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
殺害、拜祭,不但沒有纖毫之力利益亡人,反而由於造作惡緣,使他的罪業增加。在《灌頂經》中說:「雜物之精,浮遊人村,既其無食,作諸變怪,扇動人心,或有魃魅邪師,以倚為福,覓諸福祐,欲得長生,愚痴邪見,殺生祠祀,死入地獄,餓鬼畜生,無有出時,可不慎之」。
世間邪見之人,為了求長壽,而去殺害生靈,拜祭鬼神,不但修不到福報,反而因為造作惡業,而墮入地獄、餓鬼、畜生墮三惡道,無有出期。為亡人殺害、拜祭,不但亡人得不到利益,這個罪業反而增加;活著的人呢,也會由於做這些惡事自己獲罪。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
這個非常主要的,假如這個亡者自己有善因,來世或者現在命終之後應該得到善果之份,生在人天當中、生三善道。但是由於臨命終時,被他的眷屬造了殺業的牽連,他的眷屬造了殺業的惡因,他就會受牽連。為什麼?因為這些被殺的生靈會找他索命,就要到陰間與這些被殺者打官司。我們說雖然臨終人沒有殺,不要償命,但是也會延遲到生善處的時間的,他要在陰曹地府裡面來辯論的,耽誤他生三善道的時間。
【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這就是生前作善業的亡者,都會由於這個眷屬所造惡業,晚生善處,受到牽連,更何況臨命終人,在生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多少善,這樣必定會墮到惡道受報。現在的眷屬又為他罪上加罪,就好比有人墮到井裡,他的親友們不但不去伸手相助,反而落井下石,那他想要出來就更困難了。
摘自宏圓法師《地藏菩薩本願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