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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明理,事情上都不需要改,這是錯的


時間:2019/11/14 作者:懺悔改過

真正明理,絕對是有理有事,理事不二。明理的,一件事情碰到了不可以做,自己知道。現在人自以為有聰明,世智辯聰。自以為聰明,我書念得這麼高,道理都明白了,事上隨便就好了。這個叫做執理廢事對不對?執理廢事叫做惡取空。惡取空的下場是什麼?惡取空,「撥因果,莽莽蕩盪招殃禍」。真正明理的人,一定是每件事情都做得合理合宜,這個才是真正明理。自以為明理,事情上都不需要,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說,我是一個不拘小節的人,我只抓大條。末學在公司裡面看過,有些人這樣,辦公桌弄得亂七八糟,這個以末學的經驗看起來,那個事情常常都因小失大,事情都沒有做好。真正會做事的人理事圓融,有理有事,理不廢事,從事又明理。我們在做事的過程中,又可以讓我們對理的悟入更深一層。

選自 改過之法陳威男老師主講(第七集)2014/8/26台灣台北市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檔名:60-00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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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