青少年時期要注意,在人生的整個階段都要慎重色慾。《禮記》說,古時平民百姓,不是到了五十歲還沒有生兒子的話就不會娶妾。由此可知,古人一般不娶二房。又說,男子到三十歲方才娶妻。古人的不貪色,可想而知。又說,諸侯不娶自己境內的女子為妻。古人不因貪美色而奪人之妻,這也可想而知。古時的帝王在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日子都閉關修行,古人重視清心寡欲也可想而知。可是孔子,對這些一概不說,卻特別提出,人在少年時期,血氣未定,應當嚴格戒除色慾,可見他非常重視青少年的這個問題,也非常畏懼這個問題萬一處理不好,對個人乃至民族的延續十分不利。因為少年時期,和草木剛開始生長萌芽以及蟲類正在潛伏冬眠的狀態一樣。當草木剛萌芽時,就去折斷幼苗,那是沒有不乾枯的;當蟲類在冬眠期間,去挖掘它蟄伏的洞穴,蟲類沒有不死亡的。聖人提醒少年之人,要他們竭力控制色慾的念頭,目的是讓他們知道利害關係而能夠自我珍惜,從而保護正在發育成長的稚嫩身體。若少年時期,能夠對色慾一關,把得固,截得斷,則成年之後,由於精神沒有受到虧損,則能浩氣充塞天地,能精神飽滿地經國治世,建功立業,乾一番轟轟烈烈的偉大事業。這些高尚的道德,廣博的學問,都是仰仗於少年之時嚴戒色慾打好的基礎呀!退一步說,即使不能有多大作為,也必定會盡享自然壽命,不會半途夭折。青少年們,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啊!
父母疼愛兒女,自小在各方面都嚴加管教,可是對色慾不謹會傷身害命的重要事情,大多數父母卻不能明確地進行教育。這是為什麼呢?究其原因,或者是因為認為孩子在沒有結婚之前,年紀還小,這方面還沒有開竅,不可以明說;等到兒子娶妻後,又認為他已是大人了,再說又礙媳婦的情面,不方便詳說。殊不知子女年紀輕,社會經歷不深,對那些從古至今由於貪淫好色而招禍死亡的報應事實,還沒有親眼目睹,廣泛聽聞,因而還不大相信。再加上又不去詳細認真閱讀遠離色慾、戒除邪淫的善書,加上世俗的邪說和惡友的胡說,於是就認定性生活是快樂的事情,因此恣行淫慾,導致傷身斃命。由於不教子女而絕了後嗣的人多得不可勝數,實在是可悲、可惜,使人落淚呀!當父母的人應在子弟十四五歲時暗中留心觀察,了解他的興趣和愛好。如果子女開始進入性發育期,就要在其換洗衣褲的時候,仔細檢查,是否有遺精等污跡。若發現有這種情況,馬上援引古代聖賢的訓誡,對他明講,詳細告訴他好色必死的道理,引證因好色而導致慘死之人的事例,使子女知道利害,這樣就能保養精神了。若是已經娶妻,尤其應當不怕煩瑣,婉轉開導教育,父親勸勉兒子,婆母勸勉媳婦,並且儘快將遠離色慾、節制性慾、戒除邪淫的各種善書,給媳婦講解,使其媳私下規勸丈夫。萬萬不可因為懶惰、怕痲煩、礙於情面等,而造成終生的痛悔啊!
淫禍最大,這不單單是指邪淫,就是與自己的配偶之間,稍有不節制,或者在獨居時心中思想淫慾之事,都足以導致疾病而喪失身命,實在是不可不戒呀!道教的書上說:「如果淫慾的念頭不起,則人身中的精氣舒布五臟,榮衛百脈。如果淫慾的念頭一生,則慾火旺盛,斂縮聚合五臟,精髓流淌,從命門宣洩而出。即使還沒有泄出,由於淫慾的心念發動,就像用烈火燒鍋里的水,立刻見到水迅速消失,要不了多久,就水干鍋炸了!」這就是說明淫念足以傷身的確實依據呀!我願世人自己診斷自己有無貪戀色慾之病,有的話要自己治療自己。對治的方法主要是端正自心和敬畏天地鬼神。
青少年在新婚之時,性慾正旺盛,如果不加以節制往往就於此時種下了死亡的禍根,而縮短了自己的年華,真是太可痛惜了!從前有一青年學子,新婚不久,離家進城應考,在城裡獨宿幾日,難耐寂寞。考完試還沒有發榜,就急忙返家,一天步行百餘里,直到二更天才到家。他的父親怒斥道:「你一定是在城裡惹下禍,才連夜趕回家來躲避。」說罷,命家人將他雙手反綁,關在倉庫里,並叫人拿來棍子,說:「明天定當以家法痛責!」第二天,父親很遲才起床,放出兒子,什麼也沒有說,也沒有責罰。這個青年剛到家時,性慾正濃,誰知突遭父親怒罵捆綁,一夜惴惴不安,直到天亮被放,也不明白父親到底是什麼意思。而當時與他一同赴考、一同返家的同窗好友,由於當夜與妻子同房,第二天便死了。這是因為一天步行一百多里路後行房事,虛脫而死。此時這青年才恍然大悟,父親故意冤枉他,實是愛子心切,用心良苦啊!
古時的人說,真正孝順父母的人,會用心去觀察,在父母還未表現出來,未講出來之前,就已經覺察出父母的意思,從而使他們心滿意足;因此也可以想見,父母疼愛兒女,更是無微不至。子女平常的房事不節,尚且讓父母如此憂心,更何況偷情邪淫,更是危險百出,真可謂風霜饑寒逼迫於外,驚惶恐懼交織於心。對這樣的子女,做父母的更加百倍地焦慮憂愁。作兒女的人,如果明白了這個道理,就應當將父母的愛心,化為自我珍惜之心,遠離邪淫,節制正淫,那麼健康長壽肯定可以得到。
(據印光法師攢原文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