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這是斷第五種疑。上面說小乘四果不可得,佛擔心須菩提會認為無生法忍可得,小乘四果不可得,但是無生法忍可得。所以問須菩提,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嗎?
我們看釋迦如來在因地發菩提心後,經三大阿僧衹劫修行,然燈佛是在他修第二阿僧衹劫將滿的時候,修第二阿僧衹劫的本師。《大智度論》中說:「此佛降生王宮,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世尊當時是七地菩薩,正在修行第二阿僧衹劫將滿的時候,我們剛才說過,遇佛聞法,證無生法忍而登八地,登八地就是進入了第三阿僧衹劫了,然燈佛為他授記說最後九十一劫名曰賢劫,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這是然燈佛為釋迦如來授記的一個公案。
佛問,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這個於法的法,我們依照蕅益大師的《金剛經破空論》解釋為無生法忍,這個法指的是無生法忍。無生法忍就是能夠徹悟一切法不生不滅的智慧,稱之為無生法忍。所以證得了無生法忍,就是能夠把心安住在不生不滅的中道實相上不動不退,這是無生法忍。我們想想,如果心裡還有對無生法忍存有所得的心,仍然還是生滅心,你用生滅的心,怎麼能夠證無生法忍?大家能聽明白。我們都是用的生滅的心,所以證不了無生法忍的,只有用不動的心,無住的心,無為法,才能證無生法忍。用生滅的心怎麼能證不生不滅的這種無生法忍?所以這裡須菩提回答: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摘自宏圓法師《金剛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