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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令眾生重獲自在


時間:2019/7/13 作者:清風扶露

「放生」二字,「放」指釋放救拔。「生」指眾生一切大小生命,佛陀說:「大地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說及一切生命含靈,皆有靈性、知覺。形相雖各有不同,但其性是平等的,在生命的意義上是沒有任何差別。只因宿業深重,淪為異類眾生,一旦業障消除,便能轉生善道,更進而證得佛果。佛教以慈悲為懷,視一切眾生平等,應加愛護,若有眾生被抓、被擒、被關或被殺,命在垂危,大家應起慈愍心,將之贖放生,令其重獲自在。

彌勒菩薩偈云:「勸君勤放生,修久得長壽,若發菩提心,大難無須救。」更有經云:「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可見放生功德殊勝妙極。我們或許無力阻止世間人造業,但是不妨把握救度眾生的機會,這是自己可以掌握的。我們盡一己之能使他們免於被宰殺的痛苦,又讓參與放生的人,籍這一個機會培養慈悲心,培養祥和的社會風氣;以及對環境的愛護,對資源的珍惜,對我們耐以生存的大自然的相互相依的認同感,這是最大的意義所在。

每逢佛菩薩聖誕,或其他日子,佛教界都常舉行放生護生法會,放生以及珍惜自然不只是佛教徒的活動,更是每一位生於斯長於斯的人們應該共同擔負起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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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